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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地方标准DBDB3702/T015—2002青岛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2002-11-01发布2002-11-01实施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702/T015—2002I前言为了有效配置资源、优化青岛市的商业布局、增强商业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并加强对全市商业企业的设置及分级进行指导,而制订本标准。本标准由青岛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提出并起草;本标准由青岛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伟、刘勇、杨春福、李宗勋、王斌、钱志凯。DB3702/T015—20021青岛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青岛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基本要求、级次设置和分级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指导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商业的规划与建设管理。原各级商业设置的调整也可以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DB3702/T016青岛市商业零售业态规范3术语和定义DB3702/T01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市级商业中心是指商业高度集聚,商业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对象以本区域以外消费者为主的城市商业中心区。其商业街长度一般在8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不少于25公顷的区域范围内。3.2区级商业中心是指商业中度集聚,商业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服务对象为本区域内外消费者的地区商业中心。其商业街长度一般在500米以上,或商业集聚在不少于8公顷的区域范围内。3.3居住区商业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居民日常生活消费必需的商业行业和生活服务业,服务对象主要为当地居民,为周边居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的社区商业中心。3.4县级市商业中心是指周边各县级市经改造扩建后,在其中心区域内形成的商业中度集聚,商业服务功能比较完善,服务对象主要为本地城镇居民及部分外来消费者的商业集聚地。3.5乡镇商业是指商业一定程度集聚,主要配置本镇居民和附近村民日常生活消费所需的商业服务行业,以及集市贸易,并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服务对象为本镇居民和附近村民的乡镇商业中心。3.6专业街是指同一行业的专业店、专卖店高度集聚,提供某一大类或几大类商品、专业服务的特色商业街,一般街长200米以上,专业店30家以上。3.7DB3702/T015—20022功能定位是指该级商业设置经营服务的主要方向和满足消费所应发挥的作用。3.8客流量是指该级商业区域内全年日平均经过的人流量。3.9服务人口是指各级商业设置具备的,以本区域居民为主要对象的服务能力。3.10基本商业面积是指该级商业需要设置的各类商业设施的总建筑面积。3.11基本设置业态与业种是指该级商业必须配置的各类商业业态与业种。3.12配套行业是指为保证该级商业正常经营,发挥基本服务功能而配套的辅助行业。3.13生活服务业是指为市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各类行业,包括洗染、浴池、理发、照相彩扩、票务、维修等。4基本原则4.1符合总体规划原则各级商业设置应符合青岛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处理好与交通、环保的关系,并与人文景观、旅游资源开发相结合。4.2新建与调整相结合原则各级商业设置应坚持新建与调整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商业设施的作用,并与旧区改造、居住区和城镇建设相结合。4.3符合相关规定原则各级商业业态的设置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5基本要求5.1各级商业设置可分步实施。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街区商业可统筹安排,避免重复设置。5.2区级商业中心、县级市商业中心的设置宜以条状为主、块状为辅。5.3居住区商业的设置宜适度集中,并以配置便民利民的业态和业种为主。5.4大型商业网点的设置应根据现行停车场设置标准的要求配备机动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地。5.5农贸市场、浴池业、餐饮店等商业设施应与住宅分开设置。6级次设置和分级要求商业级次设置和要求见表1。DB3702/T015—20023表1级次设置级次设置要求设置地域功能定位服务对象客流量服务人口基本商业面积,㎡基本设置业态与业种配套行业市级商业中心城市规划的中心商业区、历史形成的商业集聚地购物、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并与金融、商务结合国内外及本市消费者15万~20万——10万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专业店、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餐饮旅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展示、图书报刊、邮电业区级商业中心居民聚居区、商务集聚地、公共交通集散地周边购物、文化娱乐、休闲该地区及外来消费者10万15万5万大型综合超市、百货店,大型专业店、专业店、专卖店、文化娱乐、餐饮旅游、金融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居住区商业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保障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当地居民——5万1万中型超市、小超市、便利店、专业店,农贸市场、餐饮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县级市商业中心周边各市规划的中心商业区;人流集中,交通便利的地段购物、文化娱乐、休闲、旅游并与金融结合县级市居民,商圈辐射范围及外来消费者10万20万5万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专业店、专卖店、餐饮、文化娱乐旅馆、金融服务、旅游服务、图书报刊、邮电业乡镇商业各乡镇人流集中地提供日常商品供应;为农服务本镇居民、周边村民——3万0.8万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农资供应生活服务、图书报刊、邮电、文化娱乐业专业街商业中心周边;交通便利处提供专门商品或专业服务购买专门商品,寻求专业服务的消费者————街长200米以上,专业店30家以上大型专业店、专业店、专卖店配套服务
本文标题:DB3702T 015-2002 青岛市商业分级设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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