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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发部门:密级:川蓝集发[2004]066号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结算环节控制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项目竣工结算环节的控制,规范竣工结算审核程序,更好地对工程项目成本进行控制管理,确保竣工结算的真实、完整和及时,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项目竣工结算环节控制具体操作按本制度执行,总体控制和原则参照《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制度》(川蓝集发【2004】054号)。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第四条集团监察审计中心为项目竣工结算环节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第二章竣工结算清理控制第五条竣工结算清理由投资单位相关部门负责统计,投资单位审计部进行审核。2第六条竣工结算清理范围: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投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维修等项目,项目已竣工,尚未办理工程结算、材料结算的工程。第七条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应每月安排专人按附件(一)、(二)进行统计,报投资单位审计部审核后,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送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备案。第八条竣工结算清理应根据项目的施工合同、采购合同逐一清理结算办理情况,对合同内容、金额、收到结算书日期、合同结算时间、结算办理情况等进行统计。第三章竣工结算审核控制第九条投资单位相关部门竣工结算审核范围:(一)集团及所属各子公司投资在30万元以内的单项工程、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维修等项目。(二)根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制度》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应由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的单项工程、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维修项目的特殊部分。第十条根据《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制度》投资在30万元以上,除由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的单项工程、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维修项目特殊部分外,其余部分需送社会审计单位审计。第十一条工程结算资料: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现场签证单、工程量核定单、技术变更、设计修改、图纸会审纪要、竣工结算书、材料认价单、材料结算书、交工验收书、工程竣工前有关手续、施工方案。第十二条工程结算办理条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工程交工验收书及工程竣工前3有关手续。(二)完整、准确并经相关部门确认的竣工图。(三)按合同要求提交结算资料。第十三条工程施工过程中,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签证、认价等完整的资料。竣工结算送外审后,允许相关部门按确认的外审计划规定统一查漏补充资料。第十四条工程竣工后,投资单位须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时间督促施工单位收集、整理完善的结算资料并经投资单位各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后移交至集团监察审计中心。竣工结算资料的提交范围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制度》执行。第十五条工程结算资料移交社会审计单位后,集团监察审计中心负责召集施工单位、审计单位及投资单位各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就工程结算计划安排及有关问题作相应澄清和解释。第十六条结算外审全过程由集团监察审计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单位相关部门配合。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应根据项目开发合同要求于工程交工验收后20日内向投资单位计划部门提交项目结算外审计划,投资单位应将此计划纳入其内部考核计划,形成对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考核内容之一。第十七条社会审计单位提出资料不完善或相关问题不明确时,由集团监察审计中心以《工作联系单》的形式通知投资单位相关部门。投资单位相关部门按联系单要求的时间提供需补充的资料或作相应回复。第十八条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在审核社会审计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稿或终稿时,必须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同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集团监察审计中心书面提交审核意见(特殊情况无法在此规定时间内4提交,须经投资单位总裁批准)。第十九条竣工结算审核质量目标:(一)外审结算: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应先于社会审计单位提交审计报告前向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提供内审报告,其出具的审核报告核定的造价准确率(与社会审计单位最终核定的结算造价比较)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制度》执行,投资单位审计部复核成果准确率应高于或等于投资单位相关部门成果准确率。(二)内审结算:投资单位相关部门提交结算审核造价准确率(与投资单位审计部核定造价比较)≥98%。第二十条投资30万元以上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时限:工程规模社会审计单位审定时间投资单位经管部门审核时间投资单位审计部复核时间1100万元以下10-20个工作日6-8个工作日4-6个工作日2100—500万元21-60个工作日14-34个工作日10-30个工作日3500—1000万元40-90个工作日35-55个工作日31-50个工作日41000万元以上60-150个以上工作日46-100个以上工作日41-90个以上工作日注:1.以上工作时限不含审核社会审计单位出具的征求意见稿或终稿的时间。2.以上各单位审核时间段的确定按本制度第十六条执行。第二十一条竣工结算内审工作流程:不符合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结算资料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审查结算资料的完备性、有效性(1个工作日)承包人重新整理投资单位相关部门与承包人核对(3-6个工作日)投资单位审计部审核(2-4个工作日)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总经理审批(1-2个工作日)5第二十二条竣工结算外审工作流程见附件(三)。第四章竣工结算资料审核控制第二十三条竣工图审核程序:提供第二十四条工程竣工前有关手续审核程序:第二十五条工程交工验收书审核程序:第二十六条其他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核由投资单位经管部门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第五章奖罚第二十七条投资单位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建立和报送竣工结算清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套数绘制竣工图,竣工验收(质检验收)后:总包60天,分包30天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竣工图(审核时间包含在施工单位绘制时间内)投资单位工管部门重点审核全套竣工图2套(经管部门及外审单位使用),并对此两套竣工图标注★(30天)投资单位技术部门重点审核带★竣工图(15天)投资单位总裁办接受竣工图投资单位经管部门带★竣工图两套投资单位工管部门填写竣工资料、水电费、配合费支付、工程质量、工程竣工时间、工程罚款情况说明(完工后7个工作日)投资单位经管部门审核并填写建渣清运费用及其他类扣款(2个工作日)工程竣工前有关手续生效施工单位填写交工验收书投资单位工管部门审核(3个工作日)投资单位技术部门审核(2个工作日)投资单位审计部审核(2个工作日)投资单位质监部门审核(2个工作日)接受单位审核(2个工作日)交工验收书生效6理统计报表,清理质量达不到要求,每发现一次,分别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经济处罚。投资单位审计部审核失误,每失误一次,分别给予责任人200-600元经济处罚。第二十八条由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审核的单项工程、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维修项目结算,在竣工结算审计中有下列情况的,将给予责任人以下奖罚:(一)投资单位相关部门提交工程结算成果准确率未达到第十九条要求,准确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则给予责任人200-1000元经济处罚。(二)投资单位审计部审核结算有误,每失误一次给予责任人200-2000元经济处罚。(三)投资单位相关部门和审计部未在工作时限提交工作成果,则给予责任人200-1000元经济处罚。(四)投资单位相关部门提交工程结算成果准确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视情况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第二十九条竣工结算外审的奖罚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制度》执行。第三十条投资单位各相关部门未在工作时限完成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则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经济处罚;如审核的工程竣工图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则给予责任人200—800元经济处罚。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其他相关制度与本制度有不符之处,以本制度为准。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监察审计中心。7附件:1、竣工开发项目未完结算动态统计表;2、开发项目已办结算动态统计表;3、竣工结算外审工作流程图。(此页无正文)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二○○四年七月七日主题词:项目竣工结算控制制度报:总裁送: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审计总监发: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拟稿:徐典明审核:张兴涛总裁办公室印制(此件24份)8附件一:投资单位经管部门:投资单位审计部:编制人:审核人:审核人:竣工开发项目未完结算动态统计表项目序号合同编号合同简要内容施工单位责任人收到结算书时间合同要求完成时间未完原因备注备注未完原因分析:A、竣工图资料不完整。B、验收手续不完善。C、施工单位自身不配合。D、投资单位相关部门自身原因。9附件二:开发项目已办结算动态统计表项目序号合同编号合同简要内容施工单位合同金额初审金额审定金额完成时间备注投资单位经管部门:投资单位审计部:编制人:审核人:审核人:10附件三:竣工结算外审工作流程图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委托总包结算单项移交资料结算提交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资料两套投资单位经管部门审核提交集团监察审计中心和竣物流对审计单位招标社会审计单位集团监察审计中心组织召开协调会审计单位与施工单位核对工程结算提交征求意见书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投资单位经管部门、(投资单位审计部):成果分析承包人重新整理报集团董事局备案审计单位提交终审报告承包人确认投资单位经管部门确认定案投资单位经管部门审核工程结算投资单位审计部复核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投资单位经管部门与审计单位核对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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