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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一、编制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我省是洪涝泥石流灾害高发地区。为及时、规范、高效开展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等文件,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领导一旦发生洪涝泥石流灾害,灾区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成立抗洪救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组成,在同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救灾防病工作。(二)抗洪救灾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及医疗卫生机构职责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决定是否启动本级抗洪救灾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辖区内抗洪救灾防病工作,制订抗洪救灾卫生应急技术方案;组建救灾防病队伍,加强灾情评估,提出医疗救援需求、方案,全力组织救治因灾受伤人员;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报送与公布疫情信息;开展灾区食品卫生?(职责已经移交省食药局)、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等的监督管理;购置、储备和发放抗洪救灾防病药械及物资;按照有关规定按时上报相关信息。2.医疗机构职责: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组建抗洪救灾医疗救援队伍,做好医疗救援队伍装备及药品、器械和相关物资的储备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及演练。省级医疗机构负责对州(市)级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必要时按照省卫生厅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派出专家队伍深入灾区指导开展紧急医疗救治工作;州(市)级医疗机构负责对县(市、区)级医疗机构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并组织医疗救治队伍到灾区开展工作;县(市、区)级医疗机构负责受灾期间伤员的医疗救治等具体工作。3.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的疫情监测和资料收集、分析及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灾期及灾后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做好全省灾区疫情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疫情信息,提出科学的防控对策,对州(市)、县(市、区)两级抗洪救灾卫生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掌握分析、报告本州(市)疫情动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指导所辖县(市、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督查;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督促辖2区内监测点医疗机构搞好疫情监测,及时上报疫情信息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做好疫点处理工作。4.食品药品监督机构职责: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防止各种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其他危害人群健康的事故发生。5.卫生监督机构职责: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对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管,重点开展生活饮用水及环境的卫生监督,防止各种传染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及其他危害人群健康的事故发生。6.其他卫生机构职责:根据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随时接受本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调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三、洪涝泥石流灾害的公共卫生危害及卫生应急工作(一)洪涝泥石流灾害的公共卫生危害1.对疫源地的影响。洪水泥石流淹没某些传染病的疫源地,各种生物群落发生群落结构的改变和栖息地的变迁,从而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使病原宿主(如啮齿类动物等)迁移和扩大,如野鼠向高地、村庄迁移,野鼠和家鼠的比例结构发生变化,易引起出血热、血吸虫病等传染病的流行。2.对传播途径的影响。洪涝泥石流灾害常发生于气候炎热、各种病媒昆虫大量繁重的夏秋季节,灾害使生态环境发生改变,病媒昆虫孳生地扩大,各种病媒昆虫密度迅速增大,更易导致疟疾等传染病的流行。此外,洪水泥石流冲毁既往掩埋病死动物尸体的高地,易引起人畜共患疾病,如炭疽、口蹄疫等。3.人群因灾迁移易引起疾病。洪水泛滥,淹没农田、房舍和洼地,一方面使传染源转移到非疫区,另一方面人群因灾迁移使易感人群进入疫区,极易导致疾病的流行。4.居住环境恶劣引起发病。洪水淹没村庄的厕所、粪池,大量植物和动物尸体腐败,蚊蝇等各种媒介孳生和各种害虫的聚集,水源、食品容易受到污染,导致传染病流行。此外,由于我省特殊的立体气候,灾民临时居住于简陋的帐篷,白天烈日暴晒易致中暑,夜晚着凉易感冒,年老体弱者、儿童和慢性病患者更易患病。其他如眼结膜炎、皮肤病等也可因人群密集和接触,生活环境恶化,增加传播机会。5.个体免疫力降低和精神心理压抑。突发的灾害使人们疲惫不堪,免疫力降低,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下降,易发生传染病。此外,灾害使人们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心情焦虑、情绪不安、精神紧张和心理压抑,影响机体的调节功能,导致心理疾患和一些非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发作机会增加,如肺结核、高血压、冠心病及贫血等都可因此复发或加重。(二)洪涝泥石流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1.灾前准备阶段(1)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气候、水文、地质等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本区域内可能出现的洪涝泥石流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危害进行评估,制定本地区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方案。3(2)信息收集、监测和预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监测。同时,要建立健全与农林、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等多部门信息通报交流、工作会商等协调机制,共同构建监测信息平台,收集各类监测信息和数据;组织专家对收集到的相关信息进行监测预警分析,明确监测信息的收集、报告,实行归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后统一口径进行报告。(3)健康教育。社会公众是防灾减灾的主体,各级卫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洪涝泥石流灾害的特点,加强健康教育,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材料等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抗洪救灾防病的卫生常识,使“喝开水、吃熟食、洗净手”的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知识家喻户晓,增加公众对洪涝泥石流灾害的认识,提高灾民自我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4)应急队伍管理和培训演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抗洪救灾卫生应急专家库和现场卫生应急专业队伍的资料库,对其资料实行计算机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各成员的信息资料。以现场应急处置为主要任务,人员组成应确保专业结构合理、来源广泛。选择年富力强、具有实践经验的急救医学、神经外科、胸外科、骨伤科、普通外科、麻醉科、重症医学、内科(呼吸科、心内科)、ICU护理、心理卫生等专业的医疗救治人员和流行病学、消杀、检验等卫生防疫人员,省级以下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托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卫生应急队伍。要定期组织对承担抗洪救灾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队伍和工作人员定期举办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有条件的可选择综合力量较强、专业特点符合应急救援需要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作为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基地来承担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5)社会准备及保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联系教育、社区等部门组织开展学生、居民模拟开展洪涝灾害疏散逃生的演练工作,提高社区内各类组织和居民对洪灾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地区易发和常发的洪涝泥石流灾害情况,评估本单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并对可能出现的因洪涝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卫生行政部门整合卫生资源,一旦发生洪涝灾害,能迅速扩大灾害救治能力。2.灾害发生阶段。洪涝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以下工作:(1)医疗救援。灾区医疗机构要保障灾害期间的诊疗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保持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渠道通畅。如因灾伤病人员的数量较多,超过本地医疗机构救治工作负荷,为及时、有效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可根据情况,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将伤病员集中运送至外地(省)治疗。如因灾造成大量危重伤员,或当地医疗机构遭到严重破坏,为提高救治成功率,可按4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员集中在医疗条件好、救治质量高的医院救治。要根据医疗技术力量和群众临时安置点情况,设置临时医疗点和巡回医疗队,临时医疗点和巡回医疗队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设置,临时医疗点一般在2000人以上临时安置点设置,医务人员按照1:500配备;巡回医疗实行全覆盖和划区包干,巡回医疗队配备2-3人,负责5-10个2000人以下的临时安置点。(2)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灾害发生后,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组织专家及时对灾害造成的公共卫生危害进行评估,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洪涝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所有救灾防病信息均应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报告。(3)监测。1)疫情监测:灾区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对灾害相关传染病实行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疫情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受灾地区的国家或省疾病监测点要强化对监测病种的监测,扩大监测范围。2)食品和水质监测:灾区疾控机构加强灾区的食品监测,确保食品卫生,霉变粮食或霉变食品引发的食物中毒是灾区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安全事件,食物中毒实行日报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强化水源水和饮用水的水质监测,增加监测频次,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3)鼠类和蚊、蝇等虫媒监测:灾区疾控机构开展室内、外鼠密度和出血热等带毒率监测;组织开展室内、外蚊、蝇等虫媒密度监测。受灾地区可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开展疫情的主动监测和症状监测;必要时,设立临时疾病监测点,强化疫情的监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善传染病疫情手机报告系统,保证灾区疫情报告系统受到破坏时能够迅速启用。(4)预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传染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5)疫情报告。监测报告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疫情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尽快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势态进展情况。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要按规定网络报告传染病疫情或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级以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审核,定期编写灾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对灾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预测发展趋势,报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考。(6)环境卫生处理。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选择可用的水源,做好水源防护,加强水质的处理和消毒,加强水质监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清理居住环境。做好垃圾、粪便及污水的排放、无害化处理。对住房、公共场所和临时安置点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做好病媒生物控制工作。(7)风险沟通和心理援助。灾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洪涝灾害可能发生的相关传染病和疾病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个人卫生、急性传染病预防等。向媒体和公众做好洪涝灾害风险沟通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
本文标题:云南省洪涝泥石流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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