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司法考试真题——法理学
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法理学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表达的是禁止性规则B.表达的是强行性规则C.表达的是程序性原则D.表达了法律规则中的法律后果9.全兆公司利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便利,在搜索引擎讯集公司网站的搜索结果页面上强行增加广告,被讯集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全兆公司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诚实信用原则一般不通过“法律语句”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B.与法律规则相比,法律原则能最大限度实现法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和特殊性D.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于个案当中10.甲和乙系夫妻,因外出打工将女儿小琳交由甲母照顾两年,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后甲与乙闹离婚且均不愿抚养小琳。甲母将甲和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抚养费2万元。法院认为,甲母对孙女无法定或约定的抚养义务,判决甲和乙支付甲母抚养费。关于该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判决是规范性法律文件B.甲和乙对小琳的抚养义务是相对义务C.判决在原被告间不形成法律权利和义务关系D.小琳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一11.有法谚云:“法律为未来作规定,法官为过去作判决”。关于该法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律的内容规定总是超前的,法官的判决根据总是滞后的B.法官只考虑已经发生的事实,故判案时一律选择适用旧法C.法律绝对禁止溯及既往D.即使案件事实发生在过去,但“为未来作规定”的法律仍然可以作为其认定的根据12.在宋代话本小说《错斩崔宁》中,刘贵之妾陈二姐因轻信刘贵欲将她休弃的戏言连夜回娘家,路遇年轻后生崔宁并与之结伴同行。当夜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邻居追赶盗贼遇到陈、崔二人,因见崔宁刚好携带15贯钱,遂将二人作为凶手捉拿送官。官府当庭拷讯二人,陈、崔屈打成招,后被处斩。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话本小说《错斩崔宁》可视为一种法的非正式渊源B.邻居运用设证推理方法断定崔宁为凶手C.“盗贼自刘贵家盗走15贯钱并杀死刘贵”所表述的是法律规则中的假定条件D.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需要一个证成过程,从法治的角度看,官府的行为符合证成标准1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中规定:“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只适用于依法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关于该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效力低于《刑法》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就《刑法》作法律解释C.对法律条文进行了限制解释D.是学理解释14.王某参加战友金某婚礼期间,自愿帮忙接待客人。婚礼后王某返程途中遭遇车祸,住院治疗花去费用1万元。王某认为,参加婚礼并帮忙接待客人属帮工行为,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行为属由道德规范的情谊行为,不在法律调整范围内。关于该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可以调整所有社会关系B.法官审案应区分法与道德问题,但可进行价值判断C.道德规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理由D.一般而言,道德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56.林某与所就职的鹏翔航空公司发生劳动争议,解决争议中曾言语威胁将来乘坐鹏翔公司航班时采取报复措施。林某离职后在选乘鹏翔公司航班时被拒载,遂诉至法院。法院认为,航空公司依《合同法》负有强制缔约义务,依《民用航空法》有保障飞行安全义务。尽管相关国际条约和我国法律对此类拒载无明确规定,但依航空业惯例航空公司有权基于飞行安全事由拒载乘客。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反映了法的自由价值和秩序价值之间的冲突B.若法无明文规定,则法官自由裁量不受任何限制C.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是正式的法的渊源D.不违反法律的行业惯例可作为裁判依据57.耀亚公司未经依法批准经营危险化学品,2003年7月14日被区工商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罚款40万元。耀亚公司以处罚违法为由诉至法院。法院查明,《安全生产法》规定对该种行为的罚款不得超过10万元。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安全生产法》的效力位阶相同B.《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属于公法C.应适用《安全生产法》判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D.法院可在判决中撤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58.特别法优先原则是解决同位阶的法的渊源冲突时所依凭的一项原则。关于该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同一机关制定的特别规定相对于同时施行或在前施行的一般规定优先适用B.同一法律内部的规则规定相对于原则规定优先适用C.同一法律内部的分则规定相对于总则规定优先适用D.同一法律内部的具体规定相对于一般规定优先适用59.李某向王某借款200万元,由赵某担保。后李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立案。王某将李某和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赵某认为,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借款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赵某无需承担担保责任。法院认为,借款合同并不因李某犯罪而无效,判决李某和赵某承担还款和担保责任。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若李某罪名成立,则出现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B.李某与王某间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C.王某的起诉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的唯一法律事实D.王某可以免除李某的部分民事责任60.王某向市环保局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获得答复,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环保局败诉。关于该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守法行为B.判决环保局败诉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C.王某起诉环保局的行为属于社会监督D.王某的诉权属于绝对权利88.“法律只是在自由的无意识的自然规律变成有意识的国家法律时,才成为真正的法律。哪里法律成为实际的法律,即成为自由的存在,哪里法律就成为人的实际的自由存在。”关于该段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从自由与必然的关系上讲,规律是自由的,但却是无意识的,法律永远是不自由的,但却是有意识的B.法律是“人的实际的自由存在”的条件C.国家法律须尊重自然规律D.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89.王某在未依法取得许可的情况下购买氰化钠并存储于车间内,被以非法买卖、存储危险物质罪提起公诉。法院认为,氰化钠对人体和环境具有极大毒害性,属于《刑法》第125条第2款规定的毒害性物质,王某未经许可购买氰化钠,虽只有购买行为,但刑法条文中的“非法买卖”并不要求兼有买进和卖出的行为,王某罪名成立。关于该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法官对“非法买卖”进行了目的解释B.查明和确认“王某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的过程是一个与法律适用无关的过程C.对“非法买卖”的解释属于外部证成D.内部证成关涉的是从前提到结论之间的推论是否有效90.在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力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该故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点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你们彼此有等价交换的利用价值,有合作共赢的机会,这才是人脉。人脉不是你和多少人打过交道、和多少人参加过饭局、和多少人进出过高档场合、和多少人合过影,而是有多少人愿意和你打交道、主动和你打交道、长期和你打交道、持续和你打交道。千万要切记,人脉并不是说你利用了多少人、有多少人被你呼来唤去、有多少人为你鞠躬尽瘁,而是你帮了多少人。人脉不是有多少人在你面前吹捧你,奉承你,而是有多少人在你背后称颂和点赞。人脉不是在你辉煌的时候,有多少人簇拥着你,捧着你,而是在你困境时、在你落魄时,有多少人愿意站出来慷慨援手,帮助你。真正拥能够有人脉的人,都具备以下素养:1.换位思考。多从他人的角度考虑问题。避免独断专行、刚愎自用、自私自利。2.适应环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汰,人也是一样,虽然不是你死我活,但适应能力强的人往往是最先站稳脚跟的人。3.大方待人。大气慷慨,小事不斤斤计较,大事严谨慎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有一天你会明白,善良比聪明更难。聪明是一种天赋,而善良是一种选择。4.低调做事。低调做人,低调做事。你的所有细节,有心人自会看到,这样的人有眼光,或许是值得结交的同事,可能会成为事业上的伙伴,也有可能是你命运中的伯乐。5.赞美他人。赞美不需要钱,诚心点赞、真心赞美,是最有力的武器,而不是阴奉阳违、拍须溜马。6.对人礼貌。你的涵养,你的修养,你的为人,往往体现在一举一动的礼貌之中。7.检讨自己。凡事都想想所有问题都是自己的问题。8.学会感恩。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千万不要忘记曾经帮助过你的人。否则,你的路只会越走越窄!9.遵守时间。不要让别人等太久,除非你不想尊重人,不想建立关系,破坏好感,那随意。10.常怀一颗平常心。世事变幻莫测,一颗平常心显得弥足珍贵。11.学会忍耐。遇事要镇定,好多事情更多的时候是需要忍耐。有时候别人怎么看你,和你没半毛钱的关系,你要怎么活,也和别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其次,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眼光。12.信守诺言。量力而行,言出则必行。13.切记言多必失。守住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嘴,多听多看,眼观六路耳听八方。14.待上以敬,待下以宽。尊重你的上司,敬重你的领导,对于下属要宽以待人,以身作则。而更多的时候,我们要看清别人,也明白自己。有些人,不闻不问不一定就是忘记了,但一定是疏远了,人与人之间沉默太久就会连主动的勇气也会消失。有时候,我们明明原谅了亲人、好友、情人,却无法真正快乐起来,那是因为,原谅了别人,却忘了原谅自己。不要在心情最糟糕的时候,用决绝的话语伤害爱你的人、至亲的家人,挚诚的朋友。所以,请珍惜吧,比起人脉,至亲的亲情、挚诚的友情,其位置始终是放在前面的。因为,他们才是不在乎你是否富贵贫贱的人。
本文标题:司法考试真题——法理学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3915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