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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置和防范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理果断的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的工作实际,制订本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二)工作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协调各方、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疏导教育、依法办事、把握政策、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维护稳定的原则。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一)领导机构为加强处置和防范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上访事件的组织领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处置和防范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等*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以下简称应急事件)预警制度、值班制度和事件快速反应制度;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应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发生和进展动态,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并负责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协调开展工作,快速反应、果断处理;组织研究解决应急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处置措施;决定对外信息发布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分工,负责涉及本职范围内的应急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信息、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应急事件处置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应急办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担任。应急办设在***科室,负责牵头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负责安排值班和接警响应,及时组织、协调应急力量处置应急事件;指导各地对不稳定因素或不稳定隐患进行排查和预防,组织、协调和完善企业用工情况动态监测;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汇总、信息上报等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部门报告。(三)应急和保障力量根据领导小组成员职责,组建局应急事件处置小队。应急小队是应急事件处置的主要力量,由局信访机构、劳动关系仲裁科、劳动关系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抽调人员组成,根据情况随时出动,负责应急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报告、善后处理等。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局应急事件处置小队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摸底、疏导教育、协助调处等相关工作。并加强对辖区的各类企业工资支付管理的服务与跟踪,及时对存在拖欠工资引发纠纷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辖区内发生因拖欠工资等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要及时上报,未发生的也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周一报(附件1、附件3),每月25日前报当月的排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应急办(附件2),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消除隐患。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接到上访事件情况通知后,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与联合行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发地周边治安稳定工作,解决农民工生活上的困难。各有关部门要保证处置突发紧急情况所需的人员、车辆、照相、录音等设备、设施,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四)工作程序应急事件一般按以下工作程序操作:预警或接警、事件上报、情况处置、处置情况上报、善后处理。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发现辖区内发生因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引起集体上访事件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到现场处理,并向区劳动保障部门和报告。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发现重、特大突发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区劳动保障局主要领导,由部门主要领导带领应急小队到现场处理,同时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必要时协调公安、法院、工会、建设、交通等部门共同处理。三、突发应急事件的等级划分根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事件的参与人数、影响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可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的突发应急事件。(一)一般性突发应急事件:10人以上30人以下,到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集体投诉、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二)重大突发应急事件:30人以上100人以下,到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三)特大突发应急事件:100人以上,到区政府及上级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行为;或人数虽不到100人,但行为激烈,对抗性特征明显,如:聚集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堵塞、阻断干线公路或交通枢纽,冲击铁路拦截列车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需出动警力才能恢复秩序等行为,以及其他视情况需要作为特大事件对待的事件。四、处置要求(一)应急小队出动应急小队应随时待命。接警后,承担任务的应急力量应迅速出动,一般应急事件应在1小时内出动,重大事件半小时内出动,特大事件立即出动。(二)信息通报报告要遵循快速、准确的原则。应急事件发生后,接警人员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或领导小组安排处理,应急办公室应按规定上报相关情况,领导小组对情况做出准确判断分析后,决定是否启动工作预案。(应急事件掌握信息后立即电话通报,1日内书面上报相关情况。)报告形式可采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文字报告等多种形式。用电话形式报告的,要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应全面、翔实,包括:事件发生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各相关部门要保证信息通畅,反应灵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三)事件处置应遵循下列原则1、维护稳定原则。在处理应急事件时,一切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2、快速处理原则。及时了解掌握引发事件的主要原因,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将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程度。3、积极疏导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4、合法、公正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合法、公正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缓和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四)处理事件时应注意把握的问题1、处理应急事件要坚持依法行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开展耐心细致的法制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努力化解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利害冲突。动员、疏导职工返回工作单位和岗位,尽快恢复生产,共同维护生活和社会秩序。2、处理事件的过程中,要注意营造与事件有关人员协商对话的和谐气氛,促进各方达成调解协议,使事件尽快得以平息,问题得以圆满解决。3、协商和调解不成的,现场处理小组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突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对符合受理案件的,要引导当事人按法律程序操作,受理部门应尽快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及时受理,快速结案。在政策允许下,尽可能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困难的事努力去办、麻烦的事尽力去办”。对明显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迅速予以查处,责令改正。4、对影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的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领导小组要督促协调有关责任部门组织力量,强化手段,采取措施,想方设法促使问题尽快解决,以保证工作和生产正常运行。5、事件处理结束后,现场处理小组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社会影响、事态的发展趋势等。五、预警与监测(一)建立群体性事件监测和排查制度领导小组制定针对应急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负责指导开展突发性应急事件的日常监测和排查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应急办及时收集信访人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督促责任部门给予解答或解决,对潜在的隐患和苗头,采取措施予以排查和化解,并如实向上级报告。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保证移动通讯畅通,反应灵敏。并按照预案要求,落实责任制度。(二)加强值班制度应急办要安排每天不少于两名工作人员备勤,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安排专人值班,在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实行领导值班制度。以应对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确保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介入,稳妥处置,防止事态蔓延扩大。附件1: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周统计表附件2: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情况表附件3:欠薪企业登记表
本文标题: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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