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其它文档 > 温州市城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
1温州市城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造成的险情,保证城市防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以及《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温州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温州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我市城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温州市区城市范围内暴雨、洪涝、台风灾害以及受大潮影响中心城区发生涝灾的预防及应急处置。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防台防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1.4.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通过建立综合信息支持体系,准确预警体系,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尽可能避免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高度重视极端性和突发性灾害天气的发生。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防汛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划实行属地管理。1.4.4依法规范,强化管理。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强化应急管理,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坚持依法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演练与实战结合。防台防汛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4.5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强化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健全信息报告体系,能做到当发生洪涝、台风灾害险情时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1.4.6资源整合,加强基层。整合城区应急资源,构建功能完善、内容全面、覆盖面广、信息共享、决策科学的应急技术支持平台,建设统一管理、装备精良、技术熟练、反应迅速的专业队伍;联络专业知识精湛、处置险情经验丰富的专家,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险情的综合素质。坚持应急管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防汛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防汛的能力。1.5应急预案体系2温州市城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由专项预案及各分预案组成,共分三级:一级专项预案由市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二级预案由各区防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制定,三级预案由各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部队、院校等单位制定。1.6应急队伍调动重大和较大应急事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群众队伍为辅的原则,由市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报告市防台防汛指挥部统一协调,调动应急处置队伍。一般应急事件发生时,由各区防台防汛指挥部按照本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1.7信息共享机制上级有关防台防汛指示、精神、要求及气象灾害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有信息共享权。2组织机构及职责2.1机构组成及职责2.1.1市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市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派出机构,由市人民政府联系城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市中心区指挥部、市旧城指挥部、市安居工程指挥部、瓯海大道指挥部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市政园林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市政园林局主要负责人和市市政园林局、市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温州电业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设管理办公室、市中心区指挥部、市旧城指挥部、市安居工程指挥部、瓯海大道指挥部负责防汛工作的处(科、办)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市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作为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派出机构,负责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做好信息上通下达工作。2.1.2各区防台防汛指挥部鹿城、龙湾、瓯海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鹿城、龙湾、瓯海区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台工作。2.1.3成员单位职责市市政园林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市政系统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路灯照明、环卫广告、公园绿化等设施防台、防涝工作;指导供水、供气、公交等公用设施防风、防淹工作;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市水利局: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灾情;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水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防涝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洪防涝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洪防涝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洪防涝的治安和保卫工作。市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旅游景区的防洪防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3市房管局: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和地下构筑物防洪防涝工作;督促房屋拆迁人做好拆迁房和腾空房屋、栖居人员的安全转移;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地下构筑物防洪防涝工作;组织本系统100人专业抢险队伍。温州电业局:负责抗洪排涝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洪防涝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组织本系统200-300人专业抢险队伍。市中心区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市旧城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市安居工程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市瓯海大道指挥部:负责本指挥部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及栖居在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和防台防涝工作;负责未移交建筑物或构筑物(含地下室)防台防涝工作。3.城市防洪防涝环境条件(详见附件)3.1地势特点温州城市地势起伏较大,自西南向东北倾斜,三面靠山,北面临江,市区地势平坦,河网密布,属瓯江下游冲积平原,地面高程一般为黄海3.3-4.4米。3.2气象水文温州市区平均降水量约1700毫米,主要集中在4-10月份,占全年降水量的78.2%,4-7月为梅汛期,降水天数多,降水量较大,7-10月为台汛期,常受台风暴雨影响,易造成洪涝灾害。3.3现状防洪能力分析3.3.1现状防御瓯江洪潮能力西段,长9.50Km,已建防洪提的提顶高7.0Km,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为土石结构,近期已达标。中段,长11.42Km,其中卧旗山~卧旗涂1.30Km仅建成20年一遇土石提;瓯江三桥~灰桥浦约7.24Km已建成框架式消浪防洪提,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灰桥浦~会展中心约4.18Km基本无提,防洪(潮)标准不足5年一遇。东段,长9.18Km已建防洪提的提顶高程7.5Km,设计标准为100年一遇,为土石结构,近期已达标。3.3.2平原河网排涝能力现状水利状况,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大导致城区河道洪水位普通上涨,乡村农田排涝能力仅2年一遇,瞿溪~任桥区间农田受淹水深2~3m,在暴雨情况下加剧城区积水;仰义镇、潘桥镇防洪能力不足2年一遇,瞿溪镇、娄桥镇、南白象镇、三垟乡仅2年一遇,郭溪镇、蒲州镇、新桥镇为5年一遇,鹿城片、状元片大部分从现状用地的50年一遇降低到10~20年一遇。4应急响应4.1汛情分级汛情分级依据预报或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4.1.1一般汛情:(1)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2)潮位:瓯江温州站4.00-4.41米;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汛情处理。44.1.2较大汛情:(1)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2)潮位:瓯江温州站4.42-4.71米;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汛情处理。4.1.3重大汛情:(1)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2)潮位:瓯江温州站高于4.71-5.47米;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大汛情处理。4.1.4特大汛情:(1)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2)潮位:瓯江温州站高于5.47米;凡符合上述2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4.2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用与解除:当汛情等级达到一般汛情,由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根据市防汛办指示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汛情等级达到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4.2.1一般汛情:(1)市城市分指办向城市分指挥部常务副指挥报告汛情;(2)市城市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处(科、办)室负责人进岗到位;(3)市城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精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4.2.2较大汛情:(1)市城市分指办向分指挥部指挥和市防汛办报告汛情;(2)市城市分指挥部指挥、常务副指挥、副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城市分指挥部指挥报告市防汛办由市防汛办召开汛情分析会;(3)市城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精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4)根据汛情、台情督促成员单位开展城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4.2.3重大汛情:(1)市城市分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汛情;(2)市城市分指挥部成员单位人员进岗到位,抢险队伍随时待命;(3)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达防御紧急通知;(4)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5))市城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精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督促成员单位开展城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4.2.4特大汛情:(1)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研究防御对策,部署防御工作;(2)必要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3)必要时,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工作;(4)必要时,市政府领导发布电视讲话。(5)市城市分指挥部向成员单位及时转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领导指示、要求、精5神,并督促成员单位抓好落实;及时收集报送汛情信息;督促成员单位开展城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4.3工作内容4.3.1组织指挥:1、市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城市防汛防台协调、监督权。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4.3.2灾害救助:在防洪防涝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温州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4.3.3信息发布:1、防洪抗涝工作和抢险救灾相关信息由新闻中心统一负责发布;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暴雨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3、其他部门按职责发布有关汛情信息。4.3.4预测预报: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2、温州海
本文标题:温州市城市防台防洪应急预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514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