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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第二条适用范围:禹州市富山煤业有限公司在生产、建设、经营活动中,可能引起的如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井下火灾事故3.矿井主扇停风事故4.矿井大范围停电事故5.矿井水灾事故6.重特大顶板事故7.重特大提升事故8.重大运输事故9.重特大地面火灾事故10.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11.其它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的重大灾害事故12.自然因素导致的极端恶劣天气造成的财产损失及人员伤害13.防淹井事故14.防塌陷区、地裂缝进水淹井事故2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说明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说明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的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我矿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检测、评估、监控,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依据标准是: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00),采用了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具体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说明如下:1、贮罐区禹州市富山煤业有限公司贮罐区主要是食堂用液化气、油脂,最大贮存量达到5个,贮存量0.05t,小于10t临界量,故不属于重大危险源。2、库区禹州市富山煤业有限公司爆破材料临时发放点设在地面炸药库,根据设计库容量;水胶炸药3吨,含销酸铵0.75吨,贮存雷管10000发。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识别》(GB18218-2000),销酸铵0.75吨小于贮存区250吨,故不属于重大危险源。3、压力管道压力管道为压风管路,输送介质为压缩空气,属无毒、非可燃和非易爆介质,不是重大危险源。4、锅炉蒸汽锅炉,额定蒸发量为2t/h,但额定蒸汽压力为1.27MPa,小于2.5MPa(临界量),不是重大危险源。5、压力容器我矿压力容器为2台空气压缩机,输送介质为压缩空气,属无毒、非可燃和非易爆介质,不是重大危险源。6、井工开采经鉴定,现形煤层无自燃发火性。控制措施为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应急预案。37、煤矸石禹州市富山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山无滑坡体,无产生泥石流的条件,不自燃,故不属于重大危险源。第四条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危险性分值其中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分数值事故发生的可能性10完全可以预料6相当可能3可能,但不经常1可能性小,完全意外0.5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2极不可能0.1实际不可能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分数值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10连续暴露6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3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2每月一次暴露1每年几次暴露0.5非常罕见地暴露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分数值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10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40灾难,数人死亡15非常严重,一人死亡7严重,重伤3重大,致残1引人注目,需要救护D——危险性分值D值危险程度320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4第五条根据禹州市富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危险因素的存在方式及作业场所的实际情况,按照LEC法预测风险等级,依此来识别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如下:附:禹州市富山煤业有限公司井工开采部分重大危险源清单序号作业场所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风险等级D=LEC涉及单位控制措施1井下巷道采煤工作面采煤掘进巷修等违章停电、风,瓦斯涌出、积聚、超限,出现明火等瓦斯爆炸、人员伤/亡5井下各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过含水层、透老空、煤柱宽度不够、未勘探、突然涌水等水灾、人员伤/亡5井下各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支护方式/材料转换、来压、未敲帮问顶、巷道失修、违章作业等冒顶/片帮、人员伤/亡4井下各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违章停电、风、水,通风不良、洒水装置无效、皮带磨檫等火灾、人员伤/亡3井下各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2井下斜巷矿车运输脱轨、连接不牢、制动/信号/安全设施失灵、超载、失修、操作失误等跑车、人员伤/亡5井下各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3主副斜井提升运输绳断、坠罐、过卷、安全设施失灵、超载、操作失误等人员伤/亡、系统报废3机电科、机电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4井下/地面机电车运输连接不牢、“带病”运转、轨距或载量不符要求、违章驾驶等人员伤/亡3各涉及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5井下皮带运输违章停送电、清理滚筒/漏斗、皮带过松/过紧、摩擦、违章作业等人员伤/亡3各涉及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6配电室/变电所停送电未放验/挂牌、监护失误、湿度超标、安全装置失效、违章停送电等人员伤/亡3各涉及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7井下刮板运输防护栏失效、处理矸石卡堵、锚链断裂,违章操作等人员伤/亡3各涉及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58掘进工作面支护冒顶、支护转换/材料倒塌、水/瓦斯涌出、粉尘超标、违章停电/风等灾害、人员伤/亡4各掘进区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应急预案放炮警戒失误、瓦斯/粉尘超标、处理瞎炮、漏电、违章操作等人员伤/亡4各掘进区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移动排矸/煤设备吊物坠落、速度不均、违章停送电、违章作业等人员伤/亡3各掘进区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运输超负荷、违章停送电、乘坐人员、漏电、带病运转、违章操作等人员伤/亡3各掘进区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风机管理风电闭锁不齐全、违章停送电、违章操作等人员伤/亡3各掘进区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9井下/地面机电维修违章停送电、未穿防护服、物料坠落/挤压、带电作业等人员伤/亡3各涉及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10回风巷测/调风巷道失修、进入盲巷、瓦斯超限、违章作业等人员伤/亡3通风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11采煤工作面采煤/支护/移架冒顶/片帮、瓦斯超限、误操作、违章作业等人员伤/亡4各采煤区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放炮警戒失误、瓦斯/粉尘超标、处理瞎炮、距离短、漏电、违章操作等人员伤/亡4各采煤区队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12井下采区采煤面安/撤起吊点不合格、违章起吊、单体倒塌/自动泄液、违章停送电/操作等人员伤/亡3各涉及单位煤矿三大规程、专项措施等6第三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第六条为了加强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1、禹州市富山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翟少伟副总指挥:刘二木冯双稳张业明段为民陈振虎成员:袁海旭殷铜成吕发生楚栓紧李津鹏连志伟吕发生王德生白水昌耿建彪朱灵利晋祥才李天占胡根涛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楚栓紧(兼)办公室每天24小时值班,并有1名副矿长、1名科级干部值班。联系电话:13949812095第七条指挥部下设9个组,各组主要职责如下:1、现场指挥组。由矿山救护队、矿井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煤矿事故设在井下救护基地),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2、抢险救灾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3、技术专家组。由永锦公司总工程师和矿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4、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机电科等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5、警戒保卫组。由保卫科为主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76、医疗救护组。由矿医院和公司医院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和检测检疫工作。7、后勤保障组。由矿办公室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信息网络通畅等工作。8、动力保障组。由机电科、机电车间组成,主要负责应急供电工作。9、善后处理组。由工会、劳资科、综合办等部门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第八条指挥部主要职责:1.总指挥: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副总指挥和矿山救护大队队长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3.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必需的设备材料,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所用入井特别许可证。4.矿长助理:协助矿长办好专项指定工作。5.安监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6.通风队队长、通风办公室主任: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善矿井通风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制定并执行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其它措施。7.生产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并负责准备各类图纸和资料,根据矿长的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8.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8速运送到指定地点。9.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的命令,负责指挥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同时,为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或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上井提供快捷安全的提升运输条件,满足救灾需要。矿调度室结合机电车间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矿灯数量、入井人数和井下定位系统显示,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和姓名。10.矿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护理和药物供应。11.调度室主任:负责在灾变期间保证全矿井生产、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转以及灾变后的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的恢复,为组织事故抢救、救援恢复工作提供保障。12.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住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13.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第九条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和其他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报告给值班矿领导、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矿山救护队、矿井辅助救护队、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值班人员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传达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2.调度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4.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工作。9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条一旦发生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要首先搞好现场自救和互救,必须立即向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同时按照“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顺序通知相关人员,调度室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1.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类型;3.影响范围;4.人员遇险情况;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7.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8.需请求报告的其它事宜等。第十一条响应分级标准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一)一般事故(Ⅳ级)响应: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
本文标题:应急预案与救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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