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人民防空工程培训资料一、人民防空工程概论二、《人民防空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年8月1日实施,原《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同时废止。三、福建省防空地下室施工若干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四、防空地下室防护专项工程验收报告(分部、分项划分表格)授课人:赵兴才授课人:赵兴才一、人民防空工程概论1、由于种种原因有关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和管理方面的专业图书资料很少,全国唯一培训人防工程专业人才的是——解放军理工大学工程兵学院。根据学院自身的优势及近年来我国人防科研成果及相关文献资料。根据他们长期从事人防工程教学,设计及工程实践所积累的经验和成果,从《人民防空的概论》中的建筑、结构、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智能系统以及电磁脉冲防护等八个方面,全面系统的论述了人防工程的基本概念、设计原理、设计方法和设计要求。这本书是我国第一套有关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方面的专业丛书,也是一本不可或缺少的实用工具书。推荐大家能抽出时间去学习学习。2、防空地下室名词解释平时——和平时期的简称战时——战争时期的简称临战时——临战时期的简称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预定防护功能的建筑物。防空地下室——为保障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掩蔽等需要具有预定战时防空功能的地下室。在房屋中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屋净高1/2的为地下室。指挥工程——保障人防指挥机关战时工作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密闭隔墙——主要用于阻止毒气(剂)通过的隔墙。医疗救护工程——战时对伤员独立进行早期救治工作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防空专业队工程——保障防空专业队掩蔽和执行某些勤务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人员掩蔽工程——主要用于保障人员掩蔽的人防工程(包括防空地下室)此共分为两等:一等人员掩蔽所指供战时坚持工作的政府机关,城市生活重要保障部门(电信、供电、供气、供水、食堂等)重要矿厂企业和其他战时有人员进出要求的人员掩蔽工程。二等人员掩蔽所,指战时留城的普通居民掩蔽所。配套工程——系指战时的保障性人防工程,系指——区域电站,供水站,人防物资库、人防汽车库、食品站、生产车间、人防交通干道、报警站、核生化监测中心等工程。冲击波——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武器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的纵波。主体——人防工程中能满足战时防护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对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体指最里面一道密闭门以内的部份。人防围护结构——人防工程中承受空气冲击波或土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底板的总称。口部——人防工程的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包括:出入口、通风口、排烟孔、给排水及管线进出口。口部建筑——口部地面建筑物的简称防倒塌棚架——设置在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上方,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棚架能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面建筑物倒塌荷载作用下不致坍塌。内部电源——设置在人防工程内部具有防护功能的电源即柴油发电组或蓄电池组。二、《人民防空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年8月1日实施,原《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同时废止。1、总的内容共11项总则、术语、坑道地道掘进、不良地质地段施工、逆作法施工、钢筋砼施工、顶管施工、盾构施工、孔口防护设施的制作及安装、管道与附件安装、设备安装。2、钢筋混凝土施工2.1、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2.1.1、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2.1.2、能可靠地承载新浇筑混凝土的自重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新产生的荷载;2.1.3、保证工程结构和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2.1.4、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2.1.5、临空墙、门框墙的模板安装,其固定模板的对拉螺栓上严禁采用套管、混凝土预制件等。2.2、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2.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2.3.1、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2.3.2、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2.3.3定后,方可拆除。结构类型结构跨度(m)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板≤2502~875﹥8100梁,拱、壳≤875﹥8100注“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系指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应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2.4、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的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3、钢筋制作3.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钢筋表面和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批号及直径分批检查。检验内容包括查对标志、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场,尚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3.2.1不同种类钢筋的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可采用下式计算求得:As1Fy1rd1=As2Fy2rd2式中As1Fy1rd1——分别为原设计钢筋的计算截面面积(mm2)、强度设计值(N/mm2)、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As2Fy2rd2——分别为拟代换钢筋的计算截面面积(mm2)、强度设计值(N/mm2)、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rd按表3.2.1的选用表3.2.1强度综合调整系数rd钢筋种数综合调整系数rdHPB235级1.50HRB335级1.35HRB400级RRB400级1.203.2.2、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设计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3.2.3、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用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助)钢筋;3.2.4、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3.3、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3.4、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3.4.1、HPB225级钢筋末端需做180°弯钩,其圆弧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平直部分长度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3.4.2、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未端需做90°或135°弯折,HRB335级钢筋的弯曲直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HRB400级、RRB400级钢筋的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平直部分长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3.4.3、弯起钢筋中间部位弯折处的弯曲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3.5、钢筋的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3.5.1、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互相错开;3.5.2、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2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受拉区不宜超过50%受压区不限;3.5.3、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3.6、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3.6.1、搭接长度的未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3.6.2、受拉区域内,HPB235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未端应做弯钩,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可不做弯钩;3.6.3、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HPB235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3.6.4、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3.6.5、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表3.6.6、的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表3.6.6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钢筋类型混凝土强度C20C25高于C25HPB235级钢筋35d30d25d月牙纹HRB335级钢筋45d40d35dHRB400级钢筋RRB400级钢筋55d50d45d注:1当HRB335级和HRB400级、RRB400级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2当螺纹钢筋直径d不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减少5d。3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小于200mm。4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直径计算。3.7、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百分率,受拉区不得超过25%;受压区不得超过50%。在绑扎接头区段内,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不得超过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50%。3.8、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在正常环境下,不宜小于25mm;在高湿度环境下,不宜小于45mm。3.9、绑扎或焊接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有变形、松脱和开焊。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9.1的规定。表3.9.1钢筋位置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mm)钢筋网的长度、宽度+10网眼尺寸焊接+10绑扎+20骨架宽度、高度+50骨架长度+10受力钢筋间距+10排距+5箍筋、构造筋间距焊接+10绑扎+20焊接预埋件中心线位置5水平高差+30受力钢筋保护层梁、柱+5墙、板(拱)+34、混凝土浇筑4.1、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进场试验报告,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做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4.2、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现在国家标准的要求,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施工条件、混凝土所采用的原材料和配合比等因素经试验确定。4.3、泵送混凝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4.3.1、混凝土的供应,必须保证输送混凝土泵能连续工作;4.3.2、输送管线宜直,转弯宜缓,接头应严密;4.3.3、泵送前应先用适量的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浆或水泥砂浆润滑输送管内壁;当泵送间歇时间超过45min或混凝土出现离析现象时,应立即用压力水或其他方法冲洗管内残留的混凝土;4.3.4、在泵送过程中,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防止吸入空气产生阻塞。4.3.5、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应合理分段分层进行,使混凝土沿高度均匀上升;浇筑应在室外气温较低时进行,混凝土浇筑温度不宜超过28°C。注:混凝土浇筑温度系指混凝土振捣后,在混凝土50~100mm深处的温度。4.3.6、工程口部、防护密闭段、采光井、水库、水封井、防毒井、防爆井等有防护密闭要求的部位,应一次整体浇筑混凝土。4.3.7、浇筑混凝土时,应按下列规定制作试块:4.3.7.1、口部、防护密闭段应各制作试块;4.3.7.2、每浇筑100m3混凝土应制作一组试块;4.3.7.3、变更水泥品种或混凝土配合比时,应分别制作试块;4.3.7.4、防水混凝土应制作抗渗试块。4.3.8、坑道、地道采用先墙后拱法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3.8.1、浇筑侧墙时,两边侧墙应同时分段分层进行;4.3.8.2、浇筑顶拱时,应从两侧拱脚向上对称进行;4.3.8.3、超挖部分在浇筑前,应采用毛石回填密实。4.3.9、采用先拱后墙法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3.9.1、浇筑顶拱时,拱架标高应提高20~40mm;拱脚超挖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相同到混凝土回填密实;4.3.9.2、顶拱浇筑后,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及以上方可开挖侧墙;4.3.9.3、浇筑侧墙时,必须消除拱脚处浮渣和杂物。4.3.10、施工缝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4.3.10.1、顶板、底板不宜设施工缝,顶拱、底拱不宜设纵向施工缝;4.3.10.2、侧墙的水平的墙体上;当侧墙体上有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小于300mm;4.3.10.3、当采用先墙后拱法时,水平施工缝宜设在起拱线以下300~500mm处;当采用先拱后墙法时,水平施工
本文标题:人防工程培训资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183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