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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今年以来,xx县民族宗教工作在省、市统战、民族宗教部门的正确指导和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推进创新,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成效显著,形成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一、基本情况我县是一个少数民族散杂居县,全县共有人口00万人,有回、满、壮、东乡、维吾尔、藏、蒙古等24个少数民族00户00人,有城市流动少数民族00人,其中:回族00人,满族、藏族00人。全县共有少数民族干部00人,经营清真餐馆的个体工商户00家。全县有道教、佛教和基督教00个宗教协会,开放宗教场所00处,其中:佛教场所00处、道教场所00处、基督教场所0处、天主教场所00处。有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00人,其中:佛教教职人员0人、道教00人、基督教00人、天主教市教会选派神甫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00人,毕业于国家专业佛教学院00人。有民间阴阳00人,民间信仰场所00处。二、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民族宗教监管责任。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县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坚持把民族宗教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和全县工作实际,对县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单位及时进行了调整,县委统一战线工作与民族宗教工作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一体运行,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分析研究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全县民族宗教工作。同时,县四大组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各宗教场所实地进行督查检查,协调解民族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中央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各乡镇、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内容,年初与各乡镇签订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宗教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由党委副书记分管、统战专(兼)职干部负责的工作机制,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网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周安—2—排、月汇报”的工作制度,各乡镇严格落实周安排部署,月汇总表附件上报的工作制度,全面掌握和有效化解民族宗教工作领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三是靠实工作责任。今年6月份,召开了xx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县宗教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并审议通过了乡镇、村(社区)宗教工作职责,指导各乡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乡镇党委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和副书记作为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将民族宗教工作责任靠实到乡镇、延伸到村(社区),形成了民族宗教工作有人管、有人抓的工作格局。(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整改宗教领域突出问题。一是全面开展自查检查。认真贯彻全省非法势力专项治理有关精神,制定下发了《xx县宗教突出问题整改实施方案》《xx县宗教领域问题整改台账》《xx县宗教领域问题任务清单》和《xx县宗教领域问题督查清单》,按照“疏堵结合、区别对待、分类处理、纳入管理”的原则,对全县00个开放的基督教堂和00个基督教聚会点开展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清真餐厅违规使用清真标识、图案、阿文,部分超市、商品经营店仍在销售带有阿文、沙文清真字样、图案的不含动物肉类及其衍生物的商品等“清真”概念泛化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层层传导压力,有效解决了基层宗教工作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没人管、管不好的“五不管”问题。同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委统战部牵头,按照“协调联动、密切协作,一事一议、把脉问诊”的工作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逐个进行突破。例如,对xx村违法乱建宗教庙宇、xxx家属楼私设基督教聚会点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了整治,有效防止了全县宗教领域问题的发生。二是着力整改专项督查发现的问题。今年以来,市宗教委对我县宗教领域进行了专项督查,共发现突出问题00件,收到问题反馈清单后,我县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实地调查研究,采取管教并用的工作方法,重点在“导”上下功夫,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截至目前,xxx等000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健全完善宗教人士管理档案。加强对乡镇、村(社区)宗教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正一派(民间阴阳)道士的监管,全面摸清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教职人员信息,对每一名宗教教职人员、民间阴阳、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庙会时间等都进行信息录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同时,建立了宗教协会联系乡镇宗教场活动所机制,将各乡镇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划片包干到道教、佛教、基督教3个宗教团体教职人员,使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都有教职人员联系、服务、管理,有效解决了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无教职人员、无人管理的问题。—3—(三)强化宣传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人心。一是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加强宗教领域意识形态管控工作,全县宗教领域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对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开展了拉网式大排查,针对可能发生“灰犀牛”事件、“黑天鹅”事件的苗头问题,认真进行分类梳理,分析研判,采取强有力措施,把隐藏的细小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了问题滋生发酵。坚决防范和打击网上传教、校园传教、境外宗教通过网络非法渗透等活动,加大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民族宗教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能力,引导和促进互联网涉宗教问题依法管理、健康发展,全县宗教领域呈现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今年8月份,举办了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政策理论培训班,共培训工作人员及宗教人士200多人次,详细解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教育引导进全县宗教工作人员及宗教人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上、行动上毫不动摇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自觉听党话、跟党走,自觉服从依法管理,增强其维护党的领导和维护国家统一的自觉性。三是加强教育宣传引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第16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中小学生民族团结进步“石榴杯”有奖征文等活动,“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深入人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度、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我县东关社区被表彰为“全省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红军长征纪念馆被表彰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基地”,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东关社区被表彰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截至目前,共为000个开放宗教活动场所购买《宪法》等法律等学习资料00套,悬挂国旗00面,制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内容为主的宣传牌00个,印发新修订《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00余册,《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应知应会学习手册》《宗教工作学习手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60问》等三本宗教学习资料各00余册、宣传册000余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虽然我县在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宣传还不到位,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不够、掌握不透,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我县宗教教职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缺乏学习教育,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和教众政策法治观念不强,爱国爱教思想不牢,自我管理—4—无序,对宗教政策法规了解不深不透。三是宗教干部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转变。四是乡村两级对宗教工作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没人管、管不好的“五不”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我县将以此次调研督查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着眼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战略目标,牢固树立“保护、管理、教育、引导”的宗教工作新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民族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改,促进宗教与社会相和谐、相适应。一是强化政策法规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基层干部群众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以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宗教问题的认识,增强政治观念、政策观念、法制观念,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大政方针上来,使广大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和处理宗教方面的问题,使基层干部群众都能分清宗教与迷信、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违法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活动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与民间信仰等界限,从而正确认识、对待、处理好宗教问题,确保党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二是严格落实宗教工作责任。注重长效管理,强化措施,划定责任,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高度重视农村宗教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宗教工作制度,继续发挥宗教协会联系乡镇宗教场活动所机制作用,将道教、佛教、基督教协会三个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划片、划乡镇联系管理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将其作为宗教工作网链上的补充力量,切实解决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管理问题。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一线的作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及时化解各类争端和纠纷,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加大对《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宗教人士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使广大信教群众在信仰上做一个好信教群众,在社会上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进一步规范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宗教活动场所翻建、扩建的申报审批程序,坚决制止乱建宫观、寺、庙,未批先建、违法乱建、随意改扩建等现象的发生。依法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四是不断加强教育引导工作。注重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团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宗教团体建设,通过发挥宗教团体的指导、协调作用,加强各教派之间、教派内部的团结。加强民主管理组织建设,建立和—5—完善各类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促进信仰建设、教风建设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有序管理。调动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意志和力量集中到改革与发展上来,集中到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这两大目标上来,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为助力脱贫攻坚、建设幸福美好小康xx凝聚正能量。
本文标题:民族宗教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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