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一部分题库一及参考答案法律法规题一、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是“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4、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宣传教育,但不需要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纳入普法、科普以及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内容。(×)5、食品行业协会没有必要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6、正确厘清滥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界限,有助于区分和解决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有利于消除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7、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9、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二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10、《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11、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12、食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抽样单及样品封条应有抽样人员和申请人签字,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或签名。(√)13、复配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过程中不应发生化学反应,不应产生新的化合物。(√)14、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15、有效期届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16、企业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和编号。禁止伪造、变造食品生产许可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17、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的品种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不得超出许可的品种范围生产食品。(√)18、《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等规定的食品,但不包括食用农产品、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19、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20、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21、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22、浙江省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机构和人员无关。(×)23、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可以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24、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2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26、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2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28、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29、国家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企业加印(贴)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均可出厂销售。(×)3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31、企业使用QS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32、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应当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3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停止生产加工获证产品1年以上的,重新生产加工时,可严格按照要求,自行组织生产。(×)34、国家对从事企业必备条件的核查人员实行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对食品检验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35、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36、企业在出厂检验中应当按照生产批逐批进行出厂检验,一个生产批是指同一天生产的产品。(×)37、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38、《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所称食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等规定的食品,其法律定义相同。(×)39、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进行注册,其注册有效期为3年。(×)40、保质期,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41、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42、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43、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营养美味、强身健体。(×)44、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45、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除应当标明《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46、食品营养强化剂、食品加工助剂、食用香精香料、复合食品添加剂都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47、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前,应当依法向卫生部申请,取得许可后方可用于生产。(√)48、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49、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应当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50、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可以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于2011年6月20日实施。(√)5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可使用召回的产品生产加工食品。(×)53、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停止生产加工获证产品1年以上的,重新生产加工时,自行严格要求组织生产。(×)54、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时应用质量好的原材料和食品添加剂。(×)55、《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规定,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一致。(√)56、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企业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六个月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换证申请。(√)5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30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58、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的产地,食品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59、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制度,对媒体报道和互联网社区等信息实施监测,对热点问题,尽快发布核实处置的权威信息,高效研判处置食品安全舆情。特别是对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要及时组织专家解疑释惑,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60、新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6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可使用回收的产品生产加工食品。(×)62、食品企业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至少包括对消费者、企业员工和环境等相关利益方承担的责任。(√)63、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的拼音“Qiyeshi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表示,标签上同时标注“生产许可”中文字样。(√)64、《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品种名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65、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66、《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67、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68、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69、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部分食品实施免检。(×)70、《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71、根据GB7718-2011食品保质期的定义,不论在何种贮存条件下,在标签指明的期限内,食品具有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72、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73、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7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75、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都不得少于2年。(√)76、食品企业直接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水必须符合饮用纯净水国家标准要求。(×)77、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必须经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78、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以及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79、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80、企业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81、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82、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培训制度,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培训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对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宣传教育。(√)83、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经销者不得拒绝。(√)84、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85、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还可以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86、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87、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88、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89、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该许可证继续有效。(√)90、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91、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92、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93、对企业的审查是指对企业的实地核查。(×)94、《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5、《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和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
本文标题:报关考试指南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5268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