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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管城城区区政政府府拆拆迁迁安安置置楼楼安安全全监监理理交交底底编编制制::审审核核::河河南南省省华华兴兴建建设设监监理理公公司司管城区政府拆迁安置楼项目监理部年年月月日日安全监理书面交底一、安全监理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监理二、安全监理人员职责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2.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3.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三、安全监理主要工作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督促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责任(或承诺)书。督促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协议。2审查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质(原件)。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并检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实施。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详见附件一)。5审核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原件),以及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原件)。6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理应参与技术交底并记录交底情况。7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落实情况。8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文件,建立岗位责任制,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9在会审施工图纸时,发现不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提出。10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是否有针对工程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1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作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到岗和工作情况。2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经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3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详见附件二),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对各项安全措施的具体落实。发现有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进行书面报告。4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合格证、检测、验收、准用手续(需持原件),对手续不完备的不准投入使用。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6监督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工作,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查施工单位对现场的防洪、防雷、防滑坡、坠落物等的有效控制,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7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会议上,将安全生产列入会议主要内容之一,评述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使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8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事故源和薄弱环节等作为安全监理工作重点,亦采取旁站监理、跟踪检查和平行检验等手段,加大监督力度。9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规定正确使用,及时投入并必须用于安全措施上。对未按照规定使用该费用的或挪作他用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予以制止,并向建设单位报告。10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办法(试行)通知》的要求,分阶段进行自查自评。工程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安全实况和自查自评情况,认真、公正地进行审查评价,填写有关报表,并报送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备案。1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工程暂停令,并督促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安全监理责任制度依照监理单位机构设置原则和岗位职责,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和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如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及专职安监人员等)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责任。2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制度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由现场监理机构组织编制,明确细则编写依据、审批程度、时限、原则、范围、主要内容、方法、措施、人员分工、以及资料等要求。3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备案制度本制度明确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审查内容(参照附件一);审查程序和时限;登记备案。4安全设施验收制度安全设施包括: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和控制;“四口”、“五临边”防护;防火、防雷、防爆;施工临时设施和场地布置;高危作业的安全防护等。未经验收不准使用或开工;对老化的、淘汰的、不配套的、控制失效的安全设施一律停用;查验结果记录备案。5安全监理巡检制度本制度规定现场监理机构日常例行性安全监理工作;巡检内容(参照附件二);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规定;每次巡检作好记录,写入日记;发现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情况严重时,向总监汇报,下达停工整改指令。6安全交底管理制度1).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有文字资料,监理参加,统计人数,记录交底人、时间、地点。2).现场监理机构通过工地例会,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理交底,讲述安全监理范围、程序、监督要点、工作制度、管理手段、使用表式以及监理人员分工。7定期检查和奖评制度召开三方协商会议,制定现场安全管理奖罚办法;现场监理机构每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施工检查,工地例会上讲评,提出建议;每月组织三方共同进行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作好检查记录,开会评比,奖优罚劣。8安全业务培训制度监理单位应编写安全监理业务培训教材和制定“监理人员安全守则”(参考附件四);监理人员上岗前应接受企业内部安全业务培训,并要记录在案;在岗培训方式:一是参加省市建设系统组织的安全业务培训;二是企业内部组织提高安监业务研讨班;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安全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发证上岗。9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内容;设专人或兼职管理;所有资料须是文字书面方式,重要的可采用影像资料;资料按来源和性质分类立卷,建帐保管,存档备查。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安全监理工作程序(框图)隐患不合格合格制定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4、安检体系及人员到岗核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机械安全状态1、进场施工机械的完好状况2、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和控制装置3、垂直运输设备装拆作业的安全措施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环境1、临时用电是否符合规范2、排水系统是否畅通3、“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4、消防设施是否齐全5、易燃、易爆物资的安全措施6、出入口及高危作业区的警示标识7、现场防雷措施日常现场巡视检查对高危作业/易发生安全风险源重点检查作好安全记录继续施工通知整改整改复验整改不合格指令停工整改报告建设单位报告上级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拒不停工不整改安全监理总结附件一: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一、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在施工前向现场监理机构办理报审。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职责及安全管理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大中型施工机械安全拆卸验收、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自检制度等;3、需经监理复核安全许可验收手续的大中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一览表;4、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一览表(包括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5、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道、电缆、线网等保护措施;6、现场施工用电方案及管理制度;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附有说明:如施工区、仓库区、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标准、位置、间距;现场道路和出入口;场地排水和防洪;施工用电线路埋地或架空;市区内施工的围挡封闭等;8、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依据《安全条例》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规定,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应予编制:1、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砼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或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四、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1、程序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有编制人、审核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施工方案须经专家认证、审查的,是否执行;不符合程序的应予退回。2、符合性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我省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必要时应附有安全验算的结果;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项目,应附有专家审查的书面报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还应有紧急救援措施等应急救援预案。3、针对性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应针对本工程特点、施工部位、所处环境、施工管理模式、现场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五、经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后,应在报审表上签写监理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经审查如有不遵守程序的、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缺乏针对性的应予退回,通知其重新编写,或修改补充后再报审。附件二: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要点一、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制度、新进场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作业的危害。2、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出入口、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吊装作业、脚手架出入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每个临时用电设施。3、持证上岗人员:塔吊司机、卷扬机操作人员、施工电梯司机、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电工、焊工。4、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的安全距离;临时建筑应安全;不得用在建工程兼做宿舍;在市区施工应围档封闭;工地出入口应符合交通管理要求;施工可能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的防范措施。二、基坑施工1、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3、深度超过2m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7、基坑上下周边应设置有效的排水系统。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
本文标题:管城区政府拆迁安置楼安全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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