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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巡山护林员制度巡山护林要在街道、居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好职责,努力完成好所辖区域的巡山护林任务,做到尽职尽责。一、巡山护林员必须佩戴护林员袖标,进行巡山护林工作。二、森林防火期内,巡山护林员必须做到两天巡山一次。森林防火特险期内必须坚持天天巡山,确保上午11时至下午16时不脱岗。三、巡山护林员在巡山检查时,必须将自己所管辖区域环绕巡查,对重点道路、路口、地段要重点看守。同时要选择本区域置高点全方位巡视,确保本管辖区内万无一失。四、巡山护林员在巡山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置。如发现有人员活动要紧盯不放,并劝其立即离开本区域。若发现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五、巡山护林员在巡山时,发现火情,应立即扑救,并及时向所属村委会、街道逐级报告,或直接拔打119森林火警电话。决不能贻误战机或隐情不报。六、要认真做好巡山检查记录,每日巡山完毕后及时记录当日巡山情况,内容要详细具体。如发现了什么问题,碰到过什么人,是如何处理的等等。森林防火检查站工作制度一、宣传森林防火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火情及时报告。二、对来往人员和车辆进行防火检查,办理入山人员、机动车辆的登记手续。三、检查入山机动车辆的防火安全设施,收存入山人员携带的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四、制止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并按规定进行处理。五、严格遵守防火检查员职责,做到作状整齐、文明执勤、礼貌检查。六、严格遵守林场及林业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严禁乱罚款、乱收费行为。七、在防火期间,不准以任何理由脱岗、漏岗、擅离职守。八、保持站容站貌整洁,环境优美。护林员职责1、向群众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林业政策,提高群众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以及保护重点公益林的意识。2、佩戴护林员袖标,坚守岗位。巡山护林员要在管护责任区进行日常巡护,每日做好巡山记录;检查站的护林员要坚守值班治度,做好进山人员的检查登记工作。3、督查并治止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4、及时阻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对劝阻无效的以及情节较重的要及时报告村委会或直接报告街道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5、发现森林病虫害发生以及可疑病死木、枯死木现象要及时报告。6、保护好管护区内各种林业服务标志、标牌、广告等公益性林业标志设施。7、制止乱采滥挖和乱铺滥猎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破坏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案件。8、做好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林业森林防火物资管理制度一、扑火物资必须专库、专柜、专人管理,不得出现盗窃、霉变和鼠害。二、扑火物资实行专账、专薄登记,做到账实相符。三、发放物资必须履行手续,由经办人出具条据,书记签字有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必须补办手续。四、扑火物资是专用物资,不得挪作它用,更不得私自借用。五、扑火机具要随时保养,保持整洁,摆放有序。六、扑救损耗物质,及时补充。森林防火值班制度一、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火检查站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二、值班人员由西诸朝居委会领导、防火队队员、值班员等人组成。当日值班的人员负责处理日常的防灭火工作,承担信息收集,上传下达等项业务。三、防火期前,要确定值班人员,制定各级值班人员轮流表,并与上级机关和下属单位取得联系,告之具体值班日期、时间和通讯联络方式。进入森林防火期,值班人员立即上岗值班,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四、参加值班的人员所有电话通讯设备状态完好。不得随意占用值班电话谈论与值班事务无关的事宜。五、值班人员对当日值班期间的防、灭火动态都应认真处理,并有相应的文字记录,特别是发生火情后,要及时、准确掌握火场情况,传达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命令,认真做好扑火过程中的一切事宜,整理出火场原始记录,以备建立林火档案。六、各类森林防火值班人员,当日值班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将未完成的工作或需交接的内容交待给接班人员,填写进交接班记录本,接班人员清楚情况签字后,方可完成交接班。
本文标题:护林防火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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