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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7.080.20X22DBS50重庆市地方标准DBS50/005—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蔬菜2014-10-01发布2015-07-01实施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50/005—2014I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50/325-2009《风味竹笋》、DBS50/005-201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泡椒蔬菜制品》。与DB50/325-2009和DBS50/005-201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蔬菜》;——增加了风味蔬菜的术语与定义;——修改了感官要求;——取消了固形物、总酸、水分、食盐指标;——修改了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引用GB2762;——修改了致病菌限量,致病菌限量引用GB29921。DB50/325-200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无;DBS50/005-2011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无。DBS50/005—2014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风味蔬菜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定义的预包装风味蔬菜。本标准不适用于风味蔬菜罐头。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3术语和定义3.1清水蔬菜:以蔬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盐渍、脱盐、调酸、包装、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非即食风味蔬菜。3.2红油蔬菜:以蔬菜为主要原料,辅以食用植物油、香辛料等,经预处理、熟制、调味、包装、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即食风味蔬菜。3.3泡椒蔬菜:以蔬菜、泡椒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熟制、泡制、包装、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即食风味蔬菜。3.4卤制蔬菜:以蔬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卤制、包装、杀菌或灭菌等工艺制成的预包装即食风味蔬菜。4技术要求4.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本品固有色泽气味及滋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将样品置于洁净白色容器中,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鼻嗅、口尝DBS50/005—20142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酸价a(以脂肪计)(KOH)/(mg/g)≤3.0过氧化值a(以脂肪计)/(g/100g)≤0.25GB/T5009.56a仅适用于添加食用植物油的风味蔬菜。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对蔬菜制品的规定。4.5微生物指标4.5.1指示菌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指示菌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5000GB4789.2大肠菌群/(MPN/g)≤3.0GB4789.34.5.2致病菌限量即食产品应符合GB29921对即食果蔬制品的规定。4.6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4.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和相关公告的规定。4.8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5其他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7718和GB28050的相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S50 005-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风味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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