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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加工企业员工手册(2012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特制定本手册。第二条本手册是为公司在职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索引资料,有关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范围等内容将在公司规章制度及岗位说明书中做以诠释。第三条本手册适用于经公司批准录用的所有在职员工。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严格遵守本手册。第五条本手册解释权、修订权归本公司。第二章入职引导第六条加入本公司时,准员工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的复印件以及体检表、近期免冠1寸彩照5张(管理岗位8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管理人员要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应聘岗位专业技术的要求提供经济担保书、资格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特殊岗位员工要与公司签订有关协议书,如驾驶员交通安全责任书等。第七条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员工要主动在一个月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补充填写个人登记表,确保公司员工相关的各项权益:一、姓名及身份证号的变更;二、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的变动;三、婚姻状况发生变化;四、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五、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第八条公司倡导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真伪的权利,如有弄虚作假,将被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报到程序一、新进人员在报到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给“报到介绍信”,并验收其应缴资料,若资料不全,限期补办,否则首月薪资可暂扣发。二、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员工所在部门行政人员应引导新进人员依次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办公用品和有关资料;三、报到员工与试用部门负责人或主管人员见面,接受工作安排。第十条试用与转正2一、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四个月。在此期间,如果员工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自己预期目标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若员工的工作表现无法达到公司要求,公司人力资源部也会终止试用并通知本人办理离职手续。二、员工在试用期内请假,其转正时间将会顺延;若请假超过一周,则按自动停止试用处理。三、从公司离职后,若重新进入公司时,员工的工龄将从最近一次进入公司起计。第十一条内部调动一、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员工的职务、部门或工作地点,被调整的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二、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七日内,其他人员应于三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二日为限。三、调任员工在新任职者未到职之前,其原职责由直属主管或由直属主管委派人员暂时代理,代理人员不得借故推诿。第三章劳动合同第一条为确立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第二条公司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是以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和地方性劳动法规为依据,本手册未提及事项均应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录用的正式员工,均需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第三条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续签。第四条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和解除:(一)新入职员工,公司将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三)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工作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二)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四)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五)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第七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提出离职申请。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处理,并追究其责任。离职手续包括:(一)处理工作交接事宜;(二)按《员工离职申请单》要求办理离职手续;(三)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四)报销公司帐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五)员工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公司有权扣除相关违约费用;(六)员工如与公司还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应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第四章组织纪律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办法。第二条办公管理(一)上班时,各级员工仪表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不得着奇装异服。男员工不可留长发,女员工不可浓装艳抹。除外勤工作者以外,全体员工上班一律着统一制服,着装不符合规定者,每次罚款20元。(二)上班时间员工应佩戴工作证。生产部的特殊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工作期间不佩带,但上下班出入厂门时必须佩带。(三)办公时间员工应坚守工作岗位,需暂时离开时应与同事交代。(四)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或在非吸烟区内吸烟,不得聊天、高声喧哗。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五)使用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语调平和,尽量不要妨碍其他人工作。接听电话应及时,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聊天,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六)职员的办公桌内不得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有违反,后果自负。4第三条考勤制度(一)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月末由考勤员统计各部门人员出勤情况并予以公布。(二)所有员工上班时应先到公司打卡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需在外出登记表中如实登记,员工如系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提前电话向部门主管说明情况,回公司后应于当日内找到部门负责人签批。员工需由部门经理签单批准,部门经理需由主管领导签单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按旷工处理。(三)凡迟到十分钟以内(含十分钟),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十分钟,每次罚款30元;迟到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早退与迟到处罚相同。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及全年累计迟到六次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四)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从第四天起,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剩余工资。第三条请假制度(一)事假:员工因私请事假,需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无特殊原因不可电话、同事捎话请假。(二)病假:病假超过三天应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申请病假。(三)员工请假三天之内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部门经理批准后还需人力资源部批准。各部门主管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批准。同时请假单月末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四)请假四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四小时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五)请假而未按要求填写请假单者按旷工处理。第五条出差制度员工因公赴外地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经直属上级核准,行政办备案。出差审批权限:七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七日以上需上报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第六条员工宿舍管理一、公司员工在本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二、宿舍管理的主管部门是公司行政办公室。三、每间宿舍评选舍长一名,其工作任务如下:1、统管一切宿舍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3、每周六组织全体舍员进行卫生大扫除。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2)宿舍内有不法行为、外来灾害及安全隐患者;5(3)员工身体不适或病情重大者。四、公司配备的宿舍生活用品用具交付员工使用,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造成损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五、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1、服从舍长管理与监督。2、宿舍钥匙每位住宿者配备一把,任何人不得私自配制钥匙。钥匙遗失应报告行政办公室重新配置,但费用由遗失者承担,离职时必须将钥匙交行政办公室。3、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必须各自妥善保管。未经物主同意,任何人不得私看、乱翻、挪用他人物品。4、严禁私拉乱接、改装电路。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及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用电器具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5、宿舍公用部分必须保持通道畅通,不准堆放杂物。6、各宿舍应建立卫生轮值制度,由舍长负责安排住宿人员轮流清扫,垃圾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7、住宿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物品,做到衣、被叠放整齐,地面洁净,玻璃明亮。8、严禁向窗外抛物、倒水、吐痰、扔烟蒂。9、在宿舍区内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休息时间不得乱窜寝室或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10、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地上,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11、宿舍区严禁酗酒、打麻将及开展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非法不轨行为的事件发生。12、不得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家属探视应做登记,如需住宿者应提前报告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13、节约能源,人人有责。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不得浪费能源;公用卫生间应保持清洁,随手冲水,不得乱倒剩菜剩饭及垃圾。14、住宿员工夜间外出最迟应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以上规定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罚款20元-200元,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舍长履行职责不到位每次罚款30元;如有赌博、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并屡教不改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六、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或解聘)时,应于离职手续办理结束当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清理干净,所携带出厂的个人物品应先经舍长或主管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出厂。第七条员工就餐管理61、公司员工一律凭饭卡刷卡就餐,不得赊帐。2、未到开饭时间,请勿提前进入餐厅。3、打饭时应按先后次序自觉排队。4、员工本着勤俭节约的态度,视自己的饭量盛饭打汤,以免造成浪费。5、员工应自觉保持餐厅卫生,不得随意在餐桌或地面泼水、倒饭、乱扔脏物等。6、餐厅内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7、残羹剩饭应倒入指定垃圾桶内,不准随地乱泼或倒入水池。8、员工需在就餐规定结束时间前离开餐厅,请勿长时间逗留。9、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餐厅操作间。10、员工如对饭菜质量、价格等有异议,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影响他人就餐,应如实向行政办反映。11、如遇停电或刷卡机出现故障等原因无法刷卡,由餐厅工作人员先记帐,待下次刷卡时一并结算。12、员工每次用餐时,请留意自己饭卡上的现金余额,及时在规定时间及指定地点充值。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就餐管理规定,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10元-1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直至除名。第八条工作相关责任(一)公司鼓励员工相互间积极沟通交流,但切勿妨碍正常工作。(二)员工要经常留意告示板和公司网页上的信息,但切勿擅自张贴或更改板上的通告。(三)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员工应主动接受安全知识教育,掌握一些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办法。在受到损伤或观察到某些危险情况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当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时,应首先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四)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杜绝扰乱生产生活秩序、妨碍风纪的行为发生。第五章行为准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一)公司倡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二)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维护公司的利益,对社会、对公司、对个人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
本文标题:食品加工企业员工手册(20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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