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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1声明及提示一、发行人声明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领导成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三、主承销商声明主承销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对本期债券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四、投资提示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2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六、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一)债券名称: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2怀化债”)。(二)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0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81%制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1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四)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五)发行范围及对象:1、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2、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六)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七)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3释义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发行人/怀化城投/公司指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债券指总额为10亿元人民币的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主承销商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团指由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承销团协议指指主承销商与承销团其他成员签署的《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承销团协议》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各自承销的比例承担本期债券发行的风险,即在本期债券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4发行期限届满后,将未售出的债券按照各自承销比例全部购入,并按时足额划拨本期债券募集款项国家发改委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托管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和/或中国证券登记公司市政府/怀化市政府指怀化市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指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元指人民币元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5第一条债券发行依据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2〕657号文批准公开发行。第二条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一、发行人: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中路665号法定代表人:王小明联系人:尹建光、杨芬电话:0745-2720155传真:0745-2722922邮编:418000二、承销团(一)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何如联系人:潘思京、宁然、张柯、孙远扬、王雪、张旷怡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3层电话:010-88005350传真:010-88005099邮编:100033(二)副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6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张慎祥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电话:010-85130207传真:010-85130542邮编:100010(三)分销商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法定代表人:冯戎联系人:叶凡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电话:010-88085136传真:010-88085135邮编:1000332、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法定代表人:朱科敏联系人:刘婷婷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电话:021-50586660-8564传真:021-58201342邮编:200122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法定代表人:孔佑杰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7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街1号长安兴融中心西楼11层联系人:王晨昱电话:010-66412995传真:010-88086637邮编:100031三、债券托管机构(一)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0号法定代表人:刘成相联系人:田鹏电话:010-88170738传真:010-66168715邮编:100032(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总经理:王迪彬电话:021-38874800传真:021-58754185邮编:200120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育军电话:021-68808888传真:021-68804868邮编:200120五、审计机构: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彩田路交汇处联合广场A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8栋塔楼A701-A712法定代表人:饶永联系人:李海林、韦长英电话:0755-83732888传真:0755-82237546邮编:518026六、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法定代表人:刘思源联系人:杨文鹏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金鹰大厦B栋703B电话:021-51035670-8003传真:021-51035670邮编:200135七、发行人律师:湖南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216号维一星城国际9层负责人:秦希燕联系人:唐志电话:0731-84150066传真:0731-84155918邮编:410001八、偿债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分行住所: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中路360号负责人:贺定球联系人:徐新华电话:0745-2719167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9传真:0745-2719065邮编:418000第三条发行概要一、发行人: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债券名称: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简称“12怀化债”)。三、发行总额:10亿元人民币。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6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8.0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2.81%制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五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5.19%,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五、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六、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方式。投资者认购的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债券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的一级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托管记载。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10发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8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部分预设发行总额为2亿元。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之间采取双向回拨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根据市场情况对承销团公开发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数量进行回拨调整。八、发行范围及对象:(一)承销团公开发行: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证券账户或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九、发行期限: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的部分发行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3月28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协议发行的部分发行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3月26日止。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为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2年3月22日。十一、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十二、计息期限:自2012年3月22日起至2018年3月21日止。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年末分别按照发行总额25%、25%、25%、25%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最后4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十四、付息日:2013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22日为上一个计2012年怀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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