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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云阳镇水厂建设管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河南信禹监理有限公司南召县201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监理部二0一0年九月审批人王一校核人王一编制人盛建军梁小娟管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编制依据为有利于管道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与图纸以及《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2.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合同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的各类管道工程施工。管道工程施工监理应以管道施工测量放样、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二、开工条件控制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2)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4)组织设计交底。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6)检查施工条件。7)签发开工许可证。2.明确监理例行程序。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3.从事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和质量管理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制订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2)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界域内地下管线等构(建)筑物资料、工程水文地质资料,组织有关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深入沿线调查,掌握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3)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实行自审、会审(交底)和签证制度;发现施工图有疑问、差错时,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4)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要办理变更审批。5)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设置,并有总体布置方案。对不宜间断施工的项目,应有备用动力和设备。6)施工测量应实行施工单位复核制、监理单位复测制,填写相关记录,并符合下列规定:①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交桩,施工单位对所交桩进行复核测量;原测桩有遗失或变位时,应及时补钉桩校正,并应经相应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认定;②临时水准点和管道轴线控制桩的设置应便于观测、不易被扰动且必须牢固,并应采取保护措施;开槽铺设管道的沿线临时水准点,每200m不宜少于1个;③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必须经过复核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④不开槽施工管道,沉管、桥管等工程的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应根据施工方案进行设置,并及时校核;5⑤对既有管道、构(建)筑物与拟建工程衔接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工前必须校测。7)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8的规定,并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城市测量规范》CJJ8的有关规定;对有特定要求的管道还应遵守其特殊规定。表3.1.8施工测量的允许偏差项目允许偏差水准测量高程闭合差平地土204√L(mm)山地土6√n(mm)导线测量方位角闭合差40√n(″)导线测量相对闭合差外槽施工管道1/1000其他方法施工管道1/3000直接丈量测距的两次较差l/5000注:1L0为水准测量闭合线路的尺度(km);2n为水准或导线测量的测站数。8)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现场配制的混凝土、砂浆、防腐与防水涂料等工程材料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10)所用管节、半成品、构(配)件等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损坏、锈蚀或变质。1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12)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施工。对不开槽施工、过江河管道或深基槽等特殊作业,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13)在质量检验、验收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和检测设备,必须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后方可使用。承担材料和设备检测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检”制,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7.检查施工条件。1)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2)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d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3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h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三、施工过程控制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子以制止。3.1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影响范围内地下管线(构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资料,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加以保护。3.1.2给排水管道工程的土方施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涉及围堰、深基(槽)坑开挖与围护、地基处理等工程,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及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3.1.3沟槽的开挖、支护方式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等要求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3.1.4沟槽断面的选择与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槽底宽、槽深、分层开挖高度、各层边坡及层间留台宽度等,应方便管道结构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并尽可能减少挖方和占地;2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尽可能避免重复挖运;大断面深沟槽开挖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3沟槽外侧应设置截水沟及排水沟,防止雨水浸泡沟槽。3.1.5沟槽开挖至设计高程后应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共同验槽;发现岩、土质与勘察报告不符或有其他异常情况时,由建设单位会同上述单位研究处理措施。3.1.6沟槽支护应根据沟槽的土质、地下水位、沟槽断面、荷载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施工单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支护。3.1.7土石方爆破施工必须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3.1.8管道交叉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满足管道间最小净距的要求,且按有压管道避让无压管道、支管道避让干线管道、小口径管道避让大口径管道的原则处理;2新建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既有管道进行临时保护时,所采取的措施应征求有关单位意见;3新建给排水管道与既有管道交叉部位的回填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使回填材料与被支承管道贴紧密实。3.1.9管道铺设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前,应符合下列规定:1井室、雨水口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强度或砌体水泥砂浆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2回填时采取防止管道发生位移或损伤的措施;3化学建材管道或管径大于900mm的钢管、球墨铸铁管等柔性管道在沟槽回填前,应采取措施控制管道的竖向变形;4雨期应采取措施防止管道漂浮。3.2施工降排水3.2.1对有地下水影响的土方施工,应根据工程规模、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等要求,制定施工降排水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降排水量计算;2降排水方法的选定;3排水系统的平面和竖向布置,观测系统的平面布置以及抽水机械的选型和数量;4降水井的构造,井点系统的组合与构造,排放管渠的构造、断面和坡度;5电渗排水所采用的设施及电极;6沿线地下和地上管线、周边构(建)筑物的保护和施工安全措施。3.2.2设计降水深度在基坑(槽)范围内不应小于基坑(槽)底面以下0.5m。3.2.3降水井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沟槽两侧应根据计算确定采用单排或双排降水井,在沟槽端部,降水井外延长度应为沟槽宽度的l~2倍;2在地下水补给方向可加密,在地下水排泄方向可减少。3.2.4降水深度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抽水试验,以验证并完善降排水方案。3.2.5采取明沟排水施工时,排水井宜布置在沟槽范围以外,其间距不宜大于150m。3.2.6施工降排水终止抽水后,降水井及拔除井点管所留的孔洞,应及时用砂石等填实;地下水静水位以上部分,可采用黏土填实。3.2.7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降排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3.3沟槽开挖与支护3.3.1沟槽开挖与支护的施工方案主要内容应包括:1沟槽施工平面布置图及开挖断面图;2沟槽形式、开挖方法及堆土要求;3无支护沟槽的边坡要求;有支护沟槽的支撑形式、结构、支拆方法及安全措施;4施工设备机具的型号、数量及作业要求;5不良土质地段沟槽开挖时采取的护坡和防止沟槽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6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沿线管线及构(建)筑物保护要求等。3.3.2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可按下式计算确定;B=D0+2(b1+b2+b3)(4.3.2)式中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D0——管外径(mm);b1——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mm),可按表4.3.2选取;b2——有支撑要求时,管道一侧的支撑厚度,可取150~200mm;b3——现场浇筑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管渠一侧模板的厚度(mm)。表3.3.2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管道的外径D0管道一侧的工作面宽度b1(mm)混凝土类管道金属类管道、化学建材管道D0≤500刚性接口400300柔性接口300500<D0≤1000刚性接口500400柔性接口4001000<D0≤1500刚性接口600500柔件接口5001500<D0≤3000刚性接口800~1000700柔性接口600注:1槽底需设排水沟时,b1应适当增加;2管道有现场施工的外防水层时,b1宜取800mm;3采用机械回填管道侧面时,b1需满足机械作业的宽度要求。表3.3.3深度在5m以内的沟槽边坡的最陡坡度土的类别边坡坡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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