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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规2020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保护人体健康活动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的总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是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卫生关系。卫生法的制定依据答:1.宪法是卫生立法的法律依据2.保护人体健康是卫生立法的思想依据3.医药卫生科学是卫生立法的科学依据4.社会经济条件是卫生立法的物质依据5.卫生政策是卫生立法的政策依据卫生法的制定原则答:1.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2.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的原则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4.坚持民主立法的原则5.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卫生法的制定程序:1.卫生法律案的提出2.卫生法律案的审议3.卫生法律案的表决4.卫生法律的公布卫生行政执法形式:1.卫生行政许可2.卫生行政处理3.卫生行政处罚4.卫生行政监督5.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卫生法的作用:答:一、卫生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惩罚、教育二、卫生法的社会作用1.保障国家对医疗卫生事业的科学管理2.保护人们健康,促进经济发展3.促进医学科学发展,保障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4.维护国家主权,促进国际卫生交流和合作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在调整卫生组织、管理、服务过程中参与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卫生权利义务关系医疗法律关系: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为了保护人们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而与就诊人之间所产生的以医疗权力义务为内容的卫生法律关系。包括:医疗合同关系、无因管理关系、强制医疗关系卫生法律责任: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卫生法规定的义务或约定义务,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卫生行政赔偿:是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依法由赔偿义务机关予以赔偿的国家赔偿制度。医疗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医疗机构的分类:答:(1)医疗机构根据其功能、任务、规模可分为:①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②妇幼保健院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④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⑤疗养院⑥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⑦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⑧村卫生室(所)⑨急救中心、急救站⑩临床检验中心11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2护理院(站)13其他诊疗机构(2)医疗机构按其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可分为:①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即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②营利性医疗机构,即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申请医疗机构有哪些情况不能申请答: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5.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医疗机构申请审批的程序:对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之内进行审查,符合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批准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卫生部确定。医疗机构的校验: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3年。病例书写的要求答:1.病历书写应当客观、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2.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3.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4.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5.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6.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7.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8.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无证行医的处罚: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一1万元以下的罚款急救医疗机构:是指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实施急诊抢救工作的医疗组织,包括大中城市的各级急救站(急救中心)和医疗机构的急诊科室急救任务有哪些答:1.服从统一调度、指挥,承担划分急救范围内急救医疗任务,并接受其他急救2.接受转送的危、急、重伤患者,支援相邻地区的急救医疗3.开展急救知识的宣传、急救技能的培训、急救医学的科研和学术交流4.执行统计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做好急救医疗资料的登记、汇总、统计、保管和报告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预防控制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医师的执业条件、权力义务、执业规则、考核培训以及法律责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执业医师法的对象:医师医师考试的分类: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医师权利:指取得医师资格、依法注册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所享有的权力答: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检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2.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权利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得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7.对所在的医疗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8.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医师的执业考核内容有:①业务水平。医师从事本职工作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②工作业绩。医师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③职业道德。医师是否遵守医德规范和卫生法规。护士:指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经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从事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护士执业注册(1)注册申请: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2)申请时限: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护士被吊销执业证书的,自执业证书被吊销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3)注册机关和有效期: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义务答: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3.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护士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护士值班室交接班制度答: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护理管理制度,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2.交班前,主班护士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人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人和新人病人,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3.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min到科室,阅读护理记录,交接物做到七不接(病人数不准、病情不清、床铺不洁、病人皮肤不洁、管道不通、各项治疗未完成以及物品数量不符不交接)。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记录及本班的各项工作,处理好用物品,为接班者做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于接班者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5.早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情,全体人员应严肃认真地听取夜班交班扣之后由护士长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接病情及病房管理情况。6.交班内容包括:①病人总数,出人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人院、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情变化及心理状态。②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完成情况,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③查看昏迷、瘫痪等危重病人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和通畅情况。④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状态等,全名。7.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实情况。8.其余班次除详细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9.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10.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护理文书的基本要求:及时、准确、完整、简要、清晰传染病防治法:是指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传染病概念:是由各种病原体引起的能在人与人、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法定传染病:是指列入《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分类答:(一)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二)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三)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答:(1)实施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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