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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1.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2013第7.1条2.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避光。应经过防腐蚀、防渗处理,库房的建筑应符合GB50046的规定。《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第4.1.1条3.应在库区设置洗眼器等应急处置设施。《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2013第4.3.4条4.生产单位应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利用安全告知卡或安全标志等方式,标明其危险性。《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第九条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工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1条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设置保管员,如实登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信息,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流向管理信息系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2条7.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将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的设置情况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3条8.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培训后上岗:a)年龄18~60周岁之间;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强制戒毒、刑事处罚的记录;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掌握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4条9.小剂量存放场所以外的储存场所的保卫值班室应由治安保卫人员24h值守。值守人员每2h对储存场所进行巡查,巡查时应携带自卫器具。保卫值班室应配备通讯工具并保持24h畅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5条10.保管员应每天核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一年,发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标签、标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及时整改;发现账物不符的,应及时查找,查找不到下落的,应立即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6条1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定期对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开展以防盗抢、防《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丢失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有记录。GA1511-2018第6.7条1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8条13.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加强对治安防范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保存检查、整改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6.9条14.封闭式、半封闭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应设置围墙或栅栏。半封闭式储存场所的围墙或栅栏的顶部应设有防攀爬措施,围墙、栅栏的离地高度应大于等于2m。《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1条15.封闭式、半封闭式储存场所出入口应设置防火门,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2条16.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应设置栅栏,出入口应设置栅栏门,栅栏的顶部应设有防攀爬设施。栅栏的离地高度应大于等于2.5m。《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3条17.露天式存放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大型槽罐应具有防破坏设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4条18.小剂量存放场所出入口应设置防盗安全门,或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在房间的专用储存柜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5条19.保卫值班室出入口应设置防盗安全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6条20.安防监控中心应单独设置或设置在保卫值班室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7条21.封闭式储存场所、保卫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的窗口、通风口应具有实体或电子防护措施。《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8条22.储存场所使用的防盗安全门应符合GB17565-2007的要求,其防盗安全级别应为乙级(含)以上;专用储存柜应具有防盗功能,符合双人双锁管理要求,并安装机械防盗锁,机械防盗锁应符合GA/T73的相关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7.9条23.储存场所使用的钢筋栅栏应采用直径大于等于12mm的实心钢筋;钢管栅栏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采用直径大于等于20mm,壁厚大于等于2mm的钢管;钢板栅栏应采用单根横截面大于等于8mm×20mm的钢筋(钢管、钢板)。相邻钢筋(钢管、钢板)间隔应小于等于100mm,高度每超过800mm的应在中点处再加一道横向钢筋(钢管、钢板)。窗口、通风口的防盗栅栏应采用直径大于等于12mm的膨胀螺栓固定,安装应牢固可靠。储存场所周界设置的栅栏应与地面牢固固定。GA1511-2018第7.10条24.封闭式、半封闭式、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储存场所周边的现场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1条25.露天式储存场所出入口应安装入侵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装置、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场所人员的面部特征和物品出入场所交接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2条26.露天式储存场所物品堆放区域或大型槽罐放置区域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的活动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3条27.小剂量存放场所出入口或存放部位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出入口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辨别进出人员的面部特征,存放部位的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物品存取情况和人员活动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4条28.具有易爆特性的易制爆化学品储存场所,其视频监控装置的防爆特性、电缆的防爆防护措施应符合GB50058的相关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5条29.保卫值班室、安防监控中心内部应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视和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值守及活动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6条30.安防监控中心出入口应安装出入口控制装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7条31.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出入口等区域或部位应安装电子巡查装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1.8条32.视频图像存储时间应大于等于30天《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GA1511-2018第8.2.2.2条33.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应保证主电源断电后入侵报警系统正常工作大于等于8h,视频监控系统关键设备正常工作大于等于1h,出入口控制系统正常工作大于等于48h。《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第8.2.6条34.小剂量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防盗保险柜。《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附录A35.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的原则,强化和落实从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治安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六条3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公安机关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实行电子追踪标识管理,监控记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流量。《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七条37.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工作,并将治安保卫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治安保卫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培训后上岗。《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五条3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储存在封闭式、半封闭式或者露天式危险化学品专用储存场所内,并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二十六条39.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可使用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个储存室或者储存柜储存量应当在50公斤以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二十六条40.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人力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等治安防范设施,防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七条41.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易《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备注制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定期核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存放情况。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二十八条4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储存室、储存柜除外)治安防范状况应当纳入单位安全评价的内容,经安全评价合格后方可使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二十九条4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54号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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