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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5.120.10J62JB/T10168-2000闭式高速精密压力机技术条件Highspeedprecisionstraightsidepress—Technicalrequirements2000-01-04发布2000-06-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前言本标准是原JB/GQ2005—89《闭式高速精密压力机技术条件》在标准清理整顿时被废止后,总结我国多年生产经验吸收国外同类产品的优点,并参考国外同类产品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制定的。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第二锻压机床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顾金铭。本标准于2000年1月首次发布。JB/T10168-2000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闭式高速精密压力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与运输。本标准适用于闭式单、双点高速精密压力机(以下简称压力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800.3—1998极限与配合基础第3部分: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GB/T3766—1983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7932—19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7935—1987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1991标牌GB17120—1997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JB/T1829—1997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3240—1999锻压机械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JB3350—1993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要求JB/T3623—1984锻压机械噪声测量方法JB/T8356.1—1996机床包装技术条件JB/T8782—1998闭式高速精密压力机精度3技术要求3.1压力机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3.2压力机的造型和布局应考虑工艺美学和人机工程学的要求,便于使用、维修、装配、拆卸和运输。3.3一般要求3.3.1寿命压力机在两班制工作时,且遵守使用规则的条件下,至第一次计划大修的使用时间一般应为5~8年。3.3.2参数和尺寸3.3.2.1压力机应优先选用标准规定的参数和尺寸进行设计。国家机械工业局2000-01-04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闭式高速精密压力机技术条件Highspeedprecisionstraightsidepress—TechnicalrequirementsJB/T10168-20002000-06-01实施JB/T10168-200023.3.2.2压力机的参数和尺寸必须与产品图样及设计技术文件相一致。3.3.3附件、工具及配套性3.3.3.1压力机出厂时应备有必需的工具、附件及备用易损件。特殊附件由用户与制造厂共同商定,附机供应或单独订货。3.3.3.2压力机的附件、附属装置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并且应安装在压力机上进行运转试验。3.3.4安全与防护3.3.4.1压力机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17120和JB3350的规定。其操作必须安全、可靠,单次行程规范时,不应发生连续行程现象。3.3.4.2要求电动机或飞轮单向旋转时,在明显的部位应标出旋转方向的箭头。3.3.4.3压力机在运转时容易松动的零件,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或防松措施。3.3.4.4封闭高度的调整应灵活,连杆与螺杆的锁紧应可靠。3.3.5刚度3.3.5.1压力机应具有合理的刚度,对于新产品或改进设计的产品应进行测试。3.3.5.2压力机的刚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刚度的测试方法按附录A(提示的附录)的规定。3.4对铸、锻、焊件的要求3.4.1压力机上的所有铸、锻、焊件应符合JB/T1829—1997中3.3的要求。3.4.2机身和曲轴应有材料性能证明或合格证。3.4.3机身、滑块、连杆、工作台板、大齿轮、飞轮等重要铸件及焊接件应进行时效处理。3.5对加工的要求3.5.1零件加工应符合设计、工艺和有关标准的要求。已加工表面不应有毛刺、斑痕和其他机械损伤。除特殊规定外,均应将锐边倒钝。3.5.2重要的平面重要的工作平面如机身工作台面、滑块下平面、工作台板上下平面等,其平面度应符合JB/T8782的有关规定。3.5.3连杆轴(或球头)的接触面连杆轴(或球头)与其配合的轴套(或球碗)的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不应小于50%。3.5.4耐磨措施滑块、曲轴、偏心套、连杆轴(或球头)等重要运动副应采取耐磨措施。3.5.5飞轮跳动飞轮的圆跳动误差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表1mm圆跳动允差飞轮直径径向端面≤10000.050.1010000.080.153.6对装配的要求JB/T10168-200033.6.1压力机应按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装配到压力机上的零部件应符合质量要求,不允许装入图样上未规定的垫片、套等。3.6.2重要的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紧固后用0.04mm塞尺进行检验,只允许塞尺局部插入,其可插入深度不得超过接触面宽度的1/4,且插入部分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周长的1/10。3.6.3离合器与制动器工作应平稳可靠、联锁协调。3.6.4飞轮静平衡压力机的飞轮应进行静平衡试验和校正,其允许的残留质量不平衡量按式(1)计算:3per10)3.6G(××=ωmU·····································(1)式中:Uper——飞轮允许的残留质量不平衡量,g·mm;ω——行程次数为最大时的飞轮工作角速度,s–1;m——飞轮质量,kg;G6.3——飞轮的质量平衡等级,G6.3——6.3mm/s。3.6.5飞轮部装后的圆跳动,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mm圆跳动允差飞轮直径径向端面≤10000.100.2010000.150.30注:测量位置分别按径向和端面距飞轮外廓约10mm处。3.7平衡3.7.1压力机应具有可靠的减振装置,在空运转试验中,不允许有明显的振动。3.7.2压力机滑块必须有平衡装置(结构),主要零部件应进行动(静)平衡的校核。3.8液压、气动系统和电气设备3.8.1压力机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有关规定。液压系统所用的液压元件应符合GB/T7935的有关规定。3.8.2压力机的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有关规定,工作部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振动,在换向和卸压时不应有明显的冲击现象。3.8.3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验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程的规定。3.8.4压力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T5226.1的有关规定。3.8.5润滑系统应具有可靠的润滑工作状态监控、信息反馈和报警功能或装置。3.9噪声3.9.1压力机运转时不得有不规则的冲击声、尖叫声或其他因装配不当引起的噪声。3.9.2压力机噪声的测量应在空运转条件下,按连续行程工作规范进行声压级噪声测量。压力机的噪声限值不应大于82dB(A),噪声的测量方法应符合JB3623的规定。3.10对外观的要求JB/T10168-200043.10.1压力机的外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或粗糙不平。盖板和罩壳等接缝处应平整。外露管、线路应排列整齐、牢固,外露的结合面不应有明显的错位,其错位量应符合JB/T1829—1997中表4的规定。3.10.2压力机上所有零件和附件的未加工表面的涂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10.3主要的外露零件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和锈蚀。3.10.4压力机的各种标牌应清晰、耐久,标牌应固定在明显位置。标牌的固定位置应正确、平整、牢固、不歪斜。3.10.5压力机的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3.10.6标牌中的形象化符号应符合JB/T3240的规定。4检验规则4.1检验总则每台压力机均应经制造厂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4.2出厂检验压力机须按下列项目进行出厂检验或试验。4.2.1基本参数检验压力机的基本参数允许按批抽检,每批抽检数不少于10%,其误差不大于表3的规定。表3检验项目允差滑块行程mm行程量的±1%最大装模高度mm尺寸的+5%~0装模高度调节量mm调节量的+10%~0行程次数min–1行程次数的+10%~0注1行程次数误差应在电源正常和压力机最大行程次数的空运转状态进行检验。2允差折算结果小于1者仍以1计。3行程可调的压力机滑块行程按最大最小行程检验。4.2.2基本性能检验压力机在空运转试验前或空运转试验过程中,应按下列项目进行基本性能试验:a)检验安全装置;b)滑块运行的各种规范操作试验,检验其动作的灵活与可靠;c)封闭高度调整试验,检验其动作的灵活性和连杆锁紧装置;d)行程长度的调整试验,检验其动作的灵活性;e)检验滑块行程、封闭高度指示器的正确性;f)检验计数器的正确性;JB/T10168-20005g)检验平衡器;h)检验附属装置;i)检验润滑装置;j)检验气动装置;k)检验液压装置;l)检验电气设备;m)检验送料装置。4.2.3装配质量检验按3.6的内容检验压力机的装配质量。4.2.4空运转试验4.2.4.1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6.5h。各行程次数下的空运转时间不应少于表4的规定。表4行程次数min–1时间hno0.5no+1/5Δn0.5no+2/5Δn1.5no+3/5Δn1.5no+4/5Δn1.5no+Δn1注1n0为压力机每分钟最小行程次数。2Δn为压力机每分钟最大行程次数与最小行程次数之差。4.2.4.2轴承、导轨等的温升压力机经空运转后,在下列零件发热最高的可测部位进行测量,其温升与最高温度不应超过下列规定:a)滑动轴承的温升不应超过40℃,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0℃;b)滚动轴承的温升不应超过40℃,最高温度不应超过70℃;c)导轨的温升不应超过15℃,最高温度不应超过50℃。4.2.5负荷试验每台压力机均应进行最大公称力试验。4.2.5.1采用打击刚体液压加载器或其他相应的方法进行模拟负荷试验。试验规范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试验力行程次数试验时间JB/T10168-20006kNmin–1hno1.5(no+nm)/21.550%公称力nm1.5no1(no+nm)/21.5100%公称力nm0.5注1no为压力机每分钟最小行程次数。2nm为压力机每分钟最大行程次数。4.2.5.2所有机构在负荷试验时,动作协调、可靠,零件不应有损坏现象,装有负荷指示装置时,应检验其工作正确性。4.2.6噪声检验按3.9的要求检验规定位置的噪声。4.2.7精度检验4.2.7.1压力机的精度应在满负荷试验后进行检验,其精度检验应符合JB/T8782的规定。4.2.7.2压力机出厂前应检验施力机构的总间隙及偏载间隙,其测试方法应按附录B(提示的附录)的规定,其允许值符合下列规定:a)施力机构总间隙允许值按式(2):10010.0][gPe+=········································(2)式中:[e]——压力机施力机构总间隙允许值,mm;Pg——压力机公称力,kN。b)按规定位置施加偏载方向的两端间隙之差不应大于0.20/1000。4.2.8送料装置检验4.2.8.1送料装置应安装在压力机上进行运转试验,检验其动作协调性与正确性。4.2.8.2送料装置验收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2.8.3在运转试验中,应对压力机送料装置进行工作精度的检验,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其允差不应大于±0.03mm。4.2.9寿命试验检查在两班制工作时,至第一次计划大修前的使用时间,应符合3.3.1的规定。4.2.10外观检验压力机的外观检验应符合3.10的规定。4.2.11包装检验压力机的包装检验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JB/T10168-200075包装、标志与运输5.1包装5.1.1压力机的零件、部件和附件的外露加工表面应涂封后再予以包装,其防锈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1.2压力机及其零件、部件的包装要求应符合JB/T8356.1的规定。5.2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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