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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政道路竖向规划目录第一:什么是竖向设计第二、竖向设计的基本原则第三、竖向设计的基本内容操作第四、竖向设计的基本操作第五、竖向设计的基本技术指标城市道路竖向规划第一:什么是竖向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odeforVerticalPlanningonUrbanFieldCJJ83-992.0.1城市用地竖向规划verticalplanningonurbanfield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石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第二、竖向设计的基本原则3一般规定3.0.1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与城市用地选择及用地布局同时进行,使各项建设在平面上统一和谐、竖向上相互协调.3.0.2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应有利于建筑布置及空间环境的规划和设计.3.0.3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满足下列要求:1各项工程建设场地及工程管线敷设的高程要求;2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广场的技术要求;3用地地面排水及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3.0.4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在满足各项用地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应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土石方、建(构)筑物基础、防护工程等的工程量.3.0.5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合理选择规划地面形式与规划方法,应进行方案比较,优化方案.3.0.6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对起控制作用的坐标及高程不得任意改动.第三、竖向设计的基本内容操作(主要是道路竖向)1.总体规划阶段竖向规划的内容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应就全市用地进行竖向规划,编制竖向规划示意图.图纸比例尺寸和总体规划图相同.竖向规划示意图主要表示以下内容:(1)由主要街道组成的干道网,城市各个基本组成部分用地的布局,以及建筑分区;(2)根据地形定出各汇水线和分水线,分别定出它们的标高,用箭头表示用地的排水方向;(3)主要干道交叉点的控制点,干道的纵向控制坡度;(4)拟定其他主要控制点(如桥梁、干道与铁路平面交叉的道口、跨线桥、隧道等)的控制位置和控制标高.如镇的总规竖向规划!!省规院和其它不一致!!此外,在编制竖向规划示意图的同时,编写说明书,以说明分析城市用地的自然地形情况和竖向规划的示意图,以及坚向示意图中未能充分表明、必须用文字说明的内容.2.详细规划阶段的竖向设计的主要内容确定各项建设用地的平整标高;确定建筑物、构筑物、室外场地、道路、排水沟等的设计标高,并使相互间协调;确定地面排水的方式和相应的排水构筑物;确定土(石)方平衡方案.(与镇的总规竖向规划深度基本一致,见丰城小港和洛市镇)第四、竖向设计的基本操作(主要是道路竖向)1、了解熟悉各种资料2、对现场深入了解3、绘出各种等高线4、确定排水方向5、要求土方工程量小、设计等高线尽量接近地面,并按技术要求绘制6、有必要绘简单的横剖面和纵剖面第五、竖向设计的基本技术指标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RepublicofChina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TheCompulsoryProvisionsofEngineeringConstructionStandards城乡规划部分UrbanandRuralPlanning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通知建标[2000]179号《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3.0.7同一城市的用地坚向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坐标和高程系统.水准高程系统换算应符合表3.0.7的规定.水准高程系统换算表3.0.7(略)打开原规范!!!7.0.2道路规划纵坡和横坡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应符合表7.0.2-1的规定;海拔3000-4000的高原城市道路的最大纵坡不得大于6%;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表7.0.2-1道路类别最小纵坡(%)最大纵坡(%)最小坡长(m)快速路0.24290主干路5170次干路6110支(街坊)路8602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宜小于2.5%.大于或等于2.5%时,应按表7.0.2-2的规定限制坡长.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道路,其纵坡应按非机动车车行道的纵坡取值;非机动车车行道规划纵坡与限制坡长(m)最大值表7.0.2-2车种车长自行车板车、三轮车坡度%3.515032001002.53001503道路的横坡应为1%-2%8.0.2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2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3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odeforVerticalPlanningonUrbanFieldCJJ83-99主编单位: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9年10月1日4.0.4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应符合表4.0.4的规定.城市主要建设用地适宜规划坡度表4.0.4用地名称最小坡度(%)最大坡度(%)工业用地0.210仓储用地0.210铁路用地02港口用地0.25城市道路用地0.25居住用地0.225公共设施用地0.220其他--8坚向与排水8.0.1城市用地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及年均降雨量等因素合理选择地面排水方式,并与用地防洪、排涝规划相协调.8.0.2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2用地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3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中华人民共和国People'sRepublicofChina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TheCompulsoryProvisionsofEngineeringConstructionStandards城市建设部分UrbanConstruction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的通知建标[2000]202号采用了许多相关规范,此处只列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道路类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级别—IⅡⅢIⅡⅢIⅡⅢ计算行车速度(km/h)80,6060,5050,4040,3050,4040,3030,2040,3030,2020注:条件许可时,宜采用大值.第2.1.2条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占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Ⅰ、Ⅱ、Ⅲ级.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Ⅰ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Ⅱ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Ⅲ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5.2.2机动车车行道最大纵坡度限制值应符合表5.2.2的规定.计算行车速度(km/h)806050403020最大纵坡度限制值(%)67895.2.3坡长限制规定如下:一、设计纵坡度大于表5.2.2所列推荐值时,可按表5.2.3-1的规定值时,设纵坡缓和段.缓和段的坡度为3%,长度应符合本条二的规定.计算行车速度(km/h)80605040纵坡度(%)55.5666.5766.576.578纵坡限制坡长(m)400500400400350300350300250300250200下表也可供参考:道路类别计算行车速度最大纵坡(%)主干道40-504-6次干道30-406-7支路(街坊)20-307-8计算行车速度(km/h)806050403020最大纵坡推荐值(%)455.5678最大纵坡限制值(%)677899规范规定:二、各级道路纵坡最小长度应大于或等于表5.2.3-2的数值,并大于相邻两个竖曲线切线长度之和.计算行车速度(km/h)806050403020坡段最小长度(m)2901701401108560新农村建设中的竖向规划:建筑物标高:参考值建筑物标高的确定以建筑物与室外设计地坪标高的差值确定.住宅、宿舍,150~450mm.办公、学校、卫生院等公建,300~600mm.一般工厂车间、仓库,150~300mm.沉降较大的建筑物,300~500mm.有汽车站台的仓库,900~1200mm.在农村基本上就做道路竖向,而不做排水的.以上应该是不小于千分之三.案例层面:以下看看各层次的竖向规划.1、道路竖向规划适用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odeforVerticalPlanningonUrbanField施行日期:1999年10月1日1.总则1.0.1为规范城市用地竖向规划基本技术要求,提高城市规划质量和规划管理水平,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的用地竖向规划.1.0.3城市用地坚向规划应遵循下列原则:1安全、适用、经济、美观;2充分发挥土地潜力,节约用地;3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满足城市各项建设用地的使用要求;4减少土石方及防护工程量;5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增强城市景观效果.1.0.4城市用地坚向规划根据城市规划各阶段的要求,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制定利用与改造地形的方案;2确定城市用地坡度、控制点高程、规划地面形式及场地高程;3合理组织城市用地的土石方工程和防护工程;4提出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景观的规划要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12月31日建设部令第146号发布)第三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一)城市规划区范围.(二)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三)城市建设用地.包括:规划期限内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规模,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容积率、人口容量等);城市各类绿地的具体布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布局.(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城市干道系统网络、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交通枢纽布局;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主要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第三十六条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一)确定近期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二)确定近期交通发展策略,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和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三)确定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公益设施的建设规模和选址.第三十九条分区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确定分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土地使用性质和居住人口分布.(二)确定绿地系统、河湖水面、供电高压线走廊、对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和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提出空间形态的保护要求.(三)确定市、区、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用地范围和控制原则;(四)确定主要市政公用设施的位置、控制范围和工程干管的线路位置、管径,进行管线综合.(五)确定城市干道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座标和标高,确定支路的走向、宽度,确定主要交叉口、广场、公交站场、交通枢纽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和规模,确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及控制范围,确定主要停车场规模与布局.?第四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二)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四)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五)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第四十三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二)建筑、道路和绿地等的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布置总平面图.(三)对住宅、医院、学校和托幼等建筑进行日照分析.
本文标题:城市市政道路竖向规划(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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