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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S22吉林省地方标准DBS22/028—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山泉水2014-07-30发布2014-08-30实施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DBS22/028—2014I前言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本标准起草人:李滢倩、杨忠、华蕾、刘静秋、杨波、王岩、王莹、李海燕、柴竹林、侯宇、李媛媛。DBS22/028—20141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饮用山泉水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的饮用山泉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8538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GB1732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GB19298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饮用山泉水drinkingmountainspringwater采用从山体自然涌出或经钻井采集的,未受污染且未经过公共供水系统的水源,经过适当工艺处理,保留水源中原有矿物质,且不添加任何化学物质,密封于包装容器中可供直接饮用的水。4技术要求4.1水源水质要求水源水质应符合GB/T14848中Ⅱ类水的规定。4.2水源卫生防护要求4.2.1水源地必须设立卫生防护区,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标志。4.2.2卫生防护区须符合下述要求,并有卫生防护区图。4.2.3第一区为严格保护区。取水点应有防护设施,在取水点外围半径15m的范围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不得放置与取水设备无关的其他物品。4.2.4第二区为限制区。在山泉水水源外围不小于30m范围内,不得设置居住区、工厂、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DBS22/028—201424.3原料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4.4特征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特征指标项目要求检验方法电导率(25℃±1℃)/(µS/cm)≥10GB17323附录A偏硅酸/(mg/L)≥1.5GB/T85384.5其他指标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GB19298的规定。5标签除了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外,还应标注饮用山泉水的水源地所在乡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DBS22 028-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饮用山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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