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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施工工艺标准115运营隧道的养护与维修施工工艺15.1总则15.1.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运营隧道。15.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5.1.2.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1-97)。15.1.2.2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D70-2004)。15.1.2.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04)。15.1.2.4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H12—2003)。15.1.2.5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15.1.3制定养护方案应根据每一座隧道实际的围岩地质条件、结构和设施状况、交通营运条件以及病害程度等,制定相应的养护方案。养护维修工作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积极而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15.2术语15.2.1清洁维护清洁维护工作包括扫除隧道内垃圾、清除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结构物外观的干净整洁。15.2.2保养维修保养维修工作包括预防性地对结构物进行维护,修复结构物轻微破损,经常保持结构物的完好状态。15.2.3结构检查结构检查的工作内容应包括发现结构异常情况,系统掌握结构技术状况,判定结构物功能状态,确定相应的养护对策或措施。又分为下列三种:(1)日常检查这是对土建结构的外观状况进行的日常巡视检查。通过日常检查,应及时发现早期破损、显著病害或其他异常情况,并确定对策措施。(2)定期检查按规定周期对土建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定期检查,应系统掌握结构基本技术状况,评定结构物功能状态,为制订养护工作计划提供依据。(3)特别检查隧道施工工艺标准2在隧道遭遇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异常事件后,对遭受影响的结构立即进行的详细检查。通过特别检查,应及时掌握结构受损情况,为采取对策措施提供依据。(4)专项检查主要根据结构的破损程度、发展变化趋势和对交通安全、结构设施安全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判定。15.2.4病害处治病害处治工作包括修复破损结构,消除结构病害,恢复结构物设计标准,维持良好的技术功能状态。15.3施工准备15.3.1技术准备包括技术人员培训、熟悉规章制度、了解隧道存档资料等方面的工作。15.3.2材料准备砂、石、水泥、外加剂、防水材料、注浆材料、爆破材料、锚杆、钢筋、型钢等。15.3.3主要机具15.3.3.1尺寸测量:卷尺、钢卷尺、游标卡尺等。15.3.3.2裂缝检查:带刻度的放大镜、宽度测定尺、测针、标线等。15.3.3.3材料劣化检查:锤子等。15.3.3.4漏水检查:pH试验纸、温度计等。15.3.3.5路面检查:摩擦系数测定仪、平整度仪等。15.3.3.6照明器具:卤素灯或目测灯、手电筒。15.3.3.7记录工具:隧道展示图纸、记录本、照相机或摄像机。15.3.3.8升降设备:可移动台架、升降台车。15.3.3.9病害处治机具:空压机、发电机、凿岩机、混凝土搅拌机、喷射混凝土机、水泵、注浆机、运输汽车、凿子、手锤等。15.3.4作业条件原则上应不中断交通,通过合理的交通组织,使对交通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应尽量将养护工作放在日交通流量较少的时候进行。当必须中断交通才能提供必要的维修作业条件时,应精心安排作业,保证作业条件,并尽快恢复交通。15.3.5劳动力组织根据养护和维修作业工作量安排所需劳动力,同时要考虑施工安全,且不至于影响隧道的正常交通。15.4工艺设计和控制要求隧道施工工艺标准315.4.1技术要求15.4.1.1清洁维护清洁维护工作应扫除隧道内垃圾、清除结构物脏污、清理(疏通)排水设施,保持结构物外观的干净整洁。运营隧道应经常性、周期性地进行清洁维护,可按以下技术要求进行:(1)高速公路隧道的清扫应不少于1次/日,其他公路隧道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适宜的清扫频度,但不宜少于1次/月。(2)路面清扫宜以机械作业为主,以人工作业为辅。(3)作业时,应注意路面脏污部位的清扫。路面两侧边缘应清扫到位,对紧急停车带、车行横洞洞口应减速慢行清扫,必要时辅以人工清扫。(4)当路面被油类物质或其他化学物玷污时,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清除污垢,并用清洁剂清洗干净。(5)隧道顶板的清洁宜不少于l次/2年;内装的清洁宜不少于1次/季度,高速公路隧道内装的清洁宜1次/月。(6)顶板和内装的清洁宜以机械作业为主,以人工作业为辅。(7)采用湿法清洁时,应注意保护隧道内机电设施的安全,防止污水渗入设施内。可根据实际效果选择确定清洁剂,宜选用中性清洁剂。采用干法清洁时,应严格遵守清扫机械操作规程,既应保证清扫质量,也应避免损伤顶板或内装。清扫时应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对于清扫不能去除的污垢,可用清洁剂进行局部处理。(8)隧道的排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清理和疏通。排水设施的清理不宜少于1次/半年。在雨季,应加强对排水设施的检查和清理疏通工作。(9)对纵坡较小的隧道或隧道的洞口区段,应加强其清理和疏通工作;对于窨井和沉沙池,应及时将其底部沉积物清除干净。(10)隧道的标志、标线应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其清晰、醒目。标志、标线的清洁应不少于1次/月,当标志牌面或路面标线有污秽,影响其辨认性能时,应及时进行清洗。清洗标志、标线时,应避免损伤其表面覆膜或涂层。15.4.1.2结构检查的结果判定(1)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的结果宜按表15.4.l.2-1的规定分为三类判定;专项检查的结果,宜按表15.4.1.2-2的规定分为四类判定。隧道施工工艺标准4(2)当日常检查的判定结果为B时,应进行监视、观测或做特别检查;当特别检查或定期检查的判定结果为B时,应做专项检查。15.4.1.3日常检查(1)日常检查的频度应不少于1次/月,高速公路隧道应不少于1次/周。在雨季或冰冻季节,应加强日常检查工作。(2)日常检查主要采用目测方式,配合以简单的检查工具进行,以定性判断为主。检查内容及判定标准宜按表15.4.1.3执行。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日常检查记录表”,详实记述检查项目破损类型,估计破损范围和程度以及养护工作量,作出判定分类,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15.4.1.4定期检查(1)定期检查的周期宜1次/年,高速公路隧道应不少于1次/年。检查宜安排在春季或秋季进行。新建隧道应在交付使用1年时进行首次定期检查。(2)检查宜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依次检查各个结构部位,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结构,应在其适当位置作出标记。检查结果宜尽可能量化。隧道施工工艺标准5(3)检查的内容及判定标准宜按表15.4.1.4执行。(4)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定期检查记录表”,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应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5)定期检查完成后,应提出隧道结构定期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①对隧道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功能状态的评价;②对隧道结构的养护维修状况的评价及建议;③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建议;④需要采取处治措施的建议。此外,检查报告还应附上检查记录表、隧道展示图以及其他有关检测记录资料。15.4.1.5特别检查(1)应根据受异常事件影响的结构,决定采取的检查方法、工具和设备。日常检查内容及判定表表15.4.1.3隧道施工工艺标准6定期检查内容及判定表表15.4.1.4隧道施工工艺标准7(2)特别检查的内容应按表15.4.1.4针对受异常事件影响的结构或结构部位作重点检查,掌握其受损情况。(3)特别检查应按定期检查的标准判定,当难以判明破损的原因、程度等情况时,应作专项检查。(4)特别检查结果的记录,与定期检查相同。检查完成后,应提交特别检查报告,包括检查记录,评估异常事件的影响,给出判定结论,确定合理的对策措施。15.4.1.6专项检查(1)专项检查宜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2)检查的项目、内容及其要求,应根据定期检查或特别检查的结果有针对性地确定。专项检查项目见表15.4.1.6-1。专项检查项目表表15.4.1.6-1(3)检查人员应对有关的技术资料、档案进行调查,并对隧道周围的地质及地表环境等展开实地调查,以充分掌握相关的技术信息,确保专项检查结果的准确性。(4)检查的结果可按外荷载作用、材料劣化和渗漏水三种主要情况分别考虑,进行判定分类。①由外荷载作用而导致的结构破损,以衬砌变形、移动、沉降、裂缝、起层、剥落以及突发性的坍塌等为主要表现形态,其判定可按表15.4.1.6-2执行。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结构变形检查道路线形,高程检查道路中线位置、路面高度、缘石高度以及纵、横坡等测址隧道横断面检查隧道横断面测量,周壁位移测址(与相邻或完好断面比较)净空变化检测隧道内壁间距测量(自身变化比较)裂缝检查裂缝简易检查裂缝的位置、宽度、长度、开展范围或程度等裂缝变形检查裂缝的发展变化趋势及其速度;裂缝的方向及深度等漏水检查漏水简易检查漏水的位置、水量、浑浊、冻结及原有防排水系统的状态等漏水检测水温、pH值检查、点导度检测、水质化学分析材质检查衬砌强度检查强度简易测定,钻孔取芯,各种强度试验等衬砌及围岩状况检查无损检查无损检测衬砌厚度、空洞、裂缝和渗漏水等,以及围岩状况钻孔检查钻孔测定衬砌厚度等、内窥镜观测衬砌及围岩内部状况荷载状况检查衬砌应力及拱背压力检查衬砌不同部位的应力及其变化,拱背压力的分布及其变化隧道施工工艺标准8②由材料劣化而导致的结构破损,一般出现衬砌强度降低、起层剥落、钢材腐蚀等形态,其判定可按表15.4.1.5-3执行。外荷载作用所致结构破损的判定基准表15.4.1.6-2隧道施工工艺标准9③对于渗漏水、结冰、砂土流出等形态的破损,其判定可按表15.4.1.5-4执行。④检查完成后,应提交专项检查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1)检查的主要经过,包括检查的组织实施、时间和主要工作过程等;(2)所检查结构的技术状况,包括检查方法、试验与检测项目及内容、检测数据与结果分析以及对破损结构的技术评价等;(3)对病害的成因、范围、程度等情况的分析,及其维修处治对策、技术及所需资金等建议。15.4.1.6保养维修(1)当日常检查的判定结果为A时,应及时对土建结构进行保养和维修:①洞口及时清除洞口边仰坡上的危石、浮土,冬季应清除积雪和挂冰,保持洞口沟和边仰坡上截(排)水沟的完好、畅通,修复洞口挡土墙、护坡、排水设施和减光设施等结构物的轻微损坏,维护洞口花草树木的完好。②洞身无衬砌隧道出现的碎裂、松动岩石和危石,应本着少清除多稳固的原则,加以处理;围岩的渗漏水,应开设泄水孔接引水管,将水导入边沟排出;冬季应及时清除洞顶挂冰。有衬砌隧道出现的衬砌起层或剥离,应及时加以清除或加固;对衬砌的渗漏水,可将水流引入边沟排出;冬季应及时清除洞顶挂冰等。③路面及时清除隧道内外路面上的塌(散)落物,及时修复、更换损坏的窨井盖或其他设施的盖板;当路面出现渗漏水时,应及时处理,将水引入边沟排出,防止路面积水隧道施工工艺标准10或结冰;冬季应及时清除洞身处积雪。④人行和车行横洞横隧道内严禁存放任何非救援用物品,及时清除散落杂物,修复轻微破损结构,定期保养横洞门,确保横洞清洁、畅通。⑤斜(竖)井及时清除井内可能损伤通风设施或影响通风效果的异物;维护井内排水设施的完好,保持水沟(管)的畅通;对井内的检查通道或设施进行保养,防止其锈蚀或损坏。⑥风道清理送(排)风口的网罩,清除堵塞网眼的杂物;定期保养风道板吊杆,防止其锈蚀或损坏;及时修复风口或风道的破损,更换损坏的风道板。⑦排水设施维护隧道内外排水设施的完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排水管堵塞时,可用高压水或压缩空气疏通⑧吊顶和内装吊顶和内装应保持完好和整洁美观,如有破损、缺失应及时修补恢复,不能修复的应及时更新。⑨人行道或检修道维护人行道或检修道的完好和畅通,道板如有破损或缺失,应及时进行修复和补充;定期保养人行道或检修道护栏,防止其锈蚀、损坏。(2)寒冷地区隧道的防冻保温设施应做好保养维护,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功能。(3)
本文标题:运营隧道的养护与维修施工工艺(隧道工艺标准系列之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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