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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1、手机越来越成为一个移动的数字终端平台,在20世纪末开始被定义为“第五媒体”。2、美国传播学者哈特在对媒介进行历史性考察时,把历史上依次出现的媒介系统分为示现的、再现的、机器的三类媒介系统。3、加拿大政治经济学家英尼斯从时空偏向的角度考察媒介,提出了媒介的时空偏向理论,将媒介划分为偏向时间的媒介、偏向空间的媒介。名词解释:戈夫曼的情境决定论:将人们的社会生活同戏剧进行类比,他认为人人都在不同的社会舞台上扮演大量不同的角色,在每位或每群观众成员面前显示自己的略有不同的“变体形式”。人们在特定的环境中的行为举止可分为两大类:“在前台的行为”和“在后台的行为”。合适的在前台的行为代表担任某一社会角色的人按其所扮演角色的社会规范应有的行为。而在后台的行为则会放松自己,进行排练,制定进一步表演的策略,并就他们在前台的行为开玩笑。电视人:日本传播学者林雄二郎在《信息化社会:硬件社会向软件社会的转变》中,将印刷媒介环境和电视媒介环境中完成社会化过程的两代人加以比较,明确提出了“电视人”的概念。所谓“电视人”,指伴随着电视的普及而诞生和成长的一代,他们在电视画面和音响的感官刺激环境中长大,是注重感觉的“感觉人”,表现在行为方式上是“跟着感觉走”,这一点,与在印刷媒介环境中成长的他们的父辈重理性、重逻辑思维的行为方式形成鲜明的对比。同时,由于是在背靠沙发、面向荧屏的狭小空间中进行的,这种封闭、缺乏现实社会互动的环境使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养成了孤独、内向、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社会责任感较弱。(媒介依存症)容器人:“容器人”是日本传播学者中野牧在《现代人的信息行为》一书中描述现代人的形象时提出的。“容器人”是指在现代的大众传播环境尤其是以电视为主体的传播环境下,人们的内心世界犹如封闭的容器,他们是孤立的,封闭的。他们为了打破这种孤独的状态也希望与别人接触,但是这种接触只是容器外壁的碰撞,并没有内心世界的交流,因为他们并不希望对方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所以保持一定的距离成了人际交往的最佳选择。“容器人”注重自我意志的自由,对任何外部强制和权威都不采取认同的态度,但却很容易接受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他们的行为也像不断切换镜头的电视画面一样,力图摆脱日常繁琐性的束缚,追求心理空间的移位、物理空间的跳跃。该概念强调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对个人社会化和人格形成过程的影响。梅特卡夫定律:梅特卡夫定律是3Com公司的创始人,计算机网络先驱罗伯特·梅特卡夫提出的。其内容是: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梅特卡夫定律是一条关于网上资源的定律,该定律由新科技推广的速度决定,所以网络上联网的计算机越多,每台电脑的价值就越大。新技术只有在有许多人使用它时才会变得有价值。使用网络的人越多,这些产品才变得越有价值,因而越能吸引更多的人来使用,最终提高整个网络的总价值。梅特卡夫定律常常与摩尔定律相提并论,如果说摩尔定律是信息科学的发展规律,那么梅特卡夫定律就是网络技术发展规律。电子乌托邦:对媒介技术的发展寄语无条件的乐观主义期待,新的传播技术会把人类带入一个高度自由、民主和平等的理想国度,是一种认为网络可以解决人类社会的一切问题的倾向思想。单方面的认为当代大众传媒会因其传播渠道的双向性和网络的实时互动性能够带来民主和自由;因大众传媒的监督功能和现今受众的舆论压力能够带来人性和道德的发展,从而解决人类社会的一切问题的乌托邦式期待。而这种观点是片面。在大众传媒大战的今天已经成为了一种与社会制度和文化紧密相连的大型社会信息系统,而对于这样一个强大的系统会发挥什么作用在于使用者和管理者,在于具体的历史和社会条件。“电子乌托邦”思想是建立在对新媒介某些技术特性的期待的基础上的。例如,有的学者认为,电子传播网络的双向性使每个人既是传播者又是受传者,它将改变传统的大众传播过程受到传播者支配的局面,使传播过程变得更加平等,而这种平等也必然带来社会关系的平等;有的学者认为,新媒介技术将保障每个人自主发表言论的权利和机会,并形成“真正的观点的自由市场”。但是,单纯的技术上的可能性并不能必然保证理想的社会形态的出现,而是需要更加复杂的社会条件。数字鸿沟:最先由美国国家远程通信和信息管理局(NTIA)于1999年在名为《在网络中落伍:定义数字鸿沟》的报告中定义:数字鸿沟(DigitalDivide)指的是一个在那些拥有信息时代的工具的人以及那些未曾拥有者之间存在的鸿沟。数字鸿沟体现了当代信息技术领域中存在的差距现象。这种差距,既存在于信息技术的开发领域,也存在于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特别是由网络技术产生的差距。数字鸿沟现象存在于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产业与产业、社会阶层与社会阶层之间,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当中,成为在信息时代突现出来的社会问题。商业模式:就是能够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盈利能力的模式,是探求企业利润来源、生成过程、产出方式和管理控制的系统构架和方法。在分析商业模式过程中,主要关注一类企业在市场中与用户、供应商、其他合作伙伴的关系,尤其是彼此间的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商业模式有时也称盈利模式,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变动的市场环境中做出适应的变化。人肉搜索:“猫扑(mop)”网首创的一种搜索方式,指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机器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和百度的利用计算机搜索技术搜索不同的是,它更接近于“爱问”、“知道”一类的提问回答网站。它与机器搜索相对而言的另一种搜索信息方式,是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信息的一种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其他人来搜索自己搜不到的东西,与知识搜索的概念差不多,只是更强调搜索过程的互动而已。搜索引擎也有可能对一些问题不能进行解答,当用户的疑问在搜索引擎中不能得到解答时,就会试图通过其他几种渠道来找到答案,或者通过人与人的沟通交流寻求答案。“人肉搜索”是该网上经常有人发帖提问,并用“猫扑”网上的虚拟货币(mp,“猫皮”)来奖励提供信息者。网友看到帖子后就会去寻找线索,利用自己的专业背景、亲身经历、道听途说甚至冷嘲热讽来回答问题,然后把找到的答案回帖邀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人肉搜索引擎机制”。人肉搜索易导致语言暴力,争议较大。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网络暴力不同于现实生活中拳脚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为,而是借助网络的虚拟空间用语言文字对人进行讨伐与攻击。这些恶语相向的文字,往往是一定规模数量的网民们,因网络上发布的一些违背人类公共道德和传统价值观念以及触及人类道德底线的事件所发的言论。其表现形式有:网民对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网络事件,在网上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失实言论,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在网上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隐私,侵犯其隐私权;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行动和言论侵扰,致使其人身权利受损等等。简答:新媒体的构成要素:(1)新媒体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之上(2)新媒体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3)新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4)新媒体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5)新媒体的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新媒体的主要特征:(1)交互性与即时性。新媒体的传—受双方交流密切,整个信息传播过程在双方交流互动的情境中形成。新媒体的传播载体是光纤通讯线路,即时传播速度快,信息传播是几乎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可随时随地接发信息。(2)海量性与共享性。互联网将全世界的计算机网络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巨大无比的数据库,其海量信息几乎无所不包,信息量理论上可以做到无限量。网络传播具有开放性,不受时空限制,只要具备上网条件就可得到信息。(3)多媒体与超文本。网络媒体兼容文字、图表(片)、声音、动画、影像等多种传播手段保存信息、表现信息和发送信息。与传统的文本形式不同,网络媒体是多媒体,是以结点为单位的超文本呈现。(4)个性化与社群化。新媒体通过网络传播可以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受众可以自由选择信息接收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所需信息内容,传者也可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专门的信息推送服务。网络上的人们大多是“群居”,他们形成一些牢固的人际互动网络,共同活跃在虚拟空间的各个角落。浅阅读的特征:(1)浅阅读产生的背景是新媒体的发展和信息量的爆炸(2)浏览式娱乐式阅读成为浅阅读的重点特点,搜索式阅读、标题式阅读、跳跃式阅读成为网络阅读和手机阅读的主要形式(3)浅阅读的阅读介质从以往的纸质为主转变到电子与纸质并存(4)浅阅读的过程由以前在阅读过程中的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混合媒介文化特征:(1)24小时不间断的报道状态使新闻永远处于待续状态(2)新闻源支配新闻界(3)不再有“守门人”(4)论断压过报道(5)“一鸣惊人”的心态彭兰在《从新一代电子报刊看媒介融合的走向》一文中,对媒介融合在各个方面所带来的传媒业变革进行了阐述:(1)业务形态融合—多媒体日益兴起(2)市场融合—产品相互嵌入、多元组合(3)载体融合—发行渠道的“合”与接收终端的“分”(4)机构融合—更高层次的再分工论述新媒体读公共领域的重构公共领域(publicsphere)的概念最早是由美籍德裔思想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的,之后熊彼得、布鲁纳和杜威等人从不同的角度研究过此问题。哈贝马斯所谓公共领域,指的是介乎于国家与社会(即国家所不能触及的私人或民间活动范围)之间、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地方,它凸显了公民在政治过程中的互动。公共领域是指一个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公共空间,它作为介于公共权力领域与私人领域的一部分,立足于不受公共领域管辖的私人领域,却又跨越个人和家庭的藩篱,致力于公共事务。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存在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由私人组成的公众。他们具有独立人格,能够在理性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展开辩论;(2)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因为媒介是信息的载体,决定着信息的流量。单向的非沟通媒体将导致信息的匮乏和意义的缺失,在此基础上私人的“独立”与“理性”也就失去了意义;(3)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自由辩论、充分交流,进行理性批判达成共识,形成公共舆论。1、公共领域的“再封建化”:新媒体逐渐成为公共领域的实现载体,不但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又统领了公共领域,既汇聚着无数个体,同时也起了组织社会的作用。随着国家和社会的逐渐融合所出现的结构转型,新闻报道转变为文化思想传播,意识传播传播到商业盈利,媒体的公共品格逐渐让位于商业广告,媒体的公共话语空间逐渐丧失。媒体假借公共舆论的外衣传播伪公共话语的现象成为常态。一个重新政治化的社会领域摆脱了“公”与“私”的区别,消解了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自由主义公共领域,理想的公共领域全盘瓦解,这种情形与封建社会会晚期有类似之处,故哈贝马斯称之为“再封建化”。2、新媒体语境下的公共领域的重构: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崛起,网络和移动传播使公民成为记者变为可能,公民新闻随之产生。公民新闻的兴起,为公共领域的重构找到了一条实现路径。公民新闻的兴起,不仅形成了新的公共领域,而且促使传统媒体不得不拓宽资源取向,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采集新闻,包括鼓励公民提供新闻和向公民购买新闻。同时,传统媒体也越来越重视网络公共空间上的公共舆论。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传统媒体公共领域的重构。(公共领域在传统媒体中被侵蚀的原因:传统媒体的“点到面”传播让“公众”成为了“大众”;传统媒体的“守门人”规则否定了“自由交流”的初衷;传统媒体的商业化浪潮吞噬了“理性批判”原则。)3、电子乌托邦:信息技术和新媒体的发展,网络虚拟社区产生,也随之产生了新型的公共领域形态。网络等新媒体构建的公共领域只是一种相对的公共话题空间,掌握网络技术的人与没有掌握网络技术的人之间会形成新的等级,匿名性使得网络虚拟社区抛弃许多“理性的道德”而混乱、随意不负责任。材料分析——【新媒体的商业模式】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产业链——利益相关方、利润区价值链——上中下游企业、企业内部各业务单元(价值链、运营链)盈利模式设计三个层面:(1)以关系(关注利益相关者)为导向的(2)以竞争(与对手的差异化、核心竞争力)
本文标题:新媒体概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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