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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半部《社会契约论》:中江兆民对卢梭的翻译与阐释彭姗姗(北京大学)卢梭的政治学说,尤其是《社会契约论》,不仅在他自己的年代引起过剧烈的社会变革,也曾在一个多世纪以后,再次于日本、并经由日本于中国引起了革命性震撼。十九世纪末,日本先后出现了三个《社会契约论》译本。服部德的《民约论》(1877年)、原田潜的《民约论复议》(1883年)都是全译本,中江兆民1的《民约译解》则为节译本。1882年10月出版的单行本《民约译解》仅包括《社会契约论》第一卷,在《政理丛谈》杂志上连载的《民约译解》(1882-1883年)也只到第二卷第六章为止。然而,中江的节译本却在三个译本中脱颖而出,对日本的自由民权运动2产生了巨大影响。3在中江的宣传下,卢梭的政治学说逐渐成为自由民权运动的重要理论基石,中江也因此获得了“东洋卢梭”的美誉。4虽然“东洋卢梭”之美誉已为人熟知,但中江与卢梭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却远未真正引起深思。很长时期以来,学者们都对《民约译解》中那个显而易见的问题熟视无睹:中江为何只译半部《社会契约论》?据笔者所知,国内学者对这一问题几乎没有研究。日本学者中村雄二郎在1962年曾经提出过一种解释,认为这是由于中江采用汉文来翻译,1中江兆民,幼名竹马,长而改名笃介,号兆民;此外,还有别号青陵、秋水、南海仙渔、木强生等等。(参见幸德秋水:《兆民先生》,《幸德秋水選集》第一卷,平野义太郎编,東京:世界評論社,昭和二十三年[1948年],第5页)以下行文中一律简称为“中江”,注释文献则依当时的署名。中江1847年生于土佐藩首府高知城的一个低级武士家庭。14岁时,父亲去世,中江继承成为足轻(最低一级武士)。1862年,中江入藩校文武馆学习。1871年12月到1874年3月,作为公派留学生赴法国学习。1874年10月,中江在东京创办了佛兰西学舍,后改称“佛学塾”。1881年,中江先后任《东洋自由新闻》和《自由新闻》主笔,正式参与自由民权运动。1882年2月,中江与佛学塾职员一起创办了《政理丛谈》。1890年7月,中江当选为众议院议员。1891年2月,中江对自由党失望,辞去议席。1893年至1897年,中江弃文从商,但都经营不善。1898年,中江回归政界,创设国民党,并创办机关刊物《百零一》。1900年,中江出现喉癌症状。1901年12月13日,中江逝世。关于中江更详细的生平介绍,参见:桑原武夫编《中江兆民年谱》,桑原武夫编《中江兆民の研究》,東京:岩波書店,1966年,第351-363页;RobertJayLifton,“Nakaechomin(1847-1901),”SixLives,SixDeaths:PortraitsfromModernJanpan.RobertJayLiftonShuichiKato,andMichaelR.Reiched.,NewHaven,Conn.:YaleUniversityPress,1979,pp.113-147。2一般认为,自由民权运动是一场由中下级武士领导的,以开设国会、制定宪法、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确立地方自治为主要内容的全国规模的政治运动,前期主要参与者是士族,中后期扩展到豪农、豪商以及一般农民和城市平民。它始于1874年,终于1889年。自由民权运动内部派系众多,主张各异,运动主要领导政党自由党的上层与下层之政治主张也多有分歧与矛盾。3早在1876年,中江所译《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的草稿就已经在民权家的小圈子中流传开了。根据植木枝盛的日记,他在1877年7月读到了中江的译文。在此之前,他已经读过服部德所译的全本《民约论》了。服部德的译文显然逊色许多,因为植木枝盛热情推荐给板垣退助的并非服部德的全译本,而是中江所译的片段。两年之后,板垣退助在一个朋友来访时,与之谈论起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又向他推荐了中江的译本。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板垣退助周围的政治家和知识精英都熟悉了中江的名字和他的译本。以上史实参见MargaretB.Dardess,thethoughtandpoliticsofNakaeChomin.AnnArbor,Mich.:UMI,1973;Thesis(Ph.D.),ColumbiaUniversity,1973,pp.39-40,pp.54-55。笔者对相关日文史料的把握,深深受惠于此书,对作者深表谢意。4更详细的讨论,参见MargaretB.Dardess,thethoughtandpoliticsofNakaeChomin,Chap.2。2卢梭的思想又与儒家思想多有抵触,因而译事受挫。5这大概还是一种稍嫌随意的猜想。直到1987年,井田进也才发表了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成果。他结合《民约译解》刊载于《政理丛谈》时期6(1882-1883年)的外部情况来考察其中断的原因,从大久保利通与中江的交情、当时的“钦定宪法”与“国约宪法”论争以及刊载期间正逢伊藤博文渡欧进行宪法调查等侧面来解释,认为后半部《社会契约论》不符合当时日本的政治语境,故而中江只译了半本。在文章最后部分,井田也注意到《社会契约论》在第二卷第六章前后所发生的转折,认为前半部是“原理论”,后半部是“现实论”,故而中江只译了“原理论”。7井田的分析具有相当的说服力,然而,他过分关注《民约译解》刊载时期日本的社会政治情况,以至于没能解释清楚这一点:为何早就译出的《民约译解》的草稿也只到第二卷第六章为止呢?8难道一开始中江便只打算翻译半本《社会契约论》吗?更重要的是,井田对《社会契约论》文本内部之断裂与缝隙的理解似乎过于简单了。事实上,卢梭为《社会契约论》拟定的副标题即为“政治权利的原理”,这是否意味着把整部书都视为“原理论”更为恰当呢?我们在下文将会看到,中江花费了多大的心血来研究这部“小书”9井田对《社会契约论》的阐释似乎流露出这种理解倾向,即把整部书简缩为第一卷和第二卷前六章本来就是有道理的。事实上,西方也曾流行过这种理解倾向。伯纳迪(BrunoBernardi)评论说:“这种理解倾向非常强烈,甚至有些出版商吧《社会契约论》分成上下两书。后半部分……更多供专家研究所用。”而专家的研究状况是“这方面的阐释(指对《社会契约论》的阐释——笔者注)随处可见,但始终没有一部全面完整的论著出现。尤其该书的第3、4卷始终无人问津。”。如果我们试图去理解中江的翻译,那么,至少我们该以类似的慎重来对待这部“小书”。105中村雄二郎:中江兆民《民約訳解》にみられるルソー思想のうけとり方について,转自井田進也:《中江兆民のフランス》,東京:岩波書店,1987年,第157页。与之类似,长期以来,国内不少学者对《社会契约论》的阐释也主要集中于前两卷。这半部《社会契约论》似乎已具备一个完整的结构,能构成一个自6《民约译解》从《政理丛谈》第2期(1882年3月10日)起开始连载,到第46期(1883年9月5日)终止,期间从第17期(1882年10月25日)至第34期(1883年5月5日)曾一度休载,正文连载至第43期(1883年8月5日)结束,第46期(1883年9月5日)又追加了最后的一段“解”。当时署名为“中江笃介”,“兆民”这个笔名从1887年8月之后才开始使用。本文所引《民约译解》皆出自《中江兆民全集》,東京:岩波書店,第1卷,1983年。(该全集本据1882年10月所出的单行本及1883年《政理丛谈》上连载的第二卷译文整理。)引文中凡日语中特有的汉字,一律改成简体汉字写法;标点也改成现在通用的标点。《政理丛谈》1882年2月20日发刊,从5月25日第7期起更名为“欧美政理丛谈”,1883年12月25日停刊。7参见井田進也:《民約訳解》中断の論理,《中江兆民のフランス》第三章,第157-204页。8一般称《民约译解》的草稿为“民约论”。《民约论》第一卷已经散佚,现在仅存第二卷前六章。参见《民约论卷之二》,《中江兆民全集》,第1卷,第3-18页。9卢梭本人认为《社会契约论》仅仅是《爱弥儿》的附录而已。故而,这里称之为“小书”。10参见伯纳迪: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刘小枫、陈少明编《卢梭的苏格拉底主义》,北京:华夏出版社,2005年,第35、25页。伯纳迪所谓“这种理解倾向”就是把整部《社会契约论》简缩为第一卷和第二卷前六章。3足的整体。因此,我们容易把中江只译半部《社会契约论》视为理所当然。但是,中江只译半本,真是因为接受了这一西方流行的解释倾向吗?他究竟是如何翻译这本“小书”的?且让我们重头考察一番。一1762年,《社会契约论》出版。这部书旋即被法国大革命的政治文化所吸纳,随后又激起了自由主义者的尖锐批评。在法国大革命的不同阶段,《社会契约论》被意识形态相互冲突的各种党派所利用。在1794年的恐怖统治中,卢梭被称为“自由与平等的使徒”。大革命结束之后,同一个卢梭又被视为绝对人民主权专制论的先驱。11到中江留学法国时(1871年12月-1874年3月),这两种《社会契约论》的阐释传统一直存在。由于缺乏直接的历史材料,我们无法确切知道中江在法国留学的具体情况。但从他后来的作品中,我们知道,中江激赏《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由”主张,对其“矫激之病”12也有所警惕;他赞美法国大革命“伟大”,于其“狂热”也不无诟病。13留学期间,中江倾注了大量精力研究十八世纪的启蒙哲学和十七、十八世纪的法国历史。由此可以猜测,中江对两种阐释传统可能都有所了解。尽管如此,中江似乎更倾向于前者,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如此。14遍读启蒙作家之后,中江精心挑选了卢梭15的《社会契约论》。在《民约译解绪言》中,中江自述了选择此书的缘由:“当法郎西王路易第十五,在御之时,戎雅屈与孟得士瓜(即孟德斯鸠——笔者注,以下同)、遏尔的儿(即伏尔泰)诸子,著书论政,鼓倡自治之说,而戎雅屈为最凯切。所著民约一书,掊击时政,不遗余力,以明民之有权。后世论政术者,举为称首。……乃取译之。”1611更详细的讨论,参见TimothyO’Hagan,Rousseau.London;NewYork:Routledge,2003,pp.88-89。他甚至认为,卢梭不仅在启蒙作家中“称首”,在百年来西方著书论政者中都独占鳌头。在《民约译解叙》中,中江写到:“就法英日(当指日尔曼)三国观之,距今数十百年,孟得士瓜、娄骚、罗克(洛克)、宾撒母(边沁)、礼弗尼(或指莱布尼兹)、广笃(康德)之徒,皆雄俊闳伟,以淹博之识、通达之材,著书论治道之要……渊源所自,孟娄诸子之力,实居多焉。而后世最推娄骚为之首者,以其所旨,在于令民自修12在《民约译解绪言》中,中江曾警告说:卢梭“论事,或不能无矫激之病,学士辈往往有所指摘焉。”参见中江笃介:《民约译解》,《中江兆民全集》,第1卷,第69页。13参见中江兆民:《三醉人经纶问答》,滕颖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年,第19页。14关于中江笃介学习启蒙哲学的详情,参见MargaretB.Dardess,thethoughtandpoliticsofNakaeChomin,chapter1。15中江称Rousseau为“戎雅娄骚”、“戎雅屈”、“娄骚”或“ルーソー”,笔者行文中一律用今译名卢梭。16中江笃介:《民约译解绪言》,《民约译解》,第69页。4治,而勿为官所抑制也。”17在法国留学期间,中江已着手翻译《社会契约论》。回国之后,中江一面在佛学塾教书,一面继续翻译《社会契约论》。1876年,中江所译的《民约论》片段已经开始在民权家中间传阅。中江拣尽寒枝,终于在卢梭这里找着了安身之所。181878年,为了培养汉文素养以淬炼出适当的译语,中江到高谷龙洲的济美黉和冈村瓮谷的绍成书院修习汉学。19到1882年《民约译解》正式发表之前,中江从未停止过对《社会契约论》的翻译、修改、润色和注解。若从赴法留学之时算起,《民约译解》短短60页,竟汇集了中江十年之功,真可谓“十年磨一剑”。这般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绝非仅仅出于对精致文风的追求,而毋宁是源自一个他所信奉的启蒙信条:藉由科学和知识的力量,人类有能力制订出一个完善社会的规划,在地上建立起天国20。简单地说,中江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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