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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1021—2009种鸡沙门氏菌病净化技术规范TechnologyspecificationonEradicationofSalmonellosisgallinarumForBreedingBird2009-10-21发布2009-10-21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1021—2009前言鸡沙门氏菌病是由沙门氏菌属中的一种或多种沙门氏菌引起鸡的急性或慢性传染病。根据病原和表现症状等的不同,临床上分为鸡白痢、鸡伤寒、鸡副伤寒。引起鸡副伤寒的沙门氏菌也能广泛感染人和其他动物,因此鸡沙门氏菌病在公共卫生上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了预防、控制和消灭鸡沙门氏菌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本标准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兽医防疫标准而制定。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丹俊、潘孝成、赵瑞宏、程宝艳、胡晓苗。本标准首次发布。DB34/T1021—2009种鸡沙门氏菌病净化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确定了鸡沙门氏菌病净化的检测方法、净化方法、净化标准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种鸡场鸡沙门氏菌病的控制和净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NY/T536鸡伤寒和鸡白痢诊断技术NY/T1167畜禽场环境质量及卫生控制规范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NY5027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T5038无公害食品家禽养殖生产管理规范NY/T5339无公害食品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鸡沙门氏菌病鸡沙门氏菌病是由沙门氏菌属中的一种或多种沙门氏菌引起鸡的急性或慢性传染病。3.2净化对某病发病地区采取一系列措施,达到消灭和消除传染源的目标。4检测方法按NY/T536标准中相关检测方法进行。5净化方法5.1检疫淘汰阳性鸡5.1.1临床观察淘汰在开展血清学检测之前,对有鸡白痢、鸡伤寒和副伤寒临床表现的病鸡或疑似病鸡予以淘汰处理。5.1.2血清学检测淘汰鸡转入产蛋舍前(13~15周龄)进行第一次普检,入舍后2周进行第2次普检,淘汰所有的阳性鸡。以后每隔半个月抽检一次,如出现阳性,再进行普检,直到连续两次均不出现阳性后改为6个月抽检一次。DB34/T1021—20095.2投喂高敏抗菌药物通过药敏试验筛选对鸡沙门氏菌的高敏药物,避免使用对产蛋有不良影响的药物,采取饮水或拌料形式投服。每次投服1~2个疗程,每个疗程3天~5天;或选择两种高敏药物交替各投喂1个疗程。5.2.1饮水投药采取集中给药的方法,按照鸡群全天的饮水量计算出全天用药量,将全天用药量分成两半,上、下午各投服一半。每次投药前根据气温高低将鸡群停水2小时~3小时,计算好鸡群在一小时内的饮水量,按确定剂量将药物加入水中溶化均匀后投喂。药物水饮完后换成清水或添加复合多维的水供鸡群自由饮用。5.2.2拌料投药采取集中给药的方法,按照筛选出的高敏药物用量要求和鸡群全天采食量计算出该鸡群全天用药量,按照全天用药量将药物均匀拌入上午或下午的喂料中集中投服。投药后必须保证充足的清洁饮水。5.3严格执行综合性卫生防疫措施5.3.1优化饲养方式采用“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5.3.2加强引种检疫按照NY/T5339的要求进行。从其他场引入种鸡时,应要求对方出具沙门氏菌病净化证明和其他相关的检疫合格证明。5.3.3严格隔离制度种鸡引入后至少隔离饲养观察60天,经检测确认健康,并按照本场免疫程序进行常规免疫后方可调入鸡场。5.3.4鸡场环境控制搞好鸡场环境卫生,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按NY/T1167操作并符合其要求。5.3.5鸡舍环境控制在保证鸡舍内适宜温度的条件下,保持鸡舍干燥,加强通风换气,减少或降低鸡舍内有害气体含量,以提供鸡群良好的舍内生活环境。按NY/T1167操作并符合其要求。5.3.6饲养密度控制根据不同品种(系)、不同生理阶段和不同饲养方式下鸡的饲养要求,合理安排饲养密度,应符合NY/T5038的要求。5.3.7饲料质量控制所喂的饲料品质应符合GB13078的要求。5.3.8饮水质量控制供给充足的清洁饮水,每天清洗饮水器具,定期清洗和消毒饮水管道,饮用水水质应符合NY5027的要求。5.3.9鸡场卫生消毒措施鸡场应加强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定期进行全场环境、鸡舍、孵化室的消毒。应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并应注意同类消毒药的交替。5.3.10场内环境消毒鸡场内应设置净道和污道,对场内道路的地面和明沟表面可用2%的烧碱水喷洒消毒;空气可用0.2%过氧乙酸喷雾消毒。平时预防一般一周消毒一次,发病时可2天~3天消毒一次。5.3.10.1舍内环境消毒鸡舍在有鸡的状态下,要选用无刺激或刺激性小的消毒药进行舍内环境消毒,平时预防一般一周消毒1次~2次,发病时可2天~3天消毒一次;空舍鸡舍在清扫、冲洗干净后,地面和墙壁可用2%的烧碱水喷洒消毒,空气可采取福尔马林熏蒸消毒,从空舍到下次进鸡前至少反复消毒2次以上。5.3.10.2笼具消毒DB34/T1021—2009金属笼具采取火焰消毒或其他对笼具没有腐蚀作用的消毒剂进行消毒。5.3.10.3饮水器具消毒选用过氧化氢或有机酸类清洁消毒剂,在有鸡的状态下,按照饮水消毒的浓度加入储水器中,既可消毒又可减少管道污染;在空舍时可按清洗管道的浓度将消毒剂稀释注满储水器和管道中,停留6~12小时放出,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即可。5.3.10.4带鸡消毒选用无刺激或刺激性小的消毒药带鸡喷雾消毒;消毒时机宜选择在有阳光的、相对温暖的中午时分,平时预防一般一周消毒1次~2次,发病时可2天~3天消毒一次,但有呼吸道疾病的鸡群不宜带鸡喷雾消毒。接种活疫苗前后3天不能带鸡消毒。5.3.10.5种蛋、孵化室及其用具消毒不同鸡舍收集的种蛋,先在本鸡舍的存放间内用福尔马林熏蒸消毒,或用其他高效消毒剂喷雾消毒一次后再送往孵化室。孵化室地面和墙壁可用2%的烧碱水喷洒消毒,室内空气、孵化箱和入孵种蛋可采取福尔马林熏蒸消毒。出雏箱采用一次性的纸箱或使用经过严格消毒的塑料箱,对使用后的塑料蛋箱和出雏箱在返场后应先浸入2%的烧碱水或其他适宜消毒药水中消毒2小时~3小时取出,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5.3.10.6人员和车辆等物品的消毒控制人员出入,鸡场和各鸡舍门口应设立消毒池,定期更换消毒药水。进入鸡场的车辆除过消毒池消毒外,还应对车身进行喷洒消毒;饲养、管理等人员可采取淋浴、衣物可采取紫外线照射等方法消毒;衣、帽、鞋等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可采取浸泡、高压灭菌等方法消毒;另外一线生产人员严禁串舍,生产工具不得混用。5.3.11定期监测措施定期对鸡场、鸡舍、孵化场的环境、饮水、弱雏及死亡鸡胚进行细菌学的监测。5.3.12无害化处理措施对病死鸡、蛋壳和鸡粪等鸡场及孵化场内的废弃物按GB16548和NY/T1168的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5.3.13杀虫灭鼠措施定期开展杀灭蚊虫、苍蝇和老鼠等工作,消灭传播媒介和传染源。6净化标准在连续两次(间隔30天)作全群全血平板凝集试验均为阴性后,定为假定健康鸡群。以后每3个月进行一次抽检,抽检比率根据被检鸡群大小而定,5000只以上的鸡群按5%比率抽检,5000只以下鸡群按10%比率抽检;如再连续两次检测为阴性时,即为达到净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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