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安全文明施工 >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隐患自查Ⅰ级要素隐患自查Ⅱ级要素隐患自查Ⅲ级要素隐患自查Ⅳ级要素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参考依据监管部门基础管理资质证照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公司法》工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2年第55号令安监局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报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报告。《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厅、省消防总队安全设施验收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有验收合格报告、防雷装置检测验收报告。国发(2016)3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X政〔2016〕8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XX省防雷减灾实施办法》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设置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且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应当配备两名以上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监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且合格证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企业应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55号令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管理人员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XX省安全生产条例》“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应对新上岗的所有职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都必须进行强制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法》日常教育日常教育企业职工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转岗、复工教育转岗、复工教育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6)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7)生产安全事故案例;8)其他需要掌握的安全生产知识。《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记录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档案安全培训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档案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档案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应当在销售后5日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备案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档案企业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包括:1)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2)存放、生产、使用地点;3)数量;4)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5)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帐。《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事故管理档案台帐事故管理档案台帐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档案台帐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台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定期检测,维修、保养、检测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费用提取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安全费用使用安全费用使用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7)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局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的评审、修订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预案备案应急预案应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特种设备基本要求特种设备基本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安全生产法》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安全设备)管理档案台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职业卫生基础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机构、人员设置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防治法》危害因素检测、危害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危害现状评价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高毒作业场所每月进行一次检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申报1、及时
本文标题:危险化学品经营(带仓储)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36897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