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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今历法研究摘要:历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很多人对历法的了解却确很少,尤其是我国现行的历法并用公历与农历,常常让人们感到混乱。为了让我们的时间不在混乱,我们有必要了解我国现行的两套历法—公历和农历。针对这样的问题我进行了粗浅的研究。主要对现行的两套历法的起源历史、建立原则、特点以及两套历法之间的时间转换进行了研究。关键字:历法,阳历,阴历,阴阳合历,天干地支,节气、计算四柱一、中国历法的发展史传说从黄帝时期中国就有了历法,据汉书艺文志载先秦时期有黄帝、颛顼、夏、殷商、周、鲁六历,中国古历因原书久佚,推究困难,无法详细加以考究然而汉初百年间,还用颛顼历,由此可见中华历法之悠久。在汉朝以后各朝各代都对历法作过修订,先后出现过近百部历法,这样不断地修订使得我国的历法日趋完善。其中最具影响的四部历法分别是汉武帝时期制定的“太初历”,南北朝时期制定著名数学家祖冲之制定的“大明历”,元朝郭守敬制定的“授时历”,还有清朝时期在传教士汤若望等人的领导下制定的“实宪历”。而实宪历也就是沿用至今的农历(农历的叫法源于文革时期,是一种片面的的叫法,其科学性比公历更强)或者说旧历、夏历。农历在民间又有阴历这一种叫法,实际上农历并不是阴历也不是阳历而是一种阴阳合理。其历月原则遵循阴历的朔望月,即以月相的朔为每月的第一天(初一),在这一天月亮运行到地球和太阳之间(且三者处于一条直线上,也称为日月合朔),两个相邻的朔日之间的时间长度为一个阴历月,其平均长度为29.53059天(近似29.5天),因而农历大月30天小月29天。然而农历的历年长度是回归年长度,通过19年7闰的原则使得阴历的历月不偏离阳历的回归年,每19年一个周期。同时农历中包括的二十四节气其实就是一种阳历,每两个节气之间月15.22天,155.2*24=365.28天,约等于回归年长。所以说农历是一种阴阳合理。二、西方历法的发展史:西方的历法起源于古埃及的太阳历,古埃及人的农耕依赖于尼罗河定期的泛滥,为了确定泛滥的具体时间古埃及人经过长期的天文观测创立了古老的历法。埃及人很早就制定了历法(起算年代又公元前4241年、公元前4236年等说法)。古代埃及人把每年一度尼罗河水开始泛滥的日子(大约在6月15日左右潮头到达孟菲斯)定为一年的开始,这一天在下埃及(古埃及尼罗河下游的部分)适逢天狼星与太阳同时出现在地平线上。古代埃及人按尼罗河水的涨落和农作物生长的规律,把一年分为三季(泛滥季、耕种季、收获季),每季分为4个月,一年共12个月,每月30天,岁末增加5天节日,共计365日。这是人类历史上产生的第一部太阳历。但它同回归年即太阳年(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周的时间)相比有四分之一天的误差,每过一百二十多年将有一个月的出入,如此累进一千四百多年以后方可周而复始。古埃及人已经知道这项历法的缺点,但因为行之已久难于纠正,只好由官方做些临时调整。公元前1世纪古罗马共和国独裁者儒略.凯撒组织制定了“儒略历”,该历以埃历法为基础,以回归年为基本单位,是一部纯粹的阳历。它将全年分设为12个月,单数月是大月,长31日,双月是小月,长为30日,只有2月平年是29日,闰年30日。每年设365日,每四年一闰,闰年366日,每年平均长度是365.25日,比回归年365.2422日长0.0078日,400年要多出3.12日。从公元325年定春分为3月21日提早到了3月11日。1500年后由于误差较大,被罗马教皇格里高利十三世于1582年进行改善与修订,变为格里历(Gregoriancalendar),由于宗教原因格里历以耶稣出生年为公元元年。格里历与儒略历大致一样,但格里历特别规定,除非能被400整除,所有的世纪年(能被100整除)都不设闰日;如此,每四百年,格里历仅有97个闰年,比儒略历减少3个闰年。格里历的历年平均长度为365.2425日,接近平均回归年。三、现行农历与干支历的的联系与区别自古以来夏历与干支历并行,相互配合相互补充。干支历是夏历安排闰月的依据,夏历又以序数的形式将干支历繁杂的级日原则变得简单实用。在中华民国以前夏历的纪年是以皇帝的年号进行序数纪年,如光绪元年,光绪二十年等等。然而民国时期改用公历纪月与日而年却以民国纪年,同时废除夏历,由于不符合中国传统历日习惯,民间依然用夏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沿用公历并改用公元纪年,同时以夏历作为辅助历法,但夏历的纪年却没有规定,文革以前官方报纸在公历之后缀夏历日期,文革期间将夏历改为农历,文革以后变为干支加夏历日期的形式,也就起我们现在看到的报纸上时间的形式,但这种形式有待考证,大多数观点认为干支纪年的一年之始在立春而不在夏历正月初一,而且这种纪年方法显然与干支历冲突,容易造成混乱。四、农历大小月与闰月的安排农历的历月长度是以朔望月为准的,大月30天,小月29天,大月和小月相互弥补,使历月的平均长度接近朔望月。农历固定地把朔的时刻所在日子作为月的第一天--初一日。所谓“朔”,从天文学上讲,它有一个确定的时刻,也就是月亮黄经和太阳黄经相同的那一瞬间。至于定农历日历中月份名称的根据,则是由“中气”来决定的。即以含“雨水”的月份为一月;以含“春分”的月份为二月;以含“谷雨”的月份为三月;以含“小满”的月份为四月;以含“夏至”的月份为五月;以含“大暑”的月份为六月;以含“处暑”的月份为七月;以含“秋分”的月份为八月;以含“霜降”的月份为九月;以含“小雪”的月份为十月;以含“冬至”的月份为十一月;以含“大寒”的月份为十二月(没有包含中气的月份作为上月的闰月)。农历的历年长度是以回归年为准的,但一个回归年比12个朔望月的日数多,而比13个朔望月短,古代天文学家在编制农历时,为使一个月中任何一天都含有月相的意义,即初一是无月的夜晚,十五左右都是圆月,就以朔望月为主,同时兼顾季节时令,采用十九年七闰的方法:在农历十九年中,有十二个平年,每一平年十二个月;有七个闰年,每一闰年十三个月。一个朔望月平均是29.530588日,一个回归年大约有12.368个朔望月,0.368小数部分的渐进分数是1/2、1/3、3/8、4/11、7/19、46/125,即每二年加一个闰月,或每三年加一个闰月,或每八年加三个闰月……经过推算,十九年加七个闰月比较合适。因为十九个回归年=6939.60178日,而十九个农历年(加七个闰月后)共有235个朔望月,等于6939.68818日,这样二者就差不多了。七个闰月安置到十九年当中,其安置方法是很有讲究的。农历闰月的设置,自古以来完全是人为的规定,历代对闰月的设置也不尽相同。秦代以前,曾把闰月放在一年的末尾,叫做“十三月”。汉初把闰月放在九月之后,叫做“后九月”。到了汉武帝太初元年,又把闰月分插在一年中的各月。以后又规定“不包含中气的月份作为前一个月的闰月”,直到现在仍沿用这个规定。节气与节气或中气与中气相隔时间平均是30.43685日(即一回归年365.2422日平分12等分),而一个朔望月平均是29.530588日,所以节气或中气在农历的月份中的日期逐月推迟,到一定时候,中气不在月中,而移到月末,下一个中气移到另一个月的月初,这样中间这个月就没有中气,而只剩一个节气了。古人在编制农历时,以十二个中气作为十二个月的标志,即雨水是正月的标志,春分是二月的标志,谷雨是三月的标志……把没有中气的月份作为闰月就使得历月名称与中气一一对应起来,从而保持了原有中气的标志。从十九年七闰来说,在十九个回归年中有228个节气和228个中气,而农历十九年有235个朔望月,显然有七个月没有节气和七个月没有中气,这样把没有中气的月份定为闰月,也就很自然了。农历月的大小很不规则,有时连续两个、三个、四个大月或连续两个三个小月,历年的长短也不一样,而且差距很大。节气和中气,在农历里的分布日期很不稳定,而且日期变动的范围很大。这样看来,农历似乎显得十分复杂。其实。农历还是有一定循环规律的:由于十九个回归年的日数与十九个农历年的日数差不多相等,就使农历每隔十九年差不多是相同的。每隔十九年,农历相同月份的每月初一日的阳历日一般相同或者相差一、二天。每隔十九年,节气和中气日期大体上是重复的,个别的相差一、两天。相隔十九年闰月的月份重复或者相差一个月五、公元纪年与干支纪年之间的转换首先要说的是公历纪年与干支纪年之间的转换不是一种完全对等的转换,因为公历纪年与夏历纪年及干支纪年对每一年的起点的定义是不同的。因此这种转换只能是公历年与夏历年及干支年重合最多部分所对应的干支年年份,也就是说在真月初一之前或立春之前的干支年是次干支年的上一个干支年,而在年末已过元旦但春节或立春仍未到的这段时间还是上一年的干支。在清楚了这个以后我对这个转换方法进行阐述:公元纪年规定耶稣出生年为公元元年,而这一年正好是西汉平帝元年(辛酉年),基于此可以将十个天干和十个地支作如下的编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3456789012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34567891011012天干:(AD年份—1)%10(注:%取余数)在上表中查找对应天干地支:(AD年份—1)%12(注:%取余数)在上表中查找对应的地支干支年份:将上述查找的天干地支进行组合及时干支年份例如:2015年是乙未羊年(2105—1)%10=4对应“乙”;(2015—1)%12=10;所以2015年即对应干支历“乙未年”;对于公元前的年份(BC)计算方法如下:先对天干和地支作如下编号:天干:(BC年份—1)%10(注:%取余数)在上表中查找对应天干地支:(BC年份—1)%12(注:%取余数)在上表中查找对应的地支干支年份:将上述查找的天干地支进行组合及时干支年份例如:BC1年是庚申猴年(1—1)%10=0对应“乙”;(1—1)%12=0;所以BC1年即对应干支历“庚申年”;这个转换有多种方法,因所取的起始年份不同计算方法不同,但其实质是一样的。还有一种容易记忆的算法,但仅适用于AD4年及其以后的年份的计算(因为所选起始年份为公元后第一个甲子年(即AD4年)。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6543210987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87654321011109由公元年份推算天干地支:公历年份数减3,除以10的余数是天干,除以12的余数是地支。这是因为公元4年为公元后第一个甲子年,而AD3年为第一个“癸亥年”,年份减去3即是区第一个“癸亥年”的年数,因为天干地支都是周期性循环的所以除以周期取余数即是对应的干支(甲——癸的编号为1,2,3,4,5,6,7,8,9,0,子——亥的编号为1,2,3,4,5,6,7,8,9,10,11,0),其循序刚好是天干地支本身的顺序。例如:(2015-3)%10=6,所以天干是“乙”;(2015-3)%12=8,所以地支是“未”。六、农历和公历对中国人生活的影响我国农历公历并行是适合我国的国情的。公历的实行既保证了是我国的历法与世界的接轨又便于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减少了全球化形势下的日期时间换算造成的麻烦。同时由于公历每年的时间长度基本相等,而且每个月份相与季节的对应关系比较确定,因而便于各种工农业生中的数据统计。农历的实行复合我国的传统文化,农历是我国各种传统节日所依据的标准时间,而且在指导农业生产和海洋活动中有着不可期待的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两种历法的并行给我国人民的生活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由于我国官方的表中时间公历,但各种活动又必须考虑农历的时间。而且使得各种节日在公历里的不断变化,影响我们的生活与工作的时间分配。
本文标题:中国古今历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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