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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81.060Y24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739-2007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2007-10-29发布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2008-01-01实施DB37/739-2007前言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轻工业办公室、山东省硅酸盐研究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文和、王磊、马林慧、李伦、张儒岭、樊震坤。IDB37/739-2007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1233.13.23.33.43.53.6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日用陶瓷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能源消耗以下称能耗)限额的范围、基本要求、核算方法及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日用陶瓷生产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587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GB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3532日用瓷器GB5000日用陶瓷名词术语GB8222企业设备电能平衡通则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是用于本标准。日用陶瓷产品综合能耗在统计报告期内,日用陶瓷产品生产全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总量,包括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各种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不包括基建技改等项目建设消耗的、生产界区内回收利用的和向外输出的能源量。日用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日用陶瓷合格品单位产量表示的综合能耗,包括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以及分摊到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的能耗量和体系内的能耗损失量。日用陶瓷生产界区从原料、水、辅助材料和能源经计量进入工序开始,到日用陶瓷成品入库的整个生产过程。由主要生产系统工艺装置、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设施三部分组成。主要生产系统日用陶瓷从原料加工、成型、烧成、彩烤到成品包装的有关工序组成的工艺过程和装备。辅助生产系统为生产系统配置的工艺过程、设施和设备。其中包括动力、机修、供水、供汽和厂内原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装置。1DB37/739-2007附属生产系统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44.14.255.15.25.2.1能耗数据统计能耗统计范围4.1.1日用陶瓷产品生产系统能源消耗应包括日用陶瓷生产界区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量和二次能源量。能耗工质(如水、压缩空气等)不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其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应统计在能源消耗量中。4.1.2日用陶瓷生产界区外企业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耗量和损失量应按消耗比例分摊。4.1.3回收利用日用陶瓷生产界区内产生的余热、余能不应记入能源消耗量中,供界区外装置回收利用的应按其实际回收的能量从本界区能耗中扣除。统计方法及管理4.2.1各种能源的热值应折合为统一的计算单位标准煤。各种能源的热值应以企业在统计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应用附录B中各种能源标准煤参考系数。4.2.2能源消耗量的统计、核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能重复,也不能漏计。4.2.3企业综合能耗的统计、核算必须按相关的国家标准、核算规程,由企业的归口(专业)部门完成。4.2.4企业应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计算和能耗考核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计算方法日用陶瓷企业综合能耗的计算综合能耗是规定的耗能体系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方法和单位分别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日用陶瓷企业综合能耗等于企业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与该种能源的当量值的乘积之和。E=∑(es×ρs)…………………………………………………(1)式中:E——日用陶瓷企业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s——日用陶瓷生产中消耗的第s种能源实物量,单位为实物单位;ρs——第s种能源的当量值;n——企业消耗的能源种数。nS=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的计算日用陶瓷的单位产量综合耗能等于该产品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耗能与该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耗能之和。Edi=Ezi+Eji…………………………………………………(2)式中:Edi——日用陶瓷的单位产量综合耗能,单位为吨标准煤/吨瓷(tce);Ezi——日用陶瓷的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耗能,单位为吨标准煤/吨瓷(tce);Eji——日用陶瓷的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耗能,单位为吨标准煤/吨瓷(tce)。产品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耗能的计算2DB37/739-20075.2.1.15.2.1.26日用陶瓷的单位产量直接综合耗能等于生产该种产品的直接综合耗能量除以统计报告期内产出的合格品量数。Ezi=…………………………………………………(3)Eczi式中:Eczi——日用陶瓷的直接综合耗能,单位为吨标准煤(tce);Mi——统计报告期内产出的日用陶瓷的合格品量数,单位为吨(t)。日用陶瓷的直接综合耗能等于主要生产系统生产该种产品所消耗的各种能源(含耗能工质耗能)实物量与相应的能源当量值乘积之和。Eczi=∑(es×ρs)zi…………………………………………(4)式中:n′——日用陶瓷直接消耗的能源种数。5.3产品单位产量间接综合能耗的计算企业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在统计报告期内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分摊到该产品上的综合能耗量。Eji=………………………………(5)Min′S=1(Ef+Ef′+Ef″)§iMi式中:Ef——辅助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f′——附属生产系统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Ef″——本行业规定的各种非生产性损耗,单位为吨标准煤(tce);§i——日用陶瓷的间接能耗分摊系数。技术要求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见表1。表1日用陶瓷产品能耗限额综合能耗限额(吨标准煤/吨瓷)产品名称2008年2010年2012年备注细瓷≤2.65≤2.52≤2.44二次以上烧成细瓷≤0.95≤0.90≤0.87一次烧成普瓷≤0.80≤0.76≤0.74炻器≤0.65≤0.62≤0.603DB37/739-2007附录A(资料性附录)各种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和能耗工质平均折算热量序号能源名称单位平均低位发热量折标准煤系数(千克标煤/千克)1原煤千焦/千克(千卡/千克)20934(5000)0.71432焦炭千焦/千克(千卡/千克)28470(6800)0.97143油田天然气千焦/立方米(千卡/立方米)38979(9310)1.33004气田天然气千焦/立方米(千卡/立方米)35588(8500)1.21435发生炉煤气千焦/立方米(千卡/立方米)5234(1250)0.17866水煤气千焦/立方米(千卡/立方米)10467(2500)0.35717热力(当量)0.03412千克标煤/兆焦(0.14286千克标煤/1000千卡)8电力(当量)千焦/千瓦时(千卡/千瓦时)3601(860)0.1229千克标煤/千瓦时9蒸气(低压)吨3765.60(兆焦/吨)90(万千卡/吨)128.6千克标煤/吨10新鲜水吨7.5350兆焦0.2571千克标煤11软化水吨14.2347兆焦0.4857千克标煤12压缩空气立方米1.1723兆焦0.0400千克标煤13氧气立方米11.7230兆焦0.4000千克标煤14乙炔立方米243.6722兆焦8.3143千克标煤(按耗电石计算)15电石公斤(千克)60.9188兆焦2.0786千克标煤(按平均耗焦炭,电等计算)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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