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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范文(十一篇)第一篇范文:我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我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近年来,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我市的“两新”组织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本文紧密结合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实践,深入分析制约“两新”组织党组织发展的问题,积极探寻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机制和办法。一、主要做法(一)抓组建,重视“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面的拓展。市委组织部门坚持因企制宜、分类指导和灵活组建的原则,按照“四个必须”的要求,采取单独、联合、挂靠等多种方式,加快新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步伐。(二)抓指导,重视“两新”组织党组织能力的提高。按照属地管理的办法,各县、区分别成立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委员会,主抓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建立市、县(区)领导干部联系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市、县(区)领导通过调研、检查等方式,积极为新经济组织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抓基础,重视“两新”组织党组织整体素质的提升。一是选好配强新经济组织支部书记。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三是加大党员发展工作力度。(四)抓载体,重视“两新”组织经济和党务工作的互动和双赢。按照建设“五个好”“两新”党组织的目标要求,以开展“立岗敬业”主题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在促进“两新”组织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抓制度,不断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规范化。我市注重加强非公党建各项制度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党建各项制度的应有作用,使非公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非公党建制度化建设扎实推进。(六)抓文化,重视“两新”组织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彰显。“两新”组织在党建工作中注重在员工中塑造和养成荣辱与共、企兴我荣的团队意识,追求“两新”组织发展和实现个人价值的有机统一。(七)抓和谐,重视“以人为本”核心理念的践行。“两新”组织党组织将构建和谐“两新”组织、和谐社会作为己任,努力做到关爱社会、回报社会。二、存在问题当前我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规模以下的新经济组织和部分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的组建率和覆盖率不高,党组织的作用发挥有限。(二)党员素质参差不齐,给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三)党组织活动缺乏针对性、结合性和新颖性,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问题比较突出。(四)“两新”组织员工流动大,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亟待加强。(五)“两新”组织党务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待增强。(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尚未理顺和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比较明显。(七)少数业主和党员干部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足。三、成因分析(一)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理论上的规范和指导滞后于实践的发展是重要原因。当前,除了《党章》第32条第三款和《公司法》第十九条中有指导“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原则规定外,其他相关的指导性理论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并不多,这同日益发展的“两新”组织的形状不符。(二)思想认识上的偏差是主要原因。“两新”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是有关的。有人认为在“两新”组织没有必要设立党组织;有人认为当前工作的着重点应当放在国有企业、农村等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有的企业主担心党组织会“外行领导内行”,影响生产秩序等等。有的党员“受雇用”思想严重,组织观念淡薄,放松了党性要求。(三)党员流动性大、党务干部缺乏是关键性原因。“两新”组织的用工灵活,员工流动性大,党员也不例外。党组织负责人中有不少以前未从事过党务工作,对在新形势下对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底气不足。(四)“两新”组织党组织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是内部原因。在“两新”组织中,一些党组织把自己定位为一般的群众性组织。有的党员主动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有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党的制度、机制建设不健全。以上情况制约了党组织的能力建设和先进性作用的发挥。(五)体制性因素是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如党员管理方式的统一性与“两新”组织党员流动性大的矛盾,要求党员保持先进性与少数“两新”组织中党员趋利思想倾向的矛盾等,又如在组织设置和领导体制上,有的“两新”组织实行兼职化,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组织的相对独立性,制约了保证监督作用的全面发挥。四、对策思考(一)突出发展、把握核心,正确处理好“两新”组织党组织与“两新”组织的关系。“两新”组织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意识,坚决克服“雇用”思想,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切实担负起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努力成为“两新”组织中的政治核心。“两新”组织党组织要正确处理好同“两新”组织的关系,通过工作努力实现“双赢”。“两新”组织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范围应具体化。党组织要保证和支持业主依法行使职权,组织党员带头执行决策,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二)创新理念、改进方式,积极探索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一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更多地体现“两新”组织党组织教育、引导、团结、服务的功能,把工作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二是在活动内容上,要本着“小型、分散、业余、务实”原则,开展党的活动。三是在工作思路上,要引导“两新”组织党组织灵活设计党的活动,将原来的以大型集中活动为主变为以分散活动和小型活动为主的方式,增强活动的适应性。(三)强化培训、提高素质,不断提高“两新”组织党员干部工作管理水平。加大“两新”组织党务干部选拔培养力度,挑选优秀人才担任“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要引入竞争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要注重加强对“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党建工作的业务培训。市委组织部门要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举办“两新”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具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素质和条件的书记队伍。(四)疏通渠道、健全制度,为“两新”组织党建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证和政策支持。“两新”组织党务活动经费是加强党建工作的基础。要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07]25号)和新修改的《公司法》的规定。我市可借鉴东部发达地区的做法,克服“两新”组织党务活动经费主要由内部自筹的办法,试行党组织活动经费在公司管理费中列支税前扣除的制度。经费问题的解决,为加强“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提供了长久的物质保证,也更加有利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五)促进和谐、强化领导,建立健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两新”组织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要进一步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形成整体合力,大力营造党委统揽全局,区县组织部综合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领导格局;要健全和完善“属地管理为主、行为管理为辅”的管理机制。从实际出发,形成单位、社区、行业和挂靠等不同的管理模式。我市应以块为主、以条为辅的属地管理模式较为适宜;要坚持分类指导,抓示范组织,抓大带小,抓先进带后进,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制,从领导体制上保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指导制度,包括对党组织的组建和管理模式,党员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党员的吸收和发展,党组织与企业、企业主关系的处理等问题,要在有效指导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第二篇范文: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推荐)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调查与思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市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数量种类不断增多,活动领域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重要领域,随着新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和状大,如何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所面临一项艰巨任务,是当前亟待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一、我市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现状我市现有各类社会团体87个,有团体会员672人,个人会员72238人,有党员3521人,其中市个(私)协会和市装饰材料协会已建立党支部;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有从业人员231人,有党员25人,目前民办非企业单位均未建立党组织;有各类中介机构22个,有从业人员114人,有党员15人,已建立党组织的1个。目前,绝大多数社会组织未建立党组织及党建工作薄弱存在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原因,即:在客观上,一是社会团体的会员人事和组织关系一般都在原单位,社会团体对会员的管理都是松散式管理,一年最多组织3—4次会议或活动,把会员集中到一起,部署工作,学习交流,其余时间会员都是在各自的行业或单位工作和学习,接受所在行业和单位的管理。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介机构规模都很小,绝大多数都是夫妻两人开店,再请一两个小工帮忙,党员人数大多数都在3人以下或根本就没有党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条件;在主观上,一是一些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抓好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机制不健全,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二是一些社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中介机构负责人对建立党组织心存顾虑,认为资产属个人所有,没有必要建立党组织,担心党组织活动多,影响生产经营,加重单位负担。三是一些在新社会组织中从业的党员只顾忙于生计,党性观念有所谈薄,参加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不高。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思考和建议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建立健全新型社会管理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两新”组织既是各类群众比较集中的领域,也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员比较集中的领域,我们党要不断增强阶级基础,扩大群众基础,就必须切实加强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的党建工作,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妥善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为此,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迫在眉睫,任重道远。(一)广泛开展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各镇(街道)和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我市新社会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摸清各类新社会组织的性质特点、成员构成、分布状况、隶属关系、活动内容,要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区别情况分类指导,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和新社会组织的基本特点出发,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确保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二)采取多种形式扩大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一是专职工作人员或从业人员中的党员人数达3名以上(包括3名)的新社会组织,要单独建立党组织。二是专职工作人员或从业人员中的党员人数在3名以下的新社会组织,要采取联合组建、挂靠业务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组建等多种形式,确保新社会组织的党员都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是没有党员,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新社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选派党性强、业务精、威信高的同志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做好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党的工作覆盖到所有依法登记的新社会组织。(三)明确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职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市委组织部和相关部门党组织要指导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明确定位,强化职责,切实做好工作。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新社会组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支持新社会组织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发挥各自的作用;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积极促进新社会组织的发展和进步;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从实际出发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四)理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管理关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党建工作,原则上由其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领导管理,登记管理机关党组织和所在地镇(街道)党委协助指导管理;社会中介组织党建工作,原则上由所在地镇(街道)党委领导管理,登记管理机关党组织协助指导管理。个别情况特殊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按实际情况明确领导管理关系。(五)切实加强对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必须明确:各镇(街道)党委书记和业务主管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抓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新社会组织登记管
本文标题:我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总结范文(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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