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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州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1.总则1.1目的随着我市经济的迅猛发展,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也不断增大,需要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处置的应变能力,尽可能迅速查明境内各类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控制污染的建议,减少损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特制定本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1.2编制依据1.2.1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7号文);1.2.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环发[2002]118号);1.2.3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落实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测总站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鄂环站[2001]01号文)。1.3工作原则1.3.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首先强化预防措施,尽可能降低、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对发生了的污染事故力争消除或减少危害。即做到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跟踪,作出安全评价。1.3.2有备无患,快速反应。平时加强应急监测各项事务的准备工作,做好装备技术、资料及人员等储备,一旦发生污染事故,能快速实施应急监测。判断污染物种类、测定污染浓度、评价污染范围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1.3.3建立荆州市应急监测网络,就近应急根据突发性污染事故来势迅猛有时去的也快的特点,应贯彻就近应急的原则,建立应急监测网络。即以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荆州区环境监测站、洪湖市环境监测站、石首市环境监测站、松滋市环境监测站、公安县环境监测站、监利县环境监测站、江陵县环境监测站就近应急为基础,以湖北省应急监测中心及应急监测分中心为支援、支持系统。1.4适用范围1.4.1荆州市境内各类潜在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源。1.4.2荆州市境内各类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不包括核污染事故)。2.危险源调查与分析从我市危险源调查可以看出我市危险源主要是各加油站、液化气公司、化工企业等。主要危险化学品是成品油、石油液化气、液氯、三氯化磷、乙醇、甲苯、甲醇、液氨、二甲苯、烟酸、烷基苯、乙炔气体等。另外,放射源集中在各医院、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需要进行钢体探伤检测的单位。这些危险源基本集中在城镇。3.监测能力现状23.1监测人员现状我市监测人员现状见表3-1。表3-1荆州市监测人员现状单位人员总数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工其他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431118104荆州区监测站1385洪湖市监测站161447石首市监测站13445松滋市监测站18378公安县监测站173410监利县监测站10235江陵县监测站413合计134124337423.2监测仪器设备现状我市监测仪器设备现状见表3-2、表3-3。表3-2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有仪器设备表3表3-3县、市、区环境监测站现有仪器设备表3.3监测能力存在的问题3.3.1监测仪器老化。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1993年申请世行贷款引进了一批监测仪器设备已运行近十年,设备老化情况严重。而各县市区站的主要监测仪器还是二十年前购置的,不能满足监测工作的要求。3.3.2现有监测仪器的使用侧重于常规项目,而对应急突发性环境问题中有机污染物检测以及现场快速测定方面则显得不足。3.4为适应应急监测要求急待解决的问题3.4.1加强应急监测人员专业素质培训,提高技术人员对应急监测现场处理能力和综合技术水平。3.4.2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资源优化配置,新增先进的便携式分析仪器,实现部分污染物现场采样分析,提高对有机污染物(如有机磷农药、丙烯腈、可吸附有机卤素等)的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对CO、CO2、NOx、动植物油烟等污染物的应急监测能力,提高对污水、土壤中重金属的应急监测能力。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急监测装备需求见表3-4。4表3-4荆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应急监测装备需求表54.应急监测组织机构的职责荆州市成立应急监测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监测办公室、应急监测工作小组和专家组。4.1领导机构职责4.1.1应急监测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我市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工作的领导和决策。4.1.2应急监测办公室职责4.1.2.1对我市应急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组织技术培训和应急监测实战演练。4.1.2.2事故发生时具体领导应急监测工作,指挥应急监测网络中其它监测站的应急工作,协调与其它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关系。4.1.2.3快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的信息与应急监测状况。4.1.3应急监测工作小组职责应急监测工作小组由现场采样分析组和实验分析组、后勤保障组、评价报告组组成。4.1.3.1现场采样分析组职责事故发生后,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实施取样、监测工作;调查事故发生前后情况,结合现场监测结果,初步判断污染物的种类、浓度、范围及其可能的危害;对事故现场的处理处置和救援善后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4.1.3.2实验分析组职责迅速响应应急监测工作的要求,尽快分析事故样品。负责应急监测使用仪器的日常维护,保证仪器、试剂随时可用于应急监测。4.1.3.3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应急监测期间的其它后勤事务及车辆安排。4.1.3.4评价报告组职责负责我市事故隐患的调查登记,并提出可能的应急措施和事故隐患措施,编写各类风险源的应急监测预案。及时出具应急监测处理处置结果及事故安全后评估报告。4.1.4专家组职责收集、积累有关环境污染事故的资料,收集各类污染物理化性质,毒性、生态效应及处理处置资料,为有针对性的应急监测和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对策提供依据;通过历次污染事故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与范围,分析污染事故的原因,总结应急监测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等。4.1.5各县、市环境监测站职责4.1.5.1具体实施所辖范围内的风险源调查和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提出污染事故处理处置办法和建议。4.1.5.2快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污染事故隐患,采取防范措施与应急监测方案。4.1.5.3听从上级有关部门指挥与调遣,参与跨县、市、区以及其它地区的应急监测工作。4.2组织机构我市成立应急监测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监测办公室和应急监测工作小组(各县、市、区环保局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具体组织如下:6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局长、副局长、局办公室主任、监测站站长应急监测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站长、分管站长、监测室主任应急监测工作小组:现场采样组、应急监测人员实验分析组:监测室全体人员后勤保障组:办公室、驾驶员评价报告组:站长、综合室专家组:总工、高级工程师各县应急监测小组:各县应急监测人员5.应急监测网络上一级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公安110←荆州市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应急监测办公室↓↓应急监测办公室应急监测工作小组→现场采样分析组↓↓实验室采样分析组应急监测工作小组专家组后勤保障组↓报告评估组专家组6.应急监测实施程序6.1设置紧急事故电话。开设专用电话,保持全天24小时开通,接听事故报告、上级指令和公安110求助。6.2事故接报后,应立即向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报告,现场监测人员半小时内出发(节假日1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监测和采样。实验室人员要同步上岗,作好分析准备。相关资料信息应迅速调出备用。对于已经造成或将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应采取应急性措施,控制污染的扩散,防止或降低产生严重污染后果。6.3在应急监测过程中,各部门服从应急监测工作需要,互相配合,顾全大局,给予充分的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6.4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后,有关人员尽快将监测分析的情况报告应急监测领导小组和评价报告组,各部门尽快做好设备、试剂的善后再准备工作。76.5报告人员应在应急监测期间尽快向应急监测领导小组报告有关监测结果,定期或不定期编写有关监测快报(一般水污染监测报告在4小时内,气污染在2小时内作出快报。)6.6评价报告组根据《荆州市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6.7专家组及时根据本次污染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污染物种类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在应急监测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6.8对于重大污染与破坏事故,领导小组成员需亲赴现场指挥。同时组织报送紧急信息,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政府主要领导,在事发3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报政府办公室,并续报事故、事件的进展、处理情况及结果7.培训与演习7.1为使应急监测预案能顺利实施,提高应急监测人员的综合水平,要通过多种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与培训形式见表7-1。表7-1应急监测培训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对象各站人数(人)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原则和方法课堂教学应急监测办公室成员2污染事故应急监测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课堂、现场现场采样分析组2气相色谱仪的使用和维护课堂、操作实验室分析组1离子色谱仪的使用和维护课堂、操作实验室分析组1电磁辐射监测课堂、现场现场采样分析组17.2在应急监测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半年要进行一次应急监测演习,内容包括接报到最后出具应急监测结果评估报告全过程,并适当请政府部门和公安110参加。8.附则本预案由荆州市环境保护局负责修订与解释。
本文标题:荆州市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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