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方案
1林教体字[2016]141号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现将《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0月27日林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件2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市纪委党风政风室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维护良好的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林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由林州市教体局、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联合组织,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坚决彻底治理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在职教师,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风清气正良好环境。二、治理范围和内容治理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公办学校和所有在职教师(含局机关及二级机构人员)。治理内容主要包括:教师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补课并从中获利的;教师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教师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兼课辅导并从中获利的;教师以家属、亲友等名义违规开办补习班从中获利的;教师利用职务之便组织、3动员、诱导、暗示或者强制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的;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并从中获利的;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打击报复、挖苦刁难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的;教师向学生宣传、推荐、强制购买教辅资料或报刊并从中获利的;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租借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有偿补课活动的。三、工作步骤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10月27日--11月5日)。1、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召开全体教职工会,学习文件,动员部署。2、开展抄写政策规定有关文件活动。各单位要给每位教职工发放学习笔记本,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抄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河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安阳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林教体字[2015]141号文件已经进行过转发),通过让教职工抄写来学习相关政策,从而切实增强依法从教、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3、广泛宣传不准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等政策活动。各单位要通过班会、校会、家长会、校信通、家长微信群、发放4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让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4、设置举报电话和信箱。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本次专项治理活动举报电话6166212(市纪委党风政风室)、6812447(教体局纪检信访室),邮箱:lzsjfb@163.com、6812447wang@163.com,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1月6日—11月15日)。各单位要依据《安阳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以个人自查、内部互查、领导帮查等形式进行自查自纠。要通过询问学生、家访、社会调查等方式逐个学段、逐个班级、逐个教师进行彻底排查,准确掌握每位教师是否参与有偿补课的具体情况。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已经参与或组织有偿补课的教师,要严肃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并退回违规所得。同时,在自查自纠期限内,根据违规事实的情节、影响及认识态度等情况,予以区别处理,情节轻微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并及时纠正的,学校可以不予追究或从轻处理;对于隐瞒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签订《拒绝从事或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保存在学校以备查看),校长要代表全体教职工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将《学校公开承诺书》和单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统计表、自查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具体联系人:苏晓峰。5(三)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11月16日—12月15日)。市教体局、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要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要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尤其对于一些群众反映多的学校要重点检查。对于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以及群众举报查实的,要按照《安阳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从严从重处理。要通过抓典型、抓惩处、抓问责,起到震慑教育作用。同时督导检查要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12月16日-12月31日)。各单位要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把在职教职工的违规补课行为与职称晋升、评模评先、年度考核、业务考核、绩效考核等挂钩。同时,教体局要把学校及教师的违规办班情况与学校年终考核、校长业绩考核等挂钩。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市教体局和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要专门成立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地点设在教体局纪检信访室,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和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家长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层层传递压力,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6(二)落实工作责任。校长(园长、局机关科长和二级机构负责人)是治理本单位在职教职工有偿补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日常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断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把制止有偿补课列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常态化管理。各校的家访活动,应重点了解教师有偿补课、课余时间办班的动态,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者,要严格按照《安阳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学校履行治理工作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四)坚持督导检查常态化。市教体局、市纪委党风政风室要不定期开展违规补课行为的督导检查,及时处理,及时通报,点名曝光,确保监督检查常态化。附件:1、拒绝从事或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2、学校承诺书;3、单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统计表;4、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教职工自查情况统计表。2016年10月27日7附件1拒绝从事或参与有偿补课承诺书为维护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1、不组织学生到自己家中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2、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进行有偿补课;3、不背后参谋、唆使自己的亲属、朋友举办或允许亲属、朋友及他人假托自己的名义举办有偿补课;4、不在节假日、双休日、放学后或其他学生休息时间,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5、不到校外辅导等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6、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补课、培训机构宣传、代言、提供帮助或暗示、诱导、组织、介绍学生到个人及社会力量培训机构参加有偿补课。7、不做、不参与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办班、补课、辅导的事。8、不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9、不向学生宣传、推荐、强制购买教辅资料或报刊杂志。我若违反,自愿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根据《安阳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作出的处理决定。承诺人:(签字)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2016年月日8附件2:学校承诺书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有利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公开,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代表我单位向教体局做到以下承诺:一、在寒暑假、双休日、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学校坚决不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办班,并对本校教师擅自组织有偿补课办班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二、学校不借培训机构或家长委员会等名义,参与组织有偿补课。三、学校不将校舍和场地、设施出租、出借给本校教职员工、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的有偿补习活动。四、学校领导不默许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五、发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学校将依据《安阳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试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承诺单位:林州市河顺镇马家山学校校长:2017年9月8日9附件3单位教职工签订承诺书统计表单位名称(盖章):2016年月日姓名签订情况姓名签订情况姓名签订情况填表人:单位负责人:注:签订情况填签订和没有类别。10附件4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教职工自查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盖章):2016年月日姓名自查情况姓名自查情况姓名自查情况填表人:单位负责人:注:自查情况类型:办班、兼课、推荐、没有四类。
本文标题: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2690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