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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61JB/T54378-1999树脂砂混砂机产品质量分等(内部使用)1999-12-30发布2000-06-01实施国家机械工业局发布I前言为了提高产品的技术水平与制造质量,便于行业内统一对产品进行考核、定级,特修订本分等标准。本标准是在JB/T54378—94《树脂砂混砂机产品质量分等》的基础上修订的。本标准与JB/T54378—94的主要差异:——分等依据为JB/T54825—1999《铸造机械产品质量通用分等》;——技术依据为JB/T8498—1997《螺旋叶片式树脂砂混砂机技术条件》。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B/T54378—94。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军。本标准于1987年以JB/GQ.F3003—87首次发布,1994年9月标准号调整为JB/T54378—94。JB/T54378-19991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螺旋叶片式树脂砂连续混砂机的质量等级、质量分等要求、试验方法和抽样、评定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评定批量生产的螺旋叶片式树脂砂连续混砂机(以下简称混砂机)的质量等级水平。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5226.1—1996工业机械电气设备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13306—1991标牌JB/T1644—1991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3000—1991铸造机械型号编制方法JB/T5364—1991砂处理、清理设备涂漆技术条件JB5545—1991铸造机械安全防护技术条件JB/T8498—1996螺旋叶片式树脂砂连续混砂机技术条件JB/T54825—1999铸造机械产品质量通用分等3混砂机的质量等级本标准按混砂机的成品检验、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使用过程的质量检验三方面的质量水平和使用价值进行质量分等。本标准按混砂机达到的质量水平和使用价值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4混砂机的质量分等要求4.1使用性能和结构4.1.1合格品4.1.1.1混砂机应符合JB/T8498—1996中3.12.6的要求。4.1.1.2混砂机的结构应符合JB/T1644—1991中第3章的规定。4.1.2一等品4.1.2.1混砂机的结构应具有国际同类产品的一般水平,并合理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4.1.2.2其余同合格品。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12-30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树脂砂混砂机产品质量分等(内部使用)JB/T54378-1999代替JB/T54378—942000-06-01实施JB/T54378-199924.1.3优等品4.1.3.1混砂机的结构在新技术和新原理的运用、经济性、工艺性、标准化程度、人机关系等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并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达到近5年内的先进水平。4.1.3.2其余同一等品。4.2工作性能4.2.1合格品4.2.1.1混砂机各工作机构应相互协调、灵活、可靠,运转应平稳。4.2.1.2混砂机的卸料口应在有效工作范围内的任意位置上停稳,停机时悬臂部分不应自由移动。4.2.1.3停机后,混砂机内不应有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残砂。4.2.1.4混砂机的各工作机构与操纵机构应互相协调、运动平稳。4.2.2一等品同合格品。4.2.3优等品同一等品。4.3精度4.3.1合格品混砂机的精度应符合JB/T8498—1996中3.7、3.8.3和3.12.6的规定。4.3.2一等品混砂机的精度储备量不应少于20%。4.3.3优等品混砂机的精度储备量不应少于30%。4.4一般要求4.4.1合格品4.4.1.1混砂机的型号、名称应符合JB/T3000的规定。4.4.1.2混砂机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应贯彻有关互换性标准,内容完整、统一、正确无误,签发手续齐全。4.4.1.3电气系统应符合GB/T5226.1的有关规定。4.4.1.4液压系统应符合JB/T1644—1991中3.7.1的规定。4.4.1.5气动系统应符合JB/T1644—1991中3.7.2的规定。4.4.1.6润滑系统应符合JB/T1644—1991中3.7.3的规定。4.4.1.7轴承应密封和润滑良好,其温升不应大于35℃,昀高温度不应高于70℃。4.4.2一等品4.4.2.1轴承温升不应大于28℃。4.4.2.2其余同合格品。4.4.3优等品4.4.3.1轴承温升不应大于25℃。4.4.3.2其余同一等品。4.5可靠性4.5.1合格品JB/T54378-199934.5.1.1各紧固件连接处不应出现松动和产生断裂现象。4.5.1.2混砂机各工作机构应相互协调、灵活、可靠,运转应平稳。4.5.2一等品4.5.2.1出厂3年以内的混砂机应建有一定数量的可靠性跟踪调查档案,并应通过可靠性认定。4.5.2.2其余同合格品。4.5.3优等品4.5.3.1应对混砂机进行可靠性认定,认定目标值应达到近5年内国外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4.5.3.2其余同一等品。4.6安全、卫生4.6.1合格品4.6.1.1混砂机的安全防护应符合JB5545的有关规定。4.6.1.2混砂机的电气安全应符合GB/T5226.1的有关规定。4.6.1.3混砂机运转时不应有异常的冲击声和尖叫声,空运转时的噪声应不大于75dB(A)。4.6.2一等品4.6.2.1混砂机的噪声应不大于73dB(A)。4.6.2.2其余同合格品。4.6.3优等品4.6.3.1混砂机的噪声应不大于70dB(A)。4.6.3.2其余同一等品。4.7配套性4.7.1合格品4.7.1.1外购件、外协件应有合格证明文件,并能保证混砂机达到出厂要求。4.7.1.2随机附件、备件应齐全,并保证互换性和使用性。4.7.1.3对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配套产品应采用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4.7.2一等品4.7.2.1外购件、外协件应能保证混砂机达到一等品水平。4.7.2.2其余同合格品。4.7.3优等品4.7.3.1外购件、外协件应保证混砂机达到优等品水平。4.7.3.2其余同一等品。4.8造型和外观4.8.1合格品4.8.1.1混砂机的标牌内容应正确,字迹清楚,固定可靠,并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4.8.1.2混砂机造型与外观应符合JB/T54825—1999中4.8.1的规定。4.8.2一等品4.8.2.1混砂机的造型与外观应符合JB/T54825—1999中4.8.2的规定。4.8.2.2其余同合格品。JB/T54378-199944.8.3优等品4.8.3.1混砂机的造型与外观应符合JB/T54825—1999中4.8.3的规定。4.8.3.2其余同一等品。4.9包装4.9.1合格品4.9.1.1混砂机的包装应符合JB/T1644—1991中第7章的规定。4.9.1.2包装箱内零部件、附件、工具和技术文件应齐全。4.9.1.3随机技术文件应符合JB/T1644—1991中3.10的规定。4.9.1.4包装箱内实物应与装箱单相符。4.9.2一等品同合格品。4.9.3优等品同一等品。4.10材质和热处理4.10.1合格品4.10.1.1混砂机各种零件材质及热处理要求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4.10.1.2铸、锻、焊、钣金毛坯质量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文件的规定。4.10.1.3混砂叶片耐磨面的硬度值不应低于60HRC。4.10.1.4热处理零件工作部位的关键技术指标,主要零件应100%合格,一般零件检验项目的合格率不应低于85%。4.10.2一等品4.10.2.1热处理零件工作部位的关键技术指标,一般零件检验项目的合格率不应低于90%。4.10.2.2其余同合格品。4.10.3优等品4.10.3.1热处理零件工作部位的关键技术指标,一般零件检验项目的合格率不应低于95%。4.10.3.2其余同一等品。4.11零件加工质量4.11.1合格品4.11.1.1混砂机的零件加工质量应符合JB/T54825—1999中4.11.1的规定。4.11.1.2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不应低于85%,主要零件为:搅笼、叶片轴、叶片、定量泵。4.11.1.3主要零件关键项目合格率为100%,关键项目为:叶片轴两端轴颈的同轴度。4.11.2一等品4.11.2.1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不应低于90%。4.11.2.2其余同合格品。4.11.3优等品4.11.3.1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不应低于95%。4.11.3.2其余同一等品。4.12装配质量4.12.1合格品JB/T54378-199954.12.1.1混砂机混砂叶片与混合器壳体内壁的间隙不应大于3mm。4.12.1.2混砂机的主要结合面的要求应符合JB/T1644—1991中4.6的规定。4.12.1.3混砂机的部件、组件的装配应有完备的装配图样和装配工艺规程,装配质量以及装配到混砂机上的零部件均应符合有关规定。4.12.1.4在装配过程中,加工件不应磕碰、划伤和锈蚀,加工件的配合面及外露表面不应有修锉和打磨痕迹。4.12.1.5混砂机的移动、转动部件装配后,应运动平稳、灵活、轻便,无阻滞现象。4.12.1.6混砂机的重要结合面处,用0.04mm塞尺塞入的深度不应大于剖分面宽度的1/4(且昀大不超过30mm),塞入长度的总和不应大于剖分面外缘周长的10%,或用涂色法检验接触面积累计不应小于70%。4.12.2一等品4.12.2.1混砂机的重要结合面处,用0.03mm塞尺塞入的深度不应大于剖分面宽度的1/4(且昀大不超过30mm),塞入长度的总和不应大于剖分面外缘周长的10%,或用涂色法检验接触面积累计不应小于80%,色斑在全部结合面上均匀分布。4.12.2.2其余同合格品。4.12.3优等品4.12.3.1混砂机的重要结合面处,用0.02mm塞尺塞入的深度不应大于剖分面宽度的1/5(且昀大不超过20mm),塞入长度的总和不应大于剖分面外缘周长的10%,或用涂色法检验接触面积累计不应小于90%,且无色斑之处的昀大面积不应大于5%。4.12.3.2其余同一等品。4.13涂漆和防锈4.13.1合格品4.13.1.1混砂机的涂漆应符合JB/T5364的规定。4.13.1.2混砂机的防锈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4.13.2一等品同合格品。4.13.3优等品同一等品。4.14用户评价和对用户服务4.14.1合格品4.14.1.1用户评价混砂机能够满足要求。4.14.1.2制造厂应建立用户档案,出厂3年以内的混砂机建档率不应低于65%。对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能够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处理,处理率100%,并提出改进措施,组织落实。4.14.1.3制造厂能对用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培训,能及时提供用户在使用混砂机过程中维修、指导等服务,并及时供应齐全的备品、备件。4.14.2一等品4.14.2.1用户对混砂机使用效果评价良好。4.14.2.2出厂3年以内的混砂机建立跟踪档案率不应低于75%。4.14.2.3其余同合格品。JB/T54378-199964.14.3优等品4.14.3.1用户评价混砂机性能优良。4.14.3.2出厂3年以内的混砂机建立跟踪档案率为100%。4.14.3.3其余同一等品。5试验方法混砂机的试验方法应符合JB/T8498—1997中第4章的规定。6抽样、评定方法6.1抽样方法应按JB/T54825—1999中6.1的规定。6.2评定方法混砂机的质量评定方法应按JB/T54825—1999中6.2的规定。JB/T54378-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树脂砂混砂机产品质量分等(内部使用)JB/T54378-1999*机械科学研究院出版发行机械科学研究院印刷(北京首体南路2号邮编100044)*开本880×12301/16印张3/4字数14,0002000年6月第一版2000年6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500定价15.00元编号99-1627机械工业标准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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