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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为防止水上溢油事故的污染损害、保护环境和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做好溢油事故的防备和应急反应,特编制《营口庆孚码头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用于对海上油污的反应工作的具体指导。目前,我国的海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编制可分为四个层次:最高层的是《国家传播油污应急计划》;第二层次的是区域性的《溢油应急计划》,如《北方还去船舶油污应急计划》、《东海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台湾海峡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和《南方海区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第三层次的是各地区的《港口油污应急计划》;第四层次的是油类作业码头及装卸设备的油污应急计划和运输船舶的《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各层次的计划是环环相扣,不可分割的(见下图)。本计划属于第四层次;油类作业码头及装卸设备油污应急计划。隶属第三层次的营口港油污应急计划。本“计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船舶处编制的《港口(码头)油污应急计划编制指南》中的内容,结合本码头水、陆域的实际情况,伊现有的设备、器材及人员配备为基础编制而成。其中,充分考虑了国家、区域以及营口港的《溢油应急计划》、过往船舶的《船舶油污应急计划》的衔接问题。2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适用范围11.3法律依据11.4本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与监管、协调11.5溢油事故分级21.6定义的术语22组织指挥人、责任概述和限制说明32.1组织指挥人32.2责任概述32.3限制说明33溢油预测、敏感区域和保护原则43.1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概况43.2应急计划地理范围43.3溢油扩散、飘逸轨迹预测54溢油应急反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及交通54.1人力资源54.2物力资源64.3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与陆岸相关的交通图65应急组织和职责65.1应急组织及职责65.2组织图66应急反应程序76.1报告和报警(通报程序和内容)76.2应急等级86.3应急反应行动97应急反应技术117.1海域溢油应急行动1137.2岸线油污染的清除127.3应急行动中的记录128回收油和沾油废弃物的处置138.1回收单位138.2回收要求139港口间区域协作及计划衔接139.1与本港口\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区域周边地区达成区域协作139.2联系程序1310培训、演习和计划的修改与记录1310.1培训1310.2演习1411附件1511.1附件A:码头平面图1511.2附件B:应急组织、设备清单1611.3附件C:庆孚公司防止溢油事故发生的相关规章制度1711.4附件D:值班、报告记录表2111.5附件E:协作码头联系表2211.6附件F:应急行动、培训、演习记录等报表2311.7附件G:溢油围控与清污技术指南2741.总则1.1编制的目的1.1.1为保护营口庆孚码头附近及相关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治来自船舶、石油码头和岸边油类作业设施溢油事故对水域的污染损害,保障码头作业区域及航道的安全与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溢油事故的发生,降低溢油事故造成的损失。1.1.2为保证在从分考虑本码头区域及油类作业措施的地理环境等因素的条件下,有效地利用现有设备、器材及人员,对发生的溢油事故进行最快速、最有效的本码头溢油事故处理。1.1.3为便于协调相关单位(营口海事局、营口港务局环境保护中心、营口庆孚石油有限公司)处理本码头水域内发生的溢油事故处理指导性文件。1.2计划适用范围1.2.1本码头附近水域内发生的各种油类作业的溢油污染。其中,主要是停泊在本码头的船舶在油类作业中所造成的溢油污染。如果过往船舶在本码头附近水域内发生溢油事故,则负责配合肇事船舶执行其《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庆孚码头的地理位置、附近水域附。1.2.2可能对本码头附近水域造成溢油污染的陆上输油设备及其附近区域也是本计划适用的范围,具体包括储油罐、阀门及其四周范围。1.3计划编制的法律依据1.3.1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1.3.2有关国际公约如下(1)《1992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2)《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3)《1990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1.4本计划的制定、发布、实施与监督、协调51.4.1本计划由营口港环保中心、营口庆孚石油有限公司公司负责组织制定,由营口海事局审批、发布。1.4.2分别设立本码头的上、下两级溢油应急指挥部,上级指挥部是本计划的总组织与实施单位。1.4.3本计划的实施由营口海事局监督与协调。1.5溢油事故分级1.5.1根据本码头附近的水域的具体情况以及目前实际具有的溢油应急处理能力,本计划将附近水域的溢油事故定级为三个级别如下:(1)小规模事故,溢油量在3吨以下。(2)中等规模事故,溢油量在3-10吨。(3)大规模事故,溢油量在10吨以上。1.5.2对以上三个级别溢油事故的定义说宁及其相应的应急反应预案在表1.5列出。表1.5溢油事故分级定义说明表事故级别溢油事故分级定义说明应急反应预案说明一级以下条件同事满足的溢油事故:1、溢油量在3吨以下2、根据现场当时的情况,利用燃供公司的溢油应急力量(设备、材料、人员)能够控制溢油源并有能力围控、清除溢油初级应急事件,下级指挥部优能力指挥应急处理二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溢油事故:1、以溢油量在3-10吨2、根据现场当时情况,燃供公司无力围控、消除,但加上营口港环卫中心的溢油应急力量能够控制溢油源并有能力围控、清除溢油中级应急事件,上级指挥部又能力指挥应急处理三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溢油事故:1、油量在10吨以上2、根据现场但是得情况,营口港环卫中心与燃供公司之和的力量已经无力围控、消除。紧急应急事件,由本计划协调人申请启动《营口港溢油应急计划》61.6定义和术语1.6.1码头本计划中的码头时专属码头,其地理位置及所辖水、陆区域的范围。1.6.2船舶是指任何可能造成庆孚码头附近水域油类污染的船舶,具体包括停泊在本码头、过往本码头附近水域的游轮和燃料船舶。1.6.3油类是指任何类型的是有及其炼制品,除此而外的其他油类物质。1.6.4溢油源是指过往庆孚码头附近水域的船舶、停泊庆孚码头的船舶、陆上输油设备等可能像本码头附近水域溢出油类的各种设备。2组织指挥人、责任概述和限制说明2.1组织指挥人本计划的组织指挥人分为如下两个级别1、下级指挥人2、上级指挥人下级指挥服从上级指挥的命令,但对小规模的溢油,可以具有独立的现场指挥权(见本计划2.2)2.2责任概述2.2.1本计划实施的上级主管机关是营口海事局海事处,负责本计划具体实施的监督与协调。2.2.2本计划的上级指挥人负责本计划的实施和组织、指挥辖区水域的油污染应急反应行动。各个反应协作及岸上油污清除由上、下级应急组织负责。2.2.3当下级指挥人得到本辖区水域发生溢油的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发现场,确定事故等级,向上级指挥人和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报告。如果是一级溢油事故,在得到上级指挥人的授权后,下级指挥人要立即承担现场指挥职责,依照清除程序,利用码头现有人员、设备进行应急行动。如果是一级以上的溢油事故或有一级事故逐渐变为一级以上的事故,除非得到上级指挥人的特别授权,否则,下级指挥人无权担任现场指挥。7上级指挥人在得到一级事故报告,可搜全下级指挥人担任现场指挥、全权负责本计划的实施。在得到一级以上的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承担现场指挥职责,确定事故等级为二级还是三级,并向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报告报告。如果是二级溢油事故,则立即组织指挥两级应急力量,依照清除程序进行围控、消除。如果是三级溢油事故或由二级事故逐渐转变为三级事故,则要立即向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报告并移交现场指挥权。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根据实际溢油情况决定是否请求启动港口溢油应急系统。特别说明:现场指挥在应急处理中,若要使用消防剂,则必须事先请示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否则,只能采用吸油毡、撇油器的物理手段进行回收、消除。2.3限制说明2.3.1目前存放在本码头的溢油消除设备是非常少量的,庆孚公司消除设备清单见附件B表能够参与应急处理的消污人员也非常有限,目前庆孚公司的消污设备与材料还不足以处理本计划规定的一级溢油事故,待有关部门颁发标准后统一配齐;当发生二级溢油污染时,则必须与营口港务局的消除力量共同参与应急处理才有可能胜任。营口港务局环保卫生中心现有的消除设备存放在环保卫生中心。消污人员间附件B表B4;当发生二级溢油事故是时,码头与港务局的现有力量都无能为力,必须请求启动《营口港地区溢油应急计划》。2.3.2本计划仅考虑目前区域内实际拥有的防污设备、器材、人员,并用于应急处理本码头辖区水域的油污事故;最优化的目标处理程序以及相应的消除设备、高新技术(包括溢油规模、电子海图等)将根据实际的需要和科学研究后做出并逐步完善。3溢油预测、敏感区域和保护原则3.1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概况3.1.1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布置图及简介附件图是本码头及油类作业设施布置平面图,其中,S1是输油阀,通过饮输油管与其连接,将油输送到船舱,这是一个潜在的溢油污染源。S2是码头泊位,在油船停泊、装卸过程中,如果管理不善或船舶设施陈旧,可以会产生含油污水排放、冒舱跑油的溢油危险,因此,所在的码头泊位区域是重点防范8的溢油污染发生区域。另外,行驶在本码头水域的过往船舶也是潜在的溢油污染源。3.1.2码头自然条件信息1、气候气象本码头位于营口港老港区上游,水路陆路交通方便。地处北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是: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少降水,四季变化明显。累计平均降水670mm,平均气温9℃,极高气温37℃,极低气温-28℃,常年主导风向NNE、SSW。2、水文地质大辽河是赶潮河流,潮汐为不规则半日型,涨潮延时5小时44分,落潮延时6小时42分,潮波周期12小时26分。最高潮位:5.2米最低潮位:-0.04米平均潮位:2.02米最大潮差:4.43米最小潮差:0.30米平均潮差:2.71米大辽河内初冰期是11月中旬,终冰日翌年3月下旬。3.1.3本码头以往的溢油污染事故本码头由于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以往没有发生过任何溢油事故。3.2应急计划地理范围3.2.1敏感区域资料:本码头水域内,除了港口,码头岸线以外,没有规范中定义的其它敏感区域,唯一需要重点保护的是港口岸线。3.2.2港口岸线的防护原则本码头水域一旦发生溢没事故,首要目标是保护沿岸的港口岸线,为达到这一目标,就要根据不同的溢油源,采用不同的防治与限制措施。3.2.2.1码头停靠船舶的溢油:为防止此类溢油事故对水域及港口岸线的污染,首选的防护措施是船舶停靠以后,立即在其周围布设围油栏,防止溢油的进一步漂移、扩散。如果溢油从围油栏内漏出并威胁到沿岸的港口岸线,则要立即在岸线附近布设围油栏以防止溢油对岸线的污染。3.2.2.2输油阀至船舱的输油管线溢油:为防止此类溢油事故对水域及港口岸线的污染,要9将船舶周围布设的围油栏的一端固定在岸边。另外,要经常检查油阀、软管是否漏油,装卸油品期间要有固定值班人员看守,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防止泄漏现象发生。3.2.2.3过往船舶的溢油:一旦发生此类溢油事故,本计划仅负责配合由肇事船舶启动的《船舶油污应急计划》,具体的配合行动服从本计划的监督、协调人的命令。3.3溢油扩散、漂移轨迹预测3.3.1历史经验本码头所属水域在历史上没有发生溢油事故,今后发生溢油事故概率也将是很小的,主要的溢油事故风险因素体现在本计划的三个方面。3.3.2溢油预测模型由于本码头位于大辽河岸边,所属水域的流态比较清晰,上游向下游的流动是主要的,还有受潮流作用而向上游的流动,由于弯道的存在,溢油在随水流向下游或上游漂移的同时,必将倾向港口沿岸。因此,港口沿岸是重点保护的对象。目前,本码头还没有条件应用计算机溢油模型预测溢油扩散、漂移轨迹。4油污应急反应的人力物力资源及交通4.1人力资源附件B中列出了本码头溢油防备、应急反应的人力
本文标题:防泄漏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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