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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5第4-2章-勘查设计法律制度
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本节通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实例,熟悉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批过程,进一步掌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本节提要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概念1、概念2、一般要求二、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1、工程设计的依据2、设计阶段3、勘察、设计文件的修改上节回顾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概念第三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二、施工图审查的范围及内容1.范围: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2.内容:第三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①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及结构主体的安全;②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③是否达到规定的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要求;④是否损害公共利益。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具备的条件第三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①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②具有符合设计审查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③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④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⑤审查人员应熟练掌握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四、施工图审查的程序1.施工图审查的报送2.施工图审查的要求五、施工图审查各方的责任1.设计单位与设计人员的责任2.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责任第三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一、概论(一)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的意义(1)是深化设计改革的需要;(2)是对外开放和开拓国际设计市场的需要;(3)是提高队伍素质的需要;(4)是推动设计质量水平提高的需要;(5)有利于加强建筑师的法律责任。第五节注册建筑师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二)注册建筑师的权利1.注册建筑师执业的范围第五节注册建筑师(1)建筑设计;(2)建设设计技术咨询;(3)建筑物调查和鉴定;(4)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越其所在的建筑设计单位的执业范围。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2.注册建筑师的权利(1)以注册建筑师的名义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2)国家规定的一定面积、跨度和高度以上的房屋建筑,应由注册建筑师设计;(3)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建筑师的设计图纸应征得该注册建筑师同意第五节注册建筑师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三)注册建筑师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2)保证建筑设计质量,并在其负责的图纸上签字;(3)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和个人的秘密;(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建筑设计单位执行业务;(5)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第五节注册建筑师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二、注册建筑师的级别设置第五节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范围:承担民用建筑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下项目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第五节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章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第五节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章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①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在建筑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④自行停止注册建筑师业务满两年的。⑤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依照规定重新注册。已经取得注册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注册,收回证书。第五节注册建筑师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第一原告:某设计事务所第二原告:某设计院被告:某投资公司案例一第六节案例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一、基本案情1995年9月,某设计事务所和原告某设计院签订了联合设计“某商厦”建设项目协议,随后与被告签订一份工程设计合同。约定:两原告为被告设计“某商厦”建设项目,总设计费20万元。两原告依约完成了设计,被告拒绝支付设计费。两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设计费20万元。案例一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案例一被告辩称:“某商厦”属乙级建设项目,而原告设计事务所设计资质属丙级,属越级设计。原告设计院无营业执照,故原、被告间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属无效合同。由于两原告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效,被告不应承担设计费20万元。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二、案件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商厦”建设项目属“乙级”项目,原告设计事务所设计资质属“丙级”,设计院设计资质属“乙级”,并具备营业执照、收费资格证书。现两设计单位就“某商厦”工程施工图进行联合设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应予确认。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认定为有效合同。案例一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原告依约完成了合同约定的设计,被告应支付所欠设计费。被告辩称原告设计事务所设计资质不符,设计院无营业执照,而造成合同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应付给两原告设计费20万元。案例一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三、案例评析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两原告实行联合设计且资质等级不同。案例一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思考题:(1)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工程的,应按哪个单位的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本案中其联合设计资格如何认定?(2)原、被告间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是否有效?被告应承担设计费20万元吗?案例一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答:(1)关于联合设计的资格认定,当其资质等级不同时,在1998年3月1日《建筑法》施行之前,以级别高的一方为主,并由其对工程质量负责。但在《建筑法》施行后,则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本案是在1995年9月《建筑法》施行之前签订的联合设计协议,应按资质等级高的即乙级承揽工程。案例一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2)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我国对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实行准入制度,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条件的勘察设计企业不能承揽业务,也就不具有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的主体资格。本案涉及的建筑工程项目属“乙级”项目,所要求的设计单位应为具有不低于“乙级”资质等级的单位。本联合设计按乙级承揽工程,故原、被告间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有效。两原告依约完成了设计,被告应支付设计费20万元。案例一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建设单位:陕西省子洲县子洲中学设计单位:榆林市榆阳区规划设计院施工单位: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案例二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陕西省子洲县子洲中学教学楼工程,为5层外廊式砌体结构,楼板为预应力多孔板,建筑面积3500m2。1999年10月31日竣工验收,2000年4月4日正式投入使用。该工程2000年6月5日,校方发现部分大梁及5层多功能厅、阶梯教室挑梁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最宽处达1.5mm左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案例二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经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专家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鉴定,一致认为,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案例二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严格按该地区6度抗震设防的规定进行设计,结构体系不合理,整体性差,构造措施不符合要求;②联营施工单位无资质施工,施工的梁不能满足设计强度等级的要求,梁的质量不均匀,离差太大。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根据《建筑法》和《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事故主要责任方规划设计院停业整顿,收回该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五年内不得承担设计任务。2.对事故次要责任方建筑工程总公司黄牌警告,收回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一年内不得担任项目经理。案例二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3.对未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并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该中学,由该县县委、县政府调查处理。4.对在质量监督过程中把关不严的县质监站予以通报批评。5.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待加固结束后由市建设局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另行处理。案例二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案例三案例三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四川省德阳市棉麻总公司中华楼工程七层框架办公楼于1994年10月24日破土动工,1995年9月13日完成主体工程,1995年12月8日倒塌,造成死伤数十人、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的特别重大事故。根据调查、取证、鉴定,造成该重大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案例三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1.不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是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该工程的设计承台均为500mm厚,使绝大多数承台抗冲压、抗剪不够;桩数不够,实际桩数与规范计算的桩数比较相差10%~33%;柱轴压比超过抗震设计规范规定;柱实际配筋偏小,有的柱配筋少了近一半;梁的断面太小,梁的实际配筋与计算配筋相差49%。在施工中,工程施工负责人将基础承台减薄100mm左右。案例三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2.设计单位超越资格等级设计是造成该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承担该工程的设计单位是具有丁级资质的凌云建设勘察设计所。根据建设部于1991年、1992年发布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和《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的规定,丁级设计单位只能承担一般中小型公共建筑或7层以下无电梯住宅、宿舍及砖混结构的建筑。德阳市棉麻总公司综合楼是7层框架建筑,很显然,由丁级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案例三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3.工程施工管理混乱、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是造成该事故的原因之一。该工程由德阳市建筑公司承包,该公司将工程交由挂靠该公司的三工程处施工,三工程处又聘用持有新能源技术开发公司仅有中级施工员实习证的农民为现场施工员。该工程10月24日开工,同年11月8日才补办了《施工许可证》。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案例三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建设单位:奉贤县市政管理所设计单位:奉贤建筑设计所施工单位: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案例四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一、基本案情奉贤县贝港桥,位于奉贤县南桥镇的贝港河上,该桥为三孔桥,两个边孔跨径各为16m,中孔跨径为20m,采用预应力预制梁,全长52.54m,桥宽16m。该工程1995年5月4日开工,同年10月16日桥梁部分竣工,因桥接坡未完成,未验收使用。案例四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1995年12月26日下午4时15分,贝港桥两个桥墩突然下沉,致使整个桥面中间部位下沉后呈V字形。经过调查,造成这起桥梁下沉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两个桥墩的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低劣,桩尖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致使桩基础承载力不足,造成桥梁突然下沉。案例四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二、事故责任及处理1.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按工程承包合同承担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该公司却转包给陈某私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及时报质监站核验桩基质量,直至桥基和下盖梁完成后,才通知质监站检查质量。质监站检查时指出了贝港桥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弄清情况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案例四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施工单位对质监站指出的质量问题置之不理,继续施工。同时该公司为市政三级资质企业,按规定仅能承担跨度为15m以下的桥梁,属越级施工。因此,该施工企业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为此,对其做出降低一级资质,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的决定。案例四建设法规第四章建设工程勘查设计法律制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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