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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预案为落实学院突发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预案,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带来的影响和损失,按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一、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工作体系成员名单突发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职务姓名所在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工作职责组长谢修仲党委副书记882511668617289713804061099负责统一指挥、处理各类突发性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在处置发生突发性事件时,组长张黎明副院长882523668643266613604019858副组长李放后勤处处长882526482347168613940572772副组长张晓光学生处长882526288368135113700036587成员张凯院办公室主任882526623120273113889800039成员常家生保卫处处长882524022387419613840289571成员管俊杰教务处处长882526368431319813709841962负责向上级成员张冀平亚太集团总经理8825219813322431909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事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成员周光宇机械装备系书记882525582561523313940136443成员孙田星电气工程系书记882524652414586013032422756成员李亚荣计算机系书记8825236113940151925成员王振武商贸旅游系书记882515692423085513079238818成员曹希宁工商管理系书记882525698699262988827037成员王婷软件学院书记882517712389177513066683453成员苏欣基础部书记882524158602322713236645884成员孙占国附属中专书记8825170913700058230二、具体工作小组及职责(1)指挥组———负责处置各项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及时安排各方面工作顺利展开。组长:李放副组长:各系部主任附属中专校长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2)信息组——负责及时通报情况,保证上下信息畅通,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周时发布正确信息以正视听。组长:张志宇副组长:各系部书记附属中专书记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3)安全组———负责事件发生后的安全警戒工作,保证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工作。组长:常家生成员:保卫处工作人员(4)应急组——负责及时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同时对事件采取临时可行的必须措施。组长:申立平成员:后勤处工作人员三、事件界定和等级划分(一)事故灾害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IV级。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2、重大事件(Ⅱ级):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育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二)自然灾害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Ⅲ级。1、Ⅰ级事件:是指学院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四、信息报送原则(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0分钟。(2)准确:信息报告要客观、准确、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Ⅰ级事件,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报告,以便领导小组及时掌握情况,妥善处理。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如公安机关、卫生防疫部门等报告。五、应急处置(一)、事故灾害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1)学院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开展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消防指挥中心110报警。专项工作组领导和各小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组织救人和灭火工作。(2)立即切断电源、煤气等,避免继发性危害。(3)积极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病员。(4)及时疏散人员、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院发生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专项工作组领导及各小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2)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煤气等,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3)在有关方面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3、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1)学院发生爆炸事故后,专项工作组领导和各小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2)学院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人身安全。(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4、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1)学院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专项工作组领导和各小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并向上学院领导小组报告。(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3)学院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情况,并协助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有关法律对事故进行处理。5、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制定安全预案。(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或教工死亡、受伤等,立即求助医院抢救伤病员。(3)活动组织部门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4)专项工作组领导和各小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4)专项工作组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积极开展救助。7、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理办法(1)学院后勤部门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的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时,专项工作组领导和各小组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3)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住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8、学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1)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2)及时向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领导小组同意后再向有关部门报告。9、学院处理突发事故其他有关注意事项(1)发生灾难事故,学院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2)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经请示学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向有关外事部门报告。(3)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4)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专项工作组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5)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二)自然灾害1、应急反应(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根据有关规定,在市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院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并做好应急反应的各项准备:A.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B.按照上级要求,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C.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灾情监测工作。D.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E.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A.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Ⅰ级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专项工作组要立即启动预案,并在市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指挥、协调好学院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全力以赴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救灾工作;超出学院承受能力范围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支持;密切配合上级部门收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Ⅱ级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院要在市政府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积极组织学院力量开展应急救灾;做好收集灾情数据工作,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小组报告。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Ⅲ级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院首先要积极组织力量开展救灾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将灾情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小组,在学院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全力以赴、妥善处置。2、灾害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措施:(1)做好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2)联系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部门,并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3)协助电信部门和电力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保障通信畅通,保证用电供应。(4)积极做好学院受灾后的生活必需品供应。(5)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6)做好受灾后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7)采取措施加强监控,做好次生及衍生灾害的防御。(8)做好灾害损失评估。(9)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六、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流程图事故灾害自然灾害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沈阳科教系统高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信息组指挥组安全组应急组负责各项处置工作的指挥与协调负责事件发生后的安全警戒工作负责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及时采取临时可行的措施保障组准备物资送达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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