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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长线三站一线工程Ⅰ合同段宁启线南通至南通东段新建部分(DK273+000~DK288+900)架梁期间焊接施工应急预案编制:殷业锁复核:黄建军批准:杨基好中铁四局集团三站一线改造建设项目经理部二00七年十月1、目的:加强现场施工的管理,确保项目部各相关部门及项目队明确职责,保证焊接施工的安全性,避免焊接意外爆炸、火灾事故的发生。2、依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重大危险源识清单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各项目队。4、职责4.1项目经理是项目经理部应急抢救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各项目队应建立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队伍,明确职责。4.2焊接意外爆炸及火灾事故的应急事件发生时,在事故现场职务最高的人负责组织和指挥应急抢救工作。应急指挥者负责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及时下达事故处理命令,并调动各配合部门及时办理好事故处理工作,并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理工作。4.3调度部门负责及时传达领导的命令,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并如实的向领导汇报事故处理进展情况。4.4安质部负责调查事故的原因及性质。4.5队领导负责认真执行领导的命令,组织好现场人员的事故处理工作。4.6卫生人员负责及时到达事故发生地点,负责救治伤员和救治联系等医务工作。4.7公安保卫人员负责维护秩序,配合做好伤员救治和联系工作。4.8其他人员执行指挥者分配的任务。4.9经理部和项目队没有配备专职医护和公安人员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员。5、与外部机构的联系外部机构设在:南通市急救中心,急救电话:1206、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6.1指挥中心地点设在:通州市兴仁镇劳动服务公司院内6.2组织机构:中铁四局三站一线改造建设项目经理部(1)总指挥:游中原(13585219668);(2)副总指挥:张宝贵(13761379709)、刘允超(13912291917);(3)总调度:黄玉娟(0513-80232006);(4)安质部部长:周恒(13861900932);(5)办公室医疗救护:张蕾(0513-86612296);(6)一队指挥:徐圣斌(15951321808);二队指挥:司坤(13656285317);三队指挥:郑太龙(0513-85839701);架梁项目队指挥:杜学森(13339011918)7、报警、联络步骤7.1第一步:由事故现场通知本队调度;7.2第二步:由事故队调度通知经理部调度及本队领导;7.3第三部:经理部调度向总指挥报告,并将总指挥的指示传达给各队领导及需要配合的部门;7.4第四部:队调度及经理部调度保持和总指挥联络,及时汇报事故处理情况。8、应急设备和物资8.1配备应急专用车辆,保证应急专用车辆的完好。8.2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和工具。8.3了解和建立应急消防部门的地点和应急电话。8.4了解并建立应急药品的获取联系地点,配备适量的应急药品和药物。8.5了解和建立应急抢险医院的地点和应急电话。8.6指定应急专用联系电话。9、应急响应9.1应急措施:(1)当发生焊接意外爆炸、火灾事故后,应立即保护事故现场,及时通知现场最高负责人,现场最高负责人组织和指挥抢险工作。(2)抢险过程中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3)及时疏散和妥善抢救事故区域内的人员。(4)划出事故隔离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范围扩大。(5)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6)对轻伤人员由医护人员进行处置;对重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及时联系当地医院和卫生部门。(7)及时通知公司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电话:0551-3742220。9.2善后处理:(1)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处置意见进行善后防护工作。(2)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处置意见改进和实施应急防御措施。(3)对焊接意外爆炸、火灾事故进行调查追溯。9.3焊接意外爆炸、火灾事故的预防(1)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2)定期对焊接设备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确保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3)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4)由各队制定安全措施实施计划。10、主要技术方案及技术措施:(1)为保证施工的安全管理,项目经理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领导小组,并健全了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层层把关、严格管理。(2)从事焊接、切割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取得焊工合格上岗证后,才能在有效期间内担任合格项目范围内的焊接工作。(3)焊接人员应穿戴焊工服、电焊帽或护目镜、绝缘鞋及鞋盖、电焊绝缘手套、口罩等,扣紧衣领和袖口;严格按照焊接工艺指导书或焊接工艺卡施焊。(4)焊、割场地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采取安全措施,装设相应的消防器材,严防触电、火灾、有害气体中毒等事故。(5)焊机导线和接地线均不准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不准接在机械设备和管道上,机壳接地应符合焊接工艺规定,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6)焊接工作场地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严禁在不通风的情况下使用。(7)项目部根据工件技术条件,选用合理的焊接工艺,不允许负载使用,不允许用电焊机进行金属切割作业。(8)焊接工作完成后,详细清理工作场所,切断电源,将焊接、切割设备和工具,放置在指定地点,灭绝余火后,才准离开工作场所。(9)气焊设备中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严禁放在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设置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枪的间距在10米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米。(10)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米。(11)氧气瓶应集中存放,应配备瓶咀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氧气瓶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咀应垫高。(12)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存放地,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避免引起爆炸。(13)乙炔发生器零件及随机工具不允许使用纯铜制作,以免产生乙炔铜引起爆炸,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14)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色软管。(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队减压器,禁止用铁器敲击。(16)冬季施工中,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焰烘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和管道溶化水温为40℃,只能用水和蒸汽解冻;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及管道也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严禁用火烘烤。(17)乙炔发生器产生高温时,应立即停止焊(割),发生器因漏气着火时,速将其朝安全方向放倒,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准堵或拔浮筒。(18)焊、割咀外套应密封良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19)焊割完后应拧紧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放置在规定位置,离开作业场地前进行卸压、放水、并取出空心电石篮。(20)项目部定期对焊接用品进行周期检查和强制检查,评定安全状况和做好检查记录及台帐,发现不合格的立即停用并及时上报妥善处理避免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21)项目部定期对焊接人员和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知识考核,做到安全操作杜绝意外事故;并进行应急预案学习以防意外发生时将损失降至最低限。11、应急资金费用11.1焊接意外爆炸、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所需资金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批准使用。11.2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建立专项费用资金台帐。12、记录12.1应及时记录并保存焊接意外爆炸、火灾事故的时间、地点、损失和人员伤害情况。12.2记录和保存必要的焊接意外爆炸、火灾事故调查追溯记录。12.3按照规定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记录予以保存。12.4保留安全生产措施实施的记录。各责任部门保存执行所形成的各项安全状态评定记录、检查记录及焊工证件登记记录。
本文标题:架梁期间焊接施工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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