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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狠抓工作机制创新。把创新作为市政管理工作的“硬指标”,结合自身职责,抓好1-2项创新性工作,落实对个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增强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推动工作成效创新,积极深化各项改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机构编制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科学有效地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于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负担,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党中央、国务院对机构编制工作高度重视,先后颁布出台了许多重要的法规措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正在向规范化、科学化扎实推进。但同时也应看到,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各级机关部门普遍感到工作任务重、机构编制紧、正常运行难,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的呼声十分强烈。为了使政府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由南通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议并牵头,成立专门课题组,就新形势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走访、座谈和书面问卷相结合的办法,就市级机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及有关县(市)区相关部门职能履行情况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机构编制管理、人员结构状况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及分析。一、机构编制工作的现状机构编制属于上层建筑,它要与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和服务。“十五”以来,南通市各级党委、政府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在机构编制管理、统筹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机构编制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协调,基本形成了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局面。(一)从机构编制数量上看,南通市现辖六市三区,2001年以来,经过两次机构改革,市级党政部门由原来的64个调整为50个,减幅达22%;县(市)党政机构由平均40个调整为31个,减幅达23%;市、县(市)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由原来的19125名精简为15300名,减幅达20%。机构改革后,除全市党政机构和人员编制减幅明显、财政负担压力有所减轻外,政府职能转变也迈出扎实步伐,有效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工作效能的提高。(二)从机构编制管理上看,机构编制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为统领,通过实行统一管理,建立《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制度,坚持“一支笔”审批,强化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增长得到有效控制。2002年以来,全市机构编制总量始终保持“零增长”。(三)从机构编制工作对区域经济及社会发展保障上看,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市级机关相关部门和不少区域的管理内容、管理范围、管理要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的情况下,机构编制部门通过统筹协调,多措并举,使机构编制规模基本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通过调查,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南通市机构编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持续保持了“零增长”的态势,总体规模基本适度,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充分肯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通过调查也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职能尚未完全理顺。可以概括为,职能既有“错位”,也有“缺位”,还有“越位”。先说职能“错位”。一些政府部门的职能,责任主体偏移,导致政出多门,交叉错位。如海洋环境监测职能,现有市海洋与渔业局与市环保局同时都在管理。根据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其职能应由市海洋与渔业局行使。但长期以来,这一职能都由市环保局承担,并已经建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运行机制。市海洋与渔业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能,市环保局依据政府“三定”规定行使职能,由此引发的职能交叉矛盾比较明显。与此相似的情况在其它部门同样存在,如在企业上市管理、流通领域管理、城市客运出租车管理等方面,有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严重,重复设岗,造成人员、经费的浪费。再说职能“缺位”。对于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有些部门没有能够履行到位,以致社会管理出现断档,公共服务不到位。如市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职能,明确由市、区两级文化主管部门负责行使。面对几百家歌厅、舞厅、网吧等市区娱乐场所,市、区两级文化部门主要力量放在发证、审批、年检上,而对日常监管很难履行到位,以致于出现了问题又互相推诿,推卸责任。再看职能“越位”。一些部门超越自身职能范围,行使下级行政机关或其他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职能,管了一些不该管的事情,致使部门与下属单位之间职能交叉,政事不分。如在行政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的关系处理上,上级机关习一是狠抓工作机制创新。把创新作为市政管理工作的“硬指标”,结合自身职责,抓好1-2项创新性工作,落实对个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增强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推动工作成效创新,积极深化各项改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惯于从人员调整、收入分配到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包式管理。而作为具体法人主体的事业单位,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权责关系不够明晰。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权利在上、责任在下”。比如,近年来市级机关、市属企业在计生工作、安全工作、创建工作、综合治理等方面都要求实行属地化管理,因而相应责任主体转由变为区或街道,而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实际管理权限却在市里。二是“利益在上、服务在下”。比如在农机系统中关于对“拖拉机及变形运输车”的管理方面,区里负责申请、受理、审核、检验的前期服务工作,而年检和发证及最后收费由市监理所负责。三是“权责不一、管理脱节”。比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都上划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区原有的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已经上调。而市里又把社会保险的扩面任务下达给区里完成,区因缺乏相应的权力保障机制而难以完成下达的任务。(三)机构编制调整难以同步。首先是市、区之间调整难同步。2001年以来,我市大的职能调整已有三次,调整使市级机关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有了不同程度的弱化、下放和转移,但机构编制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多少,个别部门甚至还要求增加编制。而三个区职能增加了,机构编制总量仍然维持在2001年的水平上。区里的机关部门,行政编制一般5-6人,少的只有2-3人,而且基本被部门领导所用,具体工作人员的编制只能采取以事代政的方式解决,政事混编,各种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再就是部门内部调整难同步。这几年部门内部的职能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有增加,也有减少或转移。比如市房管局,过去主要以管理公房为主,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公房数量日益减少,目前管理的公房面积已经非常少,职能有些弱化。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拆迁任务加大,拆迁职能明显加强。又比如市发改委、经贸委等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经济管理方式正不断由微观转向宏观、直接转向间接,职能弱化趋势明显。相反,也有些政府部门的职能较之过去有所增加,比如环保、审计、土地管理等部门,执法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职能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强,而在机构编制管理上,明显滞后于变化了的新情况,存在着“以不变应多变”的状况。(四)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先看年龄结构,以南通市级政府机关为例,现有1854工作人员中,35岁以下318名,占17%;36-45岁723名,占39%;45-55岁604名,占33%;56岁以上209名,占11%。不难看出,机关干部的平均年龄偏大,缺乏合理梯度。再看“官、兵”结构。市级政府机关现有人员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92名,占人员总数的27%;正科级干部631名,占人员总数的34%,副科级干部563名,占人员总数的30%,科员以下168名,占人总数的9%。可见,目前市级政府机关中,部门领导干部和中层领导干部偏多,机关办事人员偏少。再来看专业结构。市级政府机关现有工作人员中,通过全省公务员招录的295人,占16%;通过过渡或调任进入的1084人,占59%;军转安置的350人,占19%;以其它方式进入的125人,占7%。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目前机构编制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其成因比较复杂,既有历史原因,也有体制原因,既有利益因素的影响,又有不适当的干预所形成。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政府职能转变尚未完全到位,体制存在缺陷。政府职能与机构设置密切相关,因此,转变政府职能成为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改革的重要体制性保障。从历次机构改革的过程看,改革的目标并没有完全实施到位,因为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少应该交付市场或社会力量的职能没有交付,政事、政企的关系处理也不完全规范。由于职能上的“错位”、“越位”等问题,不少部门管了一些不应该管、也管不了的事,因而感到编制偏紧,人员不足,不断要求增编,以致出现“精简-膨胀一再精简-再膨胀”的现象,加大了政府管理成本,降低了行政运行效率。(二)上级部门对机构编制不适当干预,管理受到影响。机构编制设置在明确总量的基础上,应由地方实行严格统一的管理,但事实上,却经常受到方方面面的干扰。受利益驱动,有时会有政策部门化的现象,在制定规章、下发文件时,夹带机构编制的要求,或以本部门工作重要为由,通过划拨经费、项目审批和评比达标等条件,要求下面设置与之相对应的机构,而下级部门又以此为依据,要求增设机构、增加编制,使机构编制部门难以应对。(三)机构编制调整滞后,需求难以满足。从目前看,虽然我市机构编制运转是正常的,但政府的职能、机构、编制大多还是在2001年党政机构改革时确定的,而且“三定”规定一经确定,通常几年不变。由于机一是狠抓工作机制创新。把创新作为市政管理工作的“硬指标”,结合自身职责,抓好1-2项创新性工作,落实对个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增强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推动工作成效创新,积极深化各项改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3构编制管理的相对固化性,尽管市、区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的职能在不断调整变化,但机构编制增减变化却很小,致使职能增加的部门机构编制得不到合理增加,职能弱化的部门又不能及时减下来,形成了职、权、责相互脱节的现象。(四)存在利益部门化现象,权责没有理顺。目前,政府部门层级之间的事权、财权、人权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层级之间事权不清、财权不明、人权也不规范。少数部门考虑自身利益较多,一旦遇到具体问题,有利的就争权,无利的就推诿,把公共权力演化成部门利益,并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制度化、合法化,使正常的公共服务变成有偿服务。而下级政府和部门、单位没有多少独立的决策权,只有无限的做事权,由此带来很多的矛盾,难以发挥应有的行政效能。(五)人员进出不畅,难以良性循环。从调查情况看,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是缺人员,而是编制使用不合理。有很多地方是占编的不做具体工作,做具体工作的入不了编,采取了财政购买、以事代政等变通做法。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要么是历次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不到位,新成份难以补充;要么是机关补员渠道单一,特别是专业人才无法进入公务员队伍;再就是公务员进出渠道不畅通、考核机制不健全、用人机制不尽合理,使结构性问题基本处于无法调整的状态。此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非领导职数设置过多、二线人员提前离岗而仍占编制等,也是造成结构性问题的重要因素。三、对策措施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仅造成了层级之间的矛盾,限制了行政效能的发挥,而且影响了机关部门形象,应当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予以解决。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目前存在的实际问题,我们认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当按照“严格控制总量、盘活现有存量、调优人员结构、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机构编制零增长”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改革的方向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二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实际财力相适应,量力而行;三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上级的政策规定相适应,从实际出发,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四是机构编制管理要与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相适应,调整支出结构。按照以上要求和原则,围绕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还必须牢牢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首先,要
本文标题:关于机构编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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