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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之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1、听取培养联系人的建议。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能以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可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2、民主测评。党支部召开民主测评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对发展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基本步骤:(一)准备阶段(1)党支部准备每个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等有关材料。(2)根据参加测评人数和测评对象名单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及《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二)测评程序(1)会议主持人清点到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到会党员数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党员半数,到会群众代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2)会议主持人向与会人员介绍测评对象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培养联系人补充介绍。(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会议结束。(7)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8)支委会研究测评结果和党员群众意见,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差”票数超过实到党员和群众代表半数,或党员、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9)测评汇总票数和支委会研究结果应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3、公示。民主测评合格后,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情况填入统一格式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5-7天。公示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4、征求拟发展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安、综治等部门意见。党员发展对象如实填写《泉州市发展党员工作征求意见表》,并存入党员档案。其中“计生部门意见”填写分两种对象:一是教师党员发展对象和已有婚育情况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要逐级填报和审核《泉州市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并存入党员档案;二是尚未婚育的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可简化程序到学校计生管理部门办理计生情况审核手续,并直接填写在这一栏内。5、支委会讨论。支委会在听取培养人意见、群众意见及综合民主测评、公示情况的基础上召开会议,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6、政治审查。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并摘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相关栏目。7、党总支讨论。审查确定发展对象并报送上级党组织预审。8、党委预审。党支部拟定发展对象后,填写《×××系发展党员预审表》,并将入党申请书、自传、团组织推荐材料(28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公示表》、《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情况汇总表》、思想汇报材料、党校培训材料、政审综合材料、入学以来的学习成绩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送交党务工作部门,由党务工作部门预审再提交党委会讨论。党委会研究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将审核意见写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有关栏目。9、民办高校、市直中小学校要将发展党员材料整理装袋,并填写《×××学校发展党员预审表》分别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科、市教育局机关党委预审。
本文标题: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之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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