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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意识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摘要;本文旨在阐述意识与意识形态的区别与联系,以区分二者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达到人们正确认识二者的目的。关键词:意识意识形态关系一、意识的本质特征意识,它是哲学、心理学以及其它有关学科共同的研究对象或研究课题。究竟什么是意识,不仅它本身是一个一时难于说清楚的复杂问题,而且从古至今人们对它的理解也很不一致,众说纷纭,让人莫衷一是。在哲学中,意识是与物质相对应的哲学范畴,指与物质既相对立又相统一的精神现象。意识对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哲学家们依照他们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对意识也有不同的理解。唯心主义哲学家强调意识对物质的本原性,因而把意识理解为超物质的独立存在的实体,是创造或产生物质世界的本原,意识的内容就是意识本身。唯物主义哲学家强调物质对意识的本原性,认为意识是由物质派生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脱离物质而独立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意识是高度组织起来的物质即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社会的人对客观存在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从内容来说,意识是被意识到的存在(包括外部对象的存在和意识承担者自身的存在),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意识的产生摆脱不了语言这一物质的外壳。但意识又对存在具有反作用,意识表现为个人意识和社会意识,它们都由人们的社会存在所决定,都具有社会性。也就是说,哲学中主要研究人的社会意识。因为人的劳动从一开始就具有社会性。社会性的劳动既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又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在劳动中形成和发展的这些关系,不仅通过物质的活动表现出来,而且通过意识的活动表现出来。最初的人类社会集体为了使劳动和生活协调一致,社会成员之间不仅要交换物质活动,而且要交换意识活动,要互相通讯,传递信息。手势、呼叫成为最初的人类交换意识活动的手段。在人类发音器官具有一定方向性的逐渐发展的基础上,呼叫发展成语言符号系统。在劳动和语言的推动下,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更加复杂化,人类活动也愈带有间接的性质。人的脑和感觉器官更加发展和完善,人的感觉能力和思维能力也不断得到提高和发展。特别是借助于语言符号系统,使人们有可能用观念的形式反映外部对象,并有可能观念地改造对象和创造对象,而意识也就成为人类有目的的实践活动的观念方面。这是动物心理转化为人类意识的一个标志。在连续不断的有规律的劳动基础上,人们在意识交换活动中所使用的手势系统和愈来愈复杂化的语言符号系统,逐渐地固定成为人脑意识活动的内部结构。借助于语言符号系统,意识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以相对独立的并具有连续性和继承性的形态形成、发展着。所以说,意识是社会生活在人脑中的反映。在心理学中,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作为人所特有的心理现象的意识,是包括感觉、知觉、思维在内的一种具有复合结构的最高级的认识活动,思维在其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是人类以共同劳动等实践活动为基础结成的社会中同语言一起产生、又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的;它是借助于第二信号系统而实现的脑对客观实的反映;它具有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等特点;在人的各种心理活动中,它发挥着调节、控制、指导的作用;它不仅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在阶级社会中还会带有阶级性色彩。这后一句话反映了个体意识与社会意识的必然联系性。心理学研究意识问题与哲学研究意识问题有一致之处,但又有所区别。从一致处来说:二者研究的都是意识问题,而且科学心理学对意识问题的研究,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从区别来说:哲学研究的是作为名词使用的“意识”,即与“物质”相对立的意识,是总体研究人的意识,其基本问题是意识对存在的关系问题,即指个人意识,也指社会意识;心理学研究的是作为动词使用的“意识”,即指“意识到”的活动、认识活动,是较为具体地研究人的个体意识,研究它的实质、发生和发展、结构和功能等,虽然在心理学的一些学科(例如社会心理学)中也不免会较多地涉及社会意识问题,但心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它所研究的毕竟是个体意识。综上,无论是哲学层面上的意识还是心理学层面上的意识,它都是指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借助于第二信号系统而实现的脑对客观实的反映;所以它既是个体感觉、知觉、思维在内的一种具有复合结构的最高级的认识活动,又是社会生活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它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有机统一体。二、意识形态的本质特性“意识形态”一词来自希腊文有观念、形象、概念和学说。19世纪初,法国哲学和经济学家d.特拉西在《意识形态概论》中首先使用了“意识形态”这个概念,认为意识形态是考察观念的普遍原则和发生规律的学说。马克思、恩格斯把意识形态作为和经济形态相对应的一个历史唯物主义重要范畴。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和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起源于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页)。意识形态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各以特殊的方式,从不同侧面反映现实的社会生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意识形态的有机整体。意识形态按其阶级内容和它所反映的社会经济形态即生产关系可分为:反映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奴隶主意识形态、反映封建制生产关系的封建主意识形态、反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反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奴隶阶级、农民阶级因其所处历史地位和阶级地位的限制,没有形成本阶级独立的和完整的意识形态,仅有意识形态的某些因素。每个社会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都是占社会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它集中反映该社会的经济基础,表现出该社会的思想特征。每个社会的意识形态都是复杂的,往往存在3种不同的体系:①反映该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并为其服务的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②反映已被消灭的旧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意识形态残余;③反映现存社会里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并为建立新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服务的新的意识形态。不同意识形态之间的相互斗争,构成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特别在社会形态更迭时期,新旧意识形态之间发生的斗争尤为激烈。不同的意识形态相互影响,表现出社会意识形态发展中的继承性。不同的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由于都是私有制的反映,它们之间具有某些共同点。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与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有着根本区别,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同传统的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不是以私有制为基础,而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它是人类历史上最科学、最进步的意识形态。新的意识形态取代旧的意识形态,如同新的社会制度代替旧的社会制度一样,是不可避免的。综上,意识形态就是指系统地、自觉地、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的部分。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三、二者之间的关系由前面的叙述我们可以知道,意识是人所特有的一种对客观现实的高级心理反映形式,是个体感觉、知觉、思维在内的一种具有复合结构的最高级的认识活动,又是社会生活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它是个体性与社会性的有机统一体。意识形态是指系统地、自觉地、直接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观念上层建筑的部分。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由此可知意识与意识形态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意识形态是意识的一部分,尤其是主要体现在意识的社会意识方面。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是对全部社会精神生活成果的总概括。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一部分。社会意识形式是自觉的、定型化的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稳定的各种形式。在社会意识的形式中,依据各种形式之是否直接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区分为意识形态与非意识形态的其他社会形式,前者是社会的观念上层建筑,后者则不是。不属于意识形态的社会意识形式,有自然科学、语言学和形式逻辑等。意识形态作为社会意识形式中的特殊部分,同其他非意识形态的形式、同社会心理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积极参与社会意识系统内部诸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给予社会意识整体的发展以重大影响。毕竟,意识不等于意识形态。这重要体现在前者不具有阶级性也就是说不具有政治色彩,它纯粹是一个“中性”词语,任何人都有意识,若没有意识他就不成其为人了。但是,并非人人都具有意识形态,因为:1、任何一种严肃的意识形态,都具有明确的现实利益性质,因而总是与一定社会阶级、集团的实际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所以,意识形态可以说是特定社会集团对本身政治利益的自觉认识形式。2、任何一种严肃的意识形态都有着鲜明的、突出的政治性质,这就是说,一般的意识形态是特定社会集团的一种政治意识。3、在现代社会中,人们的意识形态往往与政治权力有着密切的关系,大多数的意识形态都是以一定的政治权力为社会基础的,或者受到某种政治权力的支持。这就是说现代社会的意识形态,一般地都是为一定的政治权力服务并得到这种政治权力支持的政治思想体系。4、在当代社会政治生活中,大多数的意识形态总是与某种特定的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着的。同时,这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特定的价值判断标准。因而,现实的意识形态是一种理想化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系所以,从这些方面显示,只有某个社会阶级或集团中的人才具有意识形态,它是社会阶级或集团的一种自我意识。从上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意识问题与意识形态问题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二者之间又存在一系列的差异,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社会生活还是政治生活)要注意区别与联系,理解二者不同实质,达到对其深刻的理解,使其为我所用。尤其是以现代市场经济的普遍发展、高科技日新月异的进步和民主政治的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时代大发展的趋势下,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各种思想也在相互激荡的情况下,我们怎样对社会形成正确的认识意识,我们怎样去认识意识形态的新变化,我们怎样去把握经济全球化潮流中意识形态发展的基本趋势,我们怎样去适应国际政治发展中的意识形态变革,我们怎样去面对“冷战”后国际交往中意识形态地位的新变化,以及我们如何回答“意识形态时代是否终结”的疑问,这都给我们当代人,特别是哲学工作者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参考资料:「1」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60。「2」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3」列宁:《论无产阶级文化》,见《列宁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58。「4」杨玉辉:《现代自然辨证法原理》人民出版社,北京,2003、6「5」宋惠昌等:《政治哲学》中央党校出版社,北京,2003、10
本文标题:意识与意识形态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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