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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20X11备案号:30857-2011DB42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T724—2011魔芋膳食纤维制品Konjacdietaryfiberproducts2011-05-06发布2011-07-16实施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2/T724—2011I前言本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凡有关条款与相关食品安全法规不相一致的,应以食品安全法规为准。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湖北省魔芋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魔芋产业协会、湖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本标准起草人:吴平、叶刚、苟春鹏、徐雁翔。DB42/T724—20111魔芋膳食纤维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魔芋膳食纤维制品的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辖区范围内生产的魔芋膳食纤维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M1和B1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508粮食、油料检验粉类含砂量测定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卫生标准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7109粮食销售包装NY/T494魔芋粉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DB42/T724—201123产品分类魔芋膳食纤维制品分为: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高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特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和复合调味型魔芋膳食纤维制品。4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1魔芋膳食纤维制品Konjacdietaryfiberproducts是指以魔芋葡甘聚糖(以干基计)为主要原料的膳食纤维制品。4.2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Purekonjacdietaryfiberproducts是指葡甘聚糖含量在70%以上(以干基计),粒度≤0.109mm的颗粒占90%以上,二氧化硫的残留量0.05g/kg以下的魔芋膳食纤维制品。4.3高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Highpurekonjacdietaryfiberproducts是指葡甘聚糖含量在80%以上(以干基计),粒度≤0.109mm的颗粒占90%以上,二氧化硫的残留量0.05g/kg以下的魔芋膳食纤维制品。4.4特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Ultrapurekonjacdietaryfiberproducts是指葡甘聚糖含量在90%以上(以干基计),粒度≤0.109mm的颗粒占90%以上,二氧化硫的残留量0.05g/kg以下的魔芋膳食纤维制品。4.5复合调味型魔芋膳食纤维制品Compositeseasoningstypekonjacdietaryfiberproducts指以魔芋膳食纤维为主要原料,添加其它膳食纤维、甜味剂、酸味剂等复配而成的魔芋膳食纤维制品。5要求5.1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要求项目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高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特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复合调味型魔芋膳食纤维制品外观性状白色粉末,无结块,无霉变白色粉末,无结块,无霉变白色粉末,无结块,无霉变粉末状,无霉变气味和滋味无异味、具有魔芋特有的轻微气味无异味、具有魔芋特有的轻微气味无异味、具有魔芋特有的轻微气味无异味、具有魔芋特有的轻微气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DB42/T724—201135.2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要求项目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高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特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复合调味型魔芋膳食纤维制品粒度(通过0.109毫米标准筛),%≥90≥90≥90≥90葡甘聚糖含量(以干基计),%≥70≥80≥90≥20水分,%≤10≤10≤10≤10灰分,%≤2≤2≤2≤2含砂量,%≤0.04二氧化硫含量(以SO2计),g/kg0.05无机砷含量(以As计),mg/kg≤0.5铅含量(以Pb计),mg/kg≤1.0黄曲霉毒素B1,μg/kg≤5.05.3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微生物指标要求项目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高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特纯魔芋膳食纤维制品复合调味型魔芋膳食纤维制品菌落总数,cfu/g≤1000大肠菌群,MPN/100g≤30霉菌&酵母,cfu/g≤50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5.4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5净含量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5.6农药残留应符合GB2763的规定。5.7生产过程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DB42/T724—201146检验方法6.1感官要求将试样放在白搪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直接观察,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6.2理化指标6.2.1葡甘聚糖含量(以干基计)按NY/T494中附录A的规定执行。6.2.2水分按GB5009.3的规定执行。6.2.3灰分按GB5009.4的规定执行。6.2.4含砂量按GB/T5508的规定执行。6.2.5二氧化硫按GB/T5009.34的规定执行。6.2.6无机砷含量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6.2.7铅含量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6.2.8黄曲霉毒素B1按GB5009.24的规定执行。6.2.9粒度检验称取50g混合均匀的待检样品(精确度为0.01g),置于按定义要求孔径的分样筛内,盖上分样筛盖并卡紧,连续筛分10min后,分别称量各级样品质量,并计算其所占样品的百分含量,通过该目数分样筛的粒度百分数按式(1)计算:式中:m1——符合各级分样筛要求的样品质量,g;m——样品的总质量,g。重复测定允许差不超过0.5%。DB42/T724—201156.3微生物指标6.3.1菌落总数按GB4789.2的规定执行。6.3.2大肠菌群按GB4789.3的规定执行。6.3.3霉菌&酵母按GB4789.15的规定执行。6.3.4沙门氏菌按GB4789.4的规定执行。6.3.5志贺氏菌按GB/T4789.5的规定执行。6.3.6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4789.10的规定执行。6.4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组批同一种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抽样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样品2000g,经缩分至500g,取250g为检验样品,余下250g为备查样。7.3出厂检验7.3.1产品出厂前,须由工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粒度、葡甘聚糖、水分、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大肠菌群。7.4型式检验7.4.1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半年一次。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亦应执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正式投产时;b.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DB42/T724—201167.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7.5判定规则微生物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其他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应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判定为合格;复检仍有不合格项目时,判定该产品不合格。8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及保质期8.1标志、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2包装包装材料应整洁、牢固、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凸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符合GB9687和GB9688的规定。8.3运输8.3.1产品在运输、装卸时应小心轻放,严禁撞击、挤压和日晒雨淋。8.3.2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和易挥发、有异味的物质混装混运。8.4储存8.4.1产品应储存在干燥、防潮、避光的库房中。最适宜的储存温度为25℃,相对湿度低于65%。8.4.2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和易挥发、有异味的物质同库储存。8.5保质期按各自生产条件自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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