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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与结算第二讲现代化支付系统一、支付系统定义与组成二、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三、发达国家支付系统案例分析支付系统金融信息化应用系统的组成部分市场经济中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证金融交易有效性和风险管理的基础;涉及资金转移的规则资金转移的相关机构资金转移的技术手段等诸多方面成本、效率和风险是支付系统设计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1.1支付系统定义与组成(1)支付系统定义:支付系统是由一系列支付工具、程序、有关交易主体、法律规则组成的用于实现货币金额所有权转移的完整体系。支付体系是市场经济下货币体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根据国际清算银行(1992),“支付体系由特定的机构以及一整套用来保证货币流通的工具和过程组成”,任何支付系统的目的都是为了尽可能高效地组织并安排实际交易和金融交易的资源的传送。支付系统包括资金转移的规则、机构和技术手段。成本、效率和风险是支付系统设计时要考虑的主要因素任何在经济中有关支付的工具、手段等均是广义上支付系统的组成部分,如:现金、支票、中央银行的票据处理中心及有关票据的法律等。狭义上的支付系统是指以计算机网络系统为依托,由一系列交易主体参与的,由一系列相关支付工具、程序、有关法律组成的,用于实现电子资金转账的体系。(2)支付系统构成支付系统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每一个部分都是这一体系正常运转所不可缺少的,如图所示,它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一个有效且高效的支付体系包括稳定的支付机构(如银行和清算机构),有效且便利的支付工具,高效稳定的清分结算系统,同时还要有一套运作规章和法律法规作为保证。非银行非银行银行银行清算所中央银行银行…银行不仅要求具备高水平的支付业务设施,同时也是向广大客户提供支付服务的主体。清算机构(清算所)…清算机构负责金融机构间(银行)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间资金的清分和结算。支付系统的管理者(通常为中央银行)…负责制定支付系统的运作规章,维护支付系统日常运作。国家法律与支付系统的运作规章…明确的法律规定是支付系统正常运作的基础。支付工具…支付工具可以被看作支付命令的载体,是支付体系内用于进行清算的中介,支付系统的类型是决定支付工具形式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小额支付系统以现金、票据和银行卡为支付工具,大额系统为了保证支付效率,支付工具往往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存在。1.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各国由于法律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历史习惯的不同,支付系统也呈现出多种不同的形式。(1)支付系统分类a.按结算方式分类:全额和净额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全额结算是指在资金转账前并不进行帐户金额的对冲,以实际的支付金额进行转账的结算方式。净额结算是指在进行双方或多方的资金转账前,先对各方帐户上的余额进行相互冲减,之后才转移剩余资金金额的结算方式。净额结算又可分为双边净额结算和多边净额结算两种。在净额结算的情况下,银行把与每笔支付有关的信息传送到清算所,参加清算所的所有银行,在发生支付义务的时候,并不立即通过银行间资金转账结算每一笔支付,而是在约定的时期(称作清算周期)内让债权和债务累积起来,然后使某些往来支付相互抵销。在清算周期期末的指定结算时间,银行只须把支付净额转给清算所。结算通常于每日终了在清算银行(一般是中央银行)的账簿上进行,但也可以在算出净头寸后的一个或几个营业日后进行,净额的结算也可以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往来帐进行。下面以图例来说明全额结算、双边净额结算和多边净额结算之间的差异。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b.按交易的金额分类:大额或小额按照支付系统所处理的每笔转移的资金金额分类,有大额支付系统和小额支付系统。大额系统用于每笔支付金额超过某一数量的支付业务,小额系统内支付金额一般较小。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大额系统和小额系统在管理和维护方面考虑的侧重点不同。大额系统对于系统稳定性、风险管理、资金转移的时效性等因素的要求比小额系统严格得多。然而,小额系统处理的交易数量要远远超过大额系统,而且系统网络往往要扩展到商店甚至个人家中。因而小额系统管理者要对安全性、系统数据吞吐量等指标要求较高。大额支付系统主要用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交易和大额贸易的资金结算,而小额支付系统一般为小额贸易支付和个人消费服务。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c.按结算时效分类:实时和非实时所谓结算时效是指以某一支付工具发出指令后资金从某人转给某人或从某帐户转到其他帐户所用的时间长短。所用的时间越长,时效性越差,时间越短,时效性越好。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支付系统按时效性可分为实时性和非实时性两种。实时性支付系统的实效性是最理想的,当一方发出支付指令时,结算也同时完成(即实时)。在非实时的支付系统中,从系统受到支付指令到完成结算,之间有一定的时间间隔。此间隔的长短随支付系统的不同而异。实效性的好坏与结算方式有密切的关系。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d.按系统的管理者分类:中央银行或民间机构管理者是支付系统顺畅运行的重要因素之一,由谁负责支付系统运行是由历史、经济、政治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2支付系统分类与支付系统运作原理目前的支付系统分为大额实时全额系统、大额轧差系统小额批量净额结算系统三大类。(2)支付系统的运作原理在支付系统中各个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主要参加者包括非银行、商业银行、清算所和中央银行。划拨的资金包括:(1)由非银行部门持有的中央银行债务(银行券);(2)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商业银行的准备金余额);(3)银行对非银行的负债(银行存款);(4)银行对银行的负债(同业存款)。资金转账的方法:1)借记和贷记银行相互持有的双边往来帐户,在往来帐户的失衡累积到一定程度时,银行间将通过资金转账(支付)或银行间贷款进行调整;2)借记和贷记双方在第三方代理行开设帐户;3)借记和贷记银行在中央银行开帐户,因为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在支付系统中,非现金支付全过程包括三种处理:支付(Payment)、清分(Clearing)和结算(Settlement)。在支付活动中,银行与客户之间的支付与结算,通过银行为客户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来实现,其特点是帐户多、业务量大,涉及客户、银行双方权益,称之为支付服务系统。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与清算,是政府授权的中央银行实施货币政策,监督、控制商业银行金融活动,控制国家货币发行,经理国库,管理外汇的重要手段,称之为支付资金清算系统。两个层次的支付系统紧密相关、相辅相成,是国家稳定货币、稳定经济的重要间接调控手段社会经济—商品交易及金融交易这一流程主要包括清分和结算两个步骤。清分是对支付指令进行计算、归类和传递等操作的过程,此时,资金并没有进行实际的转移。在清分结束之后,结算过程根据清分的结果进行资金在有关帐户之间的实际意义上的转移。(3)清分过程和清算过程a.清分过程所谓的“清分”是指对进入系统的支付指令进行归类、排序、分析或计算,对随机传入支付系统的支付指令以便于系统进一步处理的形式进行分类。所谓的支付指令,就是交易的某一方向支付系统发出的向交易的另一方支付金额的命令。显然支付指令代表了交易双方的一种契约关系。这就要求支付指令必须获得法律上的承认。作为一种抽象的命令,支付指令要取得法律效应,必须借助于一定的载体,这些载体就是我们常说的支付工具。在不同的支付体系中,支付工具有多种形式。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主要有汇票、支票、本票、借记指令、贷记指令、信用卡等。我们可以将以上的几种支付工具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基于纸张的,如汇票、支票和本票等,以及用纸质命令签署的借记指令和贷记指令;另一类是基于电子信号的,主要指以电子形式传递的借记和贷记指令。清分的一般流程首先,清分系统要对支付指令的属性进行判断。有时,净额结算系统和全额结算系统共用同一清分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清分系统需要分别支付指令的属性,并决定支付指令传向哪个结算系统。在全额支付中,支付指令清分的步骤要比净额结算中的少,清分系统只需根据支付指令的内容向结算系统发出结算指令即可。而用于净额结算的支付指令,必须经过轧差的操作。当清分系统识别出一个用于净额结算的指令后,它便根据此指令的内容计算债权和债务双方的净结算头寸。在清分周期结束时,根据系统参与者各自轧差之后的净债权、债务生成结算指令,传入结算系统。清分过程就此结束。其流程如图所示。b.结算过程结算过程进行实际意义上的资金转移。一般来说,这种转移主要体现在支付各方帐户上的变化。这种帐户上的变化分成两个层次,一是交易双方在各自开户银行内帐户的变化,二是提供支付服务的银行系统帐户上的变化。我们所讨论的结算过程多为银行间资金转移服务的,因此下面主要考虑第二层次的意义。结算过程处理的对象结算过程涉及两种基本处理对象:结算指令和帐户。结算处理的流程其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结算指令登记(2)对确认的结算指令进行处理。(3)最终结算处理结算系统有可能进行以下三种处理第一种方式是将结算指令挂起,放入一个队列中,待到帐户中有足够的资金时再进行最终结算。第二种方式是对付款者提供日内贷款(或日内透支),使结算可照常进行。(日内贷款有两种形式,一种使信用贷款,一种是抵押贷款。)第三种方式是向付款者提供隔日贷款。这是再付款者无力在当日结算系统关闭前取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日内贷款的情况下进行的。1.3发达国家支付系统案例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业都已建有运行效率高,较为完善、可靠的支付系统,尽管各国支付系统中的支付工具有所不同,支付方式各异,经营机构也不尽一致,但基本功能相同,主要都是用于银行间资金调拨、清算转账和证券交易的清算等。一、环球同业银行金融通信系统SWIFT:SocietyforWorldwideInterbankFinancialTelecommunication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1973年登记注册SWIFT是环球银行金融通信协会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全球金融通信网络系统,为实现国际银行间金融业务处理自动化而开发的。它是一个国际银行同业非盈利性的国际组织,根据协作关系为其成员国共同利益组织起来1973—SWIFTisborn由来自15个国家的293所银行出资兴建,目的是促进各国、各银行之间的通讯自动化与规范化。1974—Partnershipprinciplesestablished1975—Emphasisonsecurityandreliability1976—Firstoperatingcentresopen1977年5月9日由比利时国王Albert发出SWIFT系统的第一条业务信息1978—Ourfirsttenmillionmessages到2005年5月,来自203个国家,近8000家金融机构与SWIFT相连。同时,SWIFT传送信息的数量稳步增长,处理的信息种类也不断增加。2003年,SWIFT传送了20.48亿条信息。到2004年7月,最大日传送量高达10,139,170。同时,SWIFT每笔业务的传输费用大幅下降,在过去十年中降幅超过70%。SWIFT从2003年1月开始转向基于IP的信息传送平台,SWIFTNet。这将进一步提高SWIFT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在新的网络上SWIFT将扩展其服务范围,提供新的服务。SWIFT是一个私营股份公司,股本属各会员银行,由25名董事长领导下的执行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SWIFT的股东来自世界各地,SWIFT完全由参加银行按会员资格选举董事会。该董事会负责制定一般政策,占系统总交易量1.5%以上的国家或国家集团才有资格被任命为董事会成员。因此,该机构的成员在安排其海外业务活动中起着非常活跃的作用。SWIFT以系统中发出的交易量大小按比例分配所有权,并可以在一定时期进行复审,以反映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SWIFT的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每年集会几次来提出有关预算上和政策上的有关事宜。每个国家所有加入SWIFT的银行及海外办事处也每隔一段时间,就使用者的情况进行碰头,针对影响银行业务活动的情况,讨论发展的政策和策略。SWIFT的组织成员分为3类:(1)会员银行(MemberB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