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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城区划行归市实施方案为规范我县城区各主次干道及市场经营秩序,加快商贸流通,促进县城商业繁荣,巩固我县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加快推进省州级文明县城创建步伐,提高城市品位,树立麻江县城良好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一、基本情况(一)主要街道及市场。我县县城主要有迎宾北路、迎宾中路、迎宾南路、凤凰大道、环城路、鄞州路、军民路、回龙路、兴隆街、民福路、利民路、光明路、西大街、民主路、解放路、步行街等主要街道,市场主要有商贸城、农贸市场、回龙寺畜禽交易市场以及夜市。(二)商铺经营情况。我县城关商业活动共涉及饮食、住宿、服装、药品销售、医院、建材、五金销售、铝合金五金加工、摩托车小汽车销售、摩托车三轮车维修、汽车农用车修理、废品收购、汽车美容、百货以及农资农具等,这些行业长期以来相互交叉、错综复杂,没有按类别进行规划和设置,经营活动混乱,占道经营严重。二、目的意义长期以来,由于我县没有对各种商业活动进行统一规划管理,造成县城各种经营秩序混乱,占道经营、超门面经营、车辆上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噪音污染、乱倒乱排、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污染等问题非常严重,给县城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很大不便,同时严重影响了县城市容市貌和文明形象。通过划行归市,可以将同类经营行业相对集中,规范商业经营行为,培育专业市场,发挥规模效应,发展特色街市,改善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位,推动“商贸活县”、“文明县城创建”战略深入实施。三、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引导、市场引领、归类有序、体现特色、禁止占道、方便群众的原则。四、规划范围(一)县城主要城市道路(凤凰大道、迎宾北路、迎宾中路)主要从事服装、鞋帽类纺织产品销售,兼营百货、副食、文具、手机、烟酒、药品等无占道、无污染、无噪音的行业。(二)回龙路、迎宾南路、步行街主要从事饮食、酒店、宾馆以及娱乐服务,着力打造迎宾南路饮食一条街。(三)将现有的县汽车站夜市搬迁至迎宾南路县自来水公司背后空地,配合迎宾南路饮食一条街打造特色的饮食服务行业。(四)西大街东段主要从事热水器、地砖、板材、洗浴器具、照明灯具、防盗门、家具等销售,兼营小百货、早餐等;西大街西段主要从事小五金、水电材料、摩托车、小汽车以及各种零配件销售,兼营机电维修及殡葬用品销售。(五)鄞州路主要从事钢筋、水泥、铝合金、灰膏、防盗窗等建材销售,兼营建材、铝合金、五金加工、机电维修。(六)将影响市容市貌的汽车、农用车、摩托车、三轮车修理搬迁至环城西路原水厂位置,由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进行统一规划建设。(七)环城路中段(文体广电旅游局至民政局)主要从事家电、农用日杂品、化妆品销售,兼营早餐、糕点、复印打字、广告牌制作等;环城路东西段(文体广电旅游局至吴大坳,民政局至老酒厂)主要从事饲料、化肥农药、竹木工艺品以及殡葬用品销售。(八)军民路、光明路、利民路、民福路主要从事美容美发、洗浴休闲、中草药、私营小诊所、快递服务等经营,兼营复印打字、早餐、小百货等。(九)解放路、民主路(县医院周边)主要从事小百货、水果销售,兼营早餐、副食、饮品。(十)将物流业规划至西大街火焰山停车场下面空地及周边门面。(十一)回龙寺建设多层式规范化市场,将现农贸市场分流搬迁至回龙寺农贸市场和军民路农贸市场,将县城赶场天零时摊点统一规划至回龙寺市场,取消城中心赶集制度,降低城区中心位置“脏、乱、差”和赶集天拥堵现象。(十二)拆除商贸城所有零时摊点,对其进行“美化、亮化、文化”改造,逐步打造成娱乐、休闲、步行一条街。(十三)农贸市场搬迁后,将商贸城所有零时摊点规划至现农贸市场以及军民路、光明路、利民路、民福路剩余门面内经营,取缔县城零时摊点,彻底整治“脏、乱、差”现象。(十四)汽车美容业规划至城东城西入口处门面内经营,取缔占道和不规范的洗车点,整治城乡结合部“脏、乱、差”问题。(十五)碑石加工场、废品收购点规划至老垃圾填埋场以及广建火焰山一带,杜绝影响市容市貌和污染城市环境现象。(十六)儿童娱乐场所在目前无专业场所时,临时安置在同和广场和广建广场空余位置,在不影响县城总体形象的前提下,允许白天小规模经营,但必须经县综合执法大队许可,并指定具体位置。五、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划行归市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划行归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下:组长:王镇义(县人民政府县长)副组长:李文禹(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侯美彪(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万敏(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胡晓平(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徐绍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承波(县政协副主席)成员:杨维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冯登怀(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周剑(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桂琼(县监察局局长)蔡子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黄丹宁(县公安局副政委)杨国萍(县财政局局长)杨登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罗晓伟(县环保局局长)张官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范建林(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洪勇(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指导员)欧兴建(县工商局局长)林江华(麻江供电局局长)苑荣凯(县运管所副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黄洪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范建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六、职责分工(一)县政府办。负责活动方案审核、印发,工作指挥调度、督查检查以及经费协调。(二)县纪委(监察局)。负责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工作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敷衍应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县委宣传部。负责工作协调联系,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划行归市工作;对划行归市工作完成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活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活动开展提供法律服务;审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各项涉法文书;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法律程序进行监督,确保依法办事;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县公安局。负责对活动开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事件进行依法打击;采取措施严肃查处废品收购行业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县财政局。按照划行归市要求,负责对国资公司管理的门面经营情况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划的门面进行清理转行;为划行归市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划行归市后各行业经营场点的规划建设,主要是夜市场所、新农贸市场、商贸城以及农贸市场搬迁后小百货市场的规划建设;制定规划建设计划、实施方案、拟写工作总结;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县环保局。负责对划行归市过程中的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企业、门面进行依法打击,配合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实施划行归市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县工商局。负责制定搬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各行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各行各业基本数据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按方案要求,按步骤组织开展搬迁工作;协助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搬迁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决;负责划行归市方案印发后各行业经营场点的规划安置;对各行业经营许可证进行核实;配合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强化划行归市后的日常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县供电局。负责划行归市过程中的电力支持和用电安全保障工作。(十一)县运管所。负责对汽车修理行业进行搬迁,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修理厂进行取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搬迁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牵头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搬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实施搬迁的个体工商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搬迁;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大整治力度,巩固活动成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实施步聚(一)调查摸底,方案上报阶段(2013年3月1日-4月30日)。县“整脏治乱”办牵头,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工商局配合,3月31日以前完成方案制定、讨论和报批工作。县工商局牵头,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运管所、杏山镇等“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成员单位配合,调查摸清县城各主次干道各行业经营户基本情况、制定安置计划、研究分析搬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完成新夜市、新农贸市场、商贸城以及现农贸市场(小百货市场)的规划工作,为开展建设工作做准备。(二)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1日-5月31日)。调查摸底,张贴划行归市通告,对各行业经营户进行宣传和思想动员,完善搬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启动依法整治工作。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牵头,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利用发布公告、麻江新闻联播、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多样灵活宣传我县划行归市工作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经营业主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划行归市工作。(三)工作启动阶段(2013年6月1日—6月30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启动夜市、新农贸市场、商贸城以及现农贸市场的建设工作;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工商局、县运管所以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入户开展搬迁指导和动员工作,上门为搬迁户解决搬迁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四)搬迁阶段(2013年7月1日-12月31日)。已具备搬迁条件的行业,由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县工商局、县运管所以及“整脏治乱”专项行动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和疏导解释工作,动员各相关业主自觉配合拆迁、搬迁工作,确保各主次干道上须搬迁的经营户按照划行归市实施方案要求搬迁到规定地段。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及时跟踪报道此次划行归市工作动态。对夜市、农贸市场、商贸城、小百货市场的搬迁工作,根据建设工作实际情况确定,但建设工作最迟不超过2013年11月31日,搬迁工作最迟不能超过2014年2月15日。(五)清理整顿阶段(2014年1月1日-2月28日)。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配合,针对各主次干道上的经营户搬迁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解决办法,进行清理整顿工作。同时对无理取闹、暴力抗法的非法经营业主,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划行归市工作如期完成。(六)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3月1日-3月31日)。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工商局负责,对部分经多次工作仍不愿搬迁的经营户进行严厉监管,督促其在规定的最后期限内完成搬迁工作。拟写工作总结,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汇报划行归市工作成果,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八、工作要求(一)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采取发布公告、张贴标语、电子显示屏、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划行归市宣传,形成群众知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的良好舆论氛围。(二)规范操作流程。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依法依规,克服各种困难,妥善处置各种矛盾纠纷,确保划行归市工作顺利进行。(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此次划行归市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工作中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建立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县“整脏治乱”办要切实加强对划行归市工作的协调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并于5月底前上报县“整脏治乱”办,并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划行归市工作顺利进行。
本文标题:麻江县城区划行归市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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