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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学院承租方(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____号商铺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并愿意自觉遵守执行。一租赁商铺的位置和面积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学院编号________号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店铺”)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该店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二租赁期限和经营范围第三条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店铺的期间为____年____月,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通知乙方进场装修。第五条租赁期满,乙方如愿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按甲方提出的租赁条件续租,或参与甲方组织的下一轮招租活动。在与其他求租人租赁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乙方具有优先租赁权,租金和其他租赁条件以双方新订合同为准。第六条乙方在该店铺经营的商铺名称为:____________。该店铺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乙方如改变商铺名称,须经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工商管理部门的许可。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的经营范围,租赁期间不得改变商铺经营范围。若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甲方将停止出售乙方水电,直至恢复到约定经营范围。若改变经营范围1个月,仍未恢复,将终止租赁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三租金和租赁保证金第七条租金以建筑面积计算,首年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为________元;乙方承租该店铺的租金每月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该店铺的租金第一年为________元;第二年在上年月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第二年租金为元;第三年在第二年月租金的基础上升____%,即月租金为人民________元,第三年租金为元。第八条经营承包期间,第一年租金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以后各年租金在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一个月不缴纳,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处理,甲方将另行出租。对乙方投入装修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租金中不包括水、电、燃气和暖气的费用。第九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间。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保管直至租约期满,在乙方无违约和无赔偿的前提下如数(不计利息)退还乙方。第十条乙方须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并缴交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税费及工商行政物业费。四物业管理第十一条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物业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管理人)负责商铺的物业管理,并服从管理人的管理及其制定的管理守则和各种管理规章,且依据规定交纳物业费及其他应缴费用(水、电、气、采暖等)并承担相应的分摊费用。第十二条物业费以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元,乙方承租该店铺每月应缴的物业费为人民币________元。物业费由乙方在缴纳本年度租金的同时按年度缴纳,免租期不减免乙方应当承担的物业费用。水、电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水、电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方式,对于合同期满后乙方水、电表中剩余的部分,甲方不承担返款义务。商铺租赁期间,采暖费按照________元/㎡.采暖季(____个月)的标准支付,在一个采暖期开始前1个月预付全部采暖费,采暖季结束后按实际采暖时间核算并结清。自供热日开始,逾期交纳采暖费,每日按整个采暖季采暖费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因采暖系统难以分割,具备供热条件后,乙方不得拒绝用热。第十三条为保证甲方和管理人行使管理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物业费(按每平方米每月____元计)总额作为管理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元。该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乙方无违反管理守则或规章的情况下,甲方如数(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以后因物业费增加而产生的保证金差额应予变更后十天内补足。五免租期第十四条本合同约定合同签订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期最初二个月为免租期。供乙方办理相关证照及进行店内装修,在此期间,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其它应缴的费用。免租期只属一次性的优惠,并不适用于任何续约或延长租期。第十五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1个月内办结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手续,营业执照中的经营人需与中标人一致、经营范围与承租业态一致,交由甲方查验后方可入场装修。逾期未办结经营许可手续的,甲方有权在扣除保证金及租金等相关费用后解除租赁合同,并将乙方承租店铺另行招租。第十六条乙方应在免租期届满前正式对外开张营业,在免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不开张营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将不退还给乙方。第十七条免租期计入租赁期间。六店铺的装修第十八条乙方装修承租的店铺,必须遵守甲方所制定的有关装修的规则要求,并接受甲方的监管。第十九条乙方须于施工前十五天就有关装修之承包商、设计图则、材料等提交甲方审核,在取得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装修,对于乙方已装修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第二十条乙方装修如有涉及水、电、消防、通信、保安防盗及排污等中央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由甲方监督施工。第二十一条乙方装修完毕,应通知甲方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营业。乙方所有装修及其他其他投入属乙方为经营而增加的自行投入,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不得就其任何投入要求甲方承担或返还。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将装修恢复至租赁当时的状态,不能恢复的,应保持装修现状,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甲方拥有商铺的所有权,乙方承租的店铺只是取得合同有效期内使用该店铺的权利,而非所有权或处置权,甲方作为商铺所有者的权利不因乙方承租店铺而丧失、缩小或分享。第二十三条甲方有权进入店铺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违反管理规章、以及检查或修理该店的设施和设备,乙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第二十四条甲方随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区商铺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如这些规章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合同为准。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况下,有权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店铺视察,并有权于其认为合适的地点张贴有关出租该店铺的告示。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承租的权利。第二十六条甲方可以让任何人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校区商铺的公共区域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等活动。第二十七条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店铺给乙方使用。第二十八条甲方负责商铺公共场地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及水、电的供应,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的除外。严禁在公共场地私搭乱建,严禁在商铺以外区域从事经营及有关的活动,严禁向公共场地清扫垃圾、泼洒污水及破坏公共场地绿化。若乙方违章私搭乱建,甲方有权停售水电,直至恢复。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九条乙方对其承租的店铺,除本合同规定的限制和商铺统一管理规则之外,享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乙方在店铺内合法守章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得进行干涉。第三十条乙方须按时缴交租金及其它应缴之费用,逾期每日按整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第三十一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承租店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舍弃交予他人,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后的10日内结清有关费用并办理退铺手续,甲方有权收取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赔偿并没收租赁保证金。第三十二条乙方不得将承租店铺作为抵押。第三十三条乙方不得有侵犯他人商标权或其他权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以乙方租赁保障金作为补偿。第三十四条在租赁期内若该店铺任何门窗等如有破坏者,无论其原因如何,乙方概须自费更换,恢复原状。第三十五条该商铺出租为现状租赁,除消防系统设施由甲方负责维修外,其他损坏的设施,由乙方自行修复。乙方在装修时,应严格检查屋顶空鼓问题,自行修复。由屋顶空鼓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于商铺日常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租商铺每层用电不得超过________千瓦,因用电超负荷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三十六条乙方不得使用或促使他人或容许他人使用该店铺作任何违法用途,包括不得在该店铺内出售假冒伪劣货品。第三十三条乙方每天的正常对外营业时间为早上点至晚上点,乙方不得随意超时营业;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进行或容许他人进行任何造成噪音、空气污染、排污管堵塞的行为而影响邻近商铺或学校师生。第三十七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店铺或其内的电路作任何更改或在其内装设任何固定间隔或其他竖设物或将甲方之任何装置及设施更改或移去。在合同期满时,乙方须自资拆卸加设于该店铺内之装置并将店铺恢复原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第三十八条乙方必须经常保持该店铺清洁,其清洁人员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在屋顶经营或存放物品,并维护租赁范围内的屋顶不得有其人员登陆或存放物品。因登陆屋顶或存放物品原因,导致漏雨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三十九条乙方不得在该店铺内储藏或容许他人在店铺内储存任何危及商铺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营资格,如造成事故的要赔偿学院及相关各方所有经济损失并接受学院相关处罚同时没收租赁保证金。第四十条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该店铺或其他部份遭受白蚁、老鼠、蟑螂或其他害虫的侵害。第四十一条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使该店铺免受火灾、暴雨之毁坏。第四十二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在该店铺外或校区内的任何地方招揽顾客或派发任何小册子或宣传材料。不得在该店铺外任何部份装贴任何街招、招牌或任何种类之广告。如乙方需要在学校内进行宣传推广或其他活动,须事先与学校进行沟通,得到校方认可后可以开展上述活动。第四十三条除获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在该店铺或其内任何部分饲养任何宠物、畜类、鸟类或牲口。第四十四条乙方承租后,自办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负责,其经营行为与甲方无关。第四十五条乙方必须依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工商行政物业费和有关税款,逾期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第四十六条该店铺内的电力装置如因损坏可能导致危险,在甲方的要求下,乙方须自费雇用甲方认可的单位维修或更换电力装置。第四十七条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装卸及运送货物。乙方在把该店铺内之家俱、设备或装置等搬离该店铺前,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九甲方的违约责任第四十八条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第四十九条下列事项非甲方的疏忽或故意而致,甲方对乙方毋须承担责任。1.该店铺任何部分之损坏,或因水满溢流,或沟渠满溢,或甲方在该店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从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的伤害及损失。2.由于防火、安全设置和其他设备停止运作而造成对乙方或其他人的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失。3.该店铺由于电和水供应上的损失、故障、爆炸及停止而造成的损害或损失。4.有关该店铺及店铺内的人身和物品的安全,乙方应自行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及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或管理公司概不负责乙方由此带来的损失。十乙方的违约责任第五十条如乙方迟延缴交租金和物业费及其它应缴之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应按所欠缴金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如连续1个月未能缴足租金或物业费及其它应缴之费(无论是否已获正式通知催缴),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五十一条乙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改正错犯期限内,乙方仍未改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收回该店铺,停止该店铺水、电等的供应。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第五十二条乙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店铺,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五十三条乙方如违反
本文标题:学院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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