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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法律法规飞行安全第4章无人机法规与安全韦加教育宋建堂遵守法规决胜之道改变心态,重视无人机相关法鬼吃透课本,训练思维稳中求胜,记忆不在多而在于精培养兴趣,快乐学习为什么要学习无人机法律法规知识保护自己:知道那些运行无人机的行为是违法的?那些行为是合法的;不违法就是保护自己。保护他人:最近沸沸扬扬的黑飞导致航班延误事件;首都机场黑飞第一判时间;无人机失控砸坏公私财物,伤人事件等等。都是法规意识淡薄或没有法规意识,肆意飞行造成的。法规体系由来航空器规范航空器飞行的行为规范航空法规为方便航空器在各国之间飞行——制定共同遵守的规则、标准——国际航空法。国际航空法→←国内航空法无人机属于航空器引用有人机相关法规制定专门规章•1/22/2021j无人机航空器法规简介第一节第二节无人航空器法规的特性无人航空器法规的分类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第三节第四节本章重难点通过本章学习:使同学们重点掌握无人机法规的相关概念、调整对象以及基本特征。4.1无人航空器法规简介无人航空器法律与法规简介无人航空器的相关法律与法规是随着民用无人航空器的应用与发展,逐步完善与发展的。无人航空器的发展:无人航空器的发展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一世纪20年代;进入20世纪末,无人航空器发展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并先后形成三次发展浪潮法规的发展伴随着民用的应用经历了借用有人航空器的法规→单独制定法规两个阶段。无人航空器法规的地位属于规章制度无人航空器法规的特性独立性综合性平时性国际性无人航空器法规的分类运行规则类人员管理类训练类训练类规章《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是根据《民用航空法》和《CCAR-91部》及《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制定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自2014年5月18日由中国私用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无人机专家委员会会议通过至今先后经过四次修订。2016年2月29日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6年9月30日进行第二次修订;2017年4月12日进行第三次修;2018年3月29日进行第四次修订。运行规则类法规运行规则类法规规定了无人航空器在运行时,需要遵守的规章、规定。(无人航空器运行的空域审批与管理)。运行规则类法规主要有:2003年颁布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2009年颁布的《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2014年颁布的《中国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2013年颁布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2015年颁布的《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2016年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人员类规章人员是指从事无人机运行的相关人员,包括驾驶员、机长、运营人等。2013年11月18日发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AC-61-FS-2013-20)。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与2016年7月11日发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3-20)同时废止。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于2016年11月30发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审定规则(暂行)》(ZD-BGS-010),(废止)人员类规章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主要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术语定义、管理机构,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的自行管理、行业协会管理以及局方管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对人员的管理还有:《颁发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的条件》《民用无人机驾驶员飞行经历记录本填写规范》《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理论考试一般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实践考试一般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实践考试标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实践考试委任代表管理办法》《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考试点管理办法》等规章。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民用无人机的立法发展历程经历了萌芽时期、形成时期、完善时期三个阶段。当前民用无人航空器的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一是民用无人机的法律属性不明。二是民用无人机监管规则尚不健全。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民用无人航空器应用存在的风险有两个:第一,可能被用于违法行为。例如,利用无人机走私毒品;利用无人机偷窥个人隐私等。第二,飞行时对其他飞行物和地面人员可能构成安全隐患。民用无人机违规飞行对民航客机产生影响的事件以及危及地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己屡见报端。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国外发展及立法由于民用无人机在民用领域发展较晚,各国关于民用无人机的监管规则都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有两种观点:宽松监管的支持者主要是使用商家和生产商。他们认为,对无人机严格监管不利于民用无人机的发展;严格监管的一方认为,必须充分考虑公共安全。代表:宽松监管——英国严格监管——法国发展历程——国内立法与发展我国无人航空器的立法经历了:萌芽时期形成时期完善发展时期三个阶段。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萌芽时期(2009年之前)我国民用无人机的管理最初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一般运行与飞行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对民用气球、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等进行管理。随着无人机应用的扩大,“黑飞”现象增多,影响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及其他危及安全的行为不断增加,规范无人机飞行的有关规定不断出台,这一时期是无人机管理法律法规的萌芽期。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形成时期(2009~2016年)从2009年开始,中国民用航空局陆续颁布了:《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同题的暂行规定》《民用无人机适航管理工作会议纪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低空空域管理规定》《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暂行)》等规章规定的颁布,形成了对无人机的飞行、空域管理、人员培训、培训资格等方面进行规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完善发展时期(2017年~.......)当前虽然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等文件,但这些规章、规则、规定的内容比较笼统,而且对于申请流程也不明确,很多无人机操作者很少申请空域,“黑飞”仍然非常普遍。据悉,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在制定“无人机空域管理规定”,主要针对民用无人机,将包括飞行计划如何中报,申报应具备哪些条件,以及在哪些空域可以飞行等内容。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2018年8月颁布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于2018年3月29日进行第四次修订,使得对训练机构、驾驶人员的管理有了法规依据。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的发展历程——完善方向有关民用无人机的法律规定,应该至少应涵盖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民用无人机的法律属性,根据其型号进行划分,明确哪些民用无人机属于航空器,哪些属于一般动产。二是建立民用无人机的登记管理制度,通过登记注册掌握其销售、使用、流转情况。三是建立民用无人机的适航标准,明确其飞行的时间、空域、航线、高度等标准。四是建立民用无人机企业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规则等一系列管理规范,通过对民用无人机企业的严格监管,规范民用无人机市场。无人航空器法规与民航相关法规的关系总的关系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是子法与母法的关系。相互联系是指无人航空器的相关法规来源于民航相关法规,同时无人航空器法规的制定又丰富了民用航空法规体系;相互独立是指各自的适用对象不同,针对的客体不同。民用航空相关法规是母法,无人航空器的相关法规都是依据民用航空法、相关规则、条例等制定出来的,无人航空器的相关法规则是子法。作业题:1.无人航空器法规的地位与作用有哪些?2.无人航空器法规特性有哪些?3.无人航空器法规分为哪几类?4.无人机航空器立法经历了哪几个发展历程?5.运行类无人航空器法规有哪些?6.人员类法规有哪些?
本文标题:无人航空器法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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