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db52 522-2007 挂面
ICS 67.060 备案号: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 DB52/522-2007挂面2007-08-10发布2007-9-30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52/522-2007 I 前言本标准4.1、4.3~4.6及8.1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由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和黔西南州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负责起草。兴义市面粉厂、贵阳云岩粮油食品开发公司参与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旭东﹑寻思颖﹑罗微﹑田志强﹑杨黎﹑李春宇、黄卫红、郑绍国﹑邵卫东、王海﹑班廷英﹑李春宇、董剑。DB52/522-2007 1 挂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挂面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挂面。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5009.182面制食品中铝的测定GB5517粮食酸度测定方法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12457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18415小麦粉中过氧化苯甲酰的测定方法GB/T20188小麦粉中溴酸钾的测定离子色谱法LS/T3212挂面LS/T3202面条用小麦粉LS/T1104面条类生产工业用语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LS/T1104的术语。4要求4.1原辅料要求4.1.1小麦粉应符合LS/T3202的要求。4.1.2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4.1.3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和有关规定。4.2规格4.2.1普通挂面h和花色挂面DB52/522-2007 2 产品长度范围在100mm~400mm,每10mm为一个规格,偏差小于等于±4mm;厚度0.06mm~1.4mm;宽度0.8mm~10.0mm。或企业根据产品的不同类别和工艺自定。4.2.2手工面产品长度范围在100mm~400mm,每10mm为一个规格,偏差小于等于±4mm,直径见表1。或企业根据产品的不同类别和工艺自定。表1手工面直径项目要求一级品二级品合格品直径d(mm)d0≤90.9<d≤1.20d>1.204.3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感官指标项目要求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一级品二级品合格品外观--粗细均匀、光滑整齐、形态良好粗细较均匀、较光滑整齐、形态较好粗细不均匀、光滑整齐差、形态差烹调性煮熟后口感不粘,不牙碜,柔软爽口。煮熟后汤色清口感不粘,无牙碜,柔软爽口,无断条煮熟后汤色较清口感不粘,无牙碜,柔软爽口, 无明显断条煮熟后汤色稍浑口感不粘,无牙碜,柔软爽口, 有少量断条色泽正常, 均匀一致气味正常, 无酸味、霉味及其它异味4.4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普通挂面花色挂面手工面一级品二级品一级品二级品三级品不整齐度/(%)≤8.015.015.0--弯曲折断率/(%)≤5.015.015.0--熟断条率/(%)≤05.05.0--自然断条率/(%)≤3.08.08.02.05.010.0烹调损失/(%)≤10.015.015.0101215盐分(以NaCl计)/(%)≤--9.0水分/(%)≤14.5酸度[(0.1mol/LNaOH)mL/10g]≤4.0过氧化苯甲酰/(g/kg)≤0.06溴酸钾不得检出铝(干样品,以Al计)/(mg/kg)≤1004.5食品添加剂4.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4.5.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DB52/522-2007 3 4.6净含量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观指标5.1.1外观、色泽和气味: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白色磁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视法、鼻嗅法、口尝(需要时熟化)法检查。5.1.2直径:用千分尺测定。5.2规格从样品中任意抽取挂面10根,用直尺(1mm)测量其长度。计算算术平均值。5.3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4酸度按GB5517规定的方法测定。5.5不整齐度、自然断条率、弯曲折断率、熟断条率、烹调损失、烹调性按LS/T3212规定的方法测定。产品长度小于180毫米时,以实际长度进行测定。5.6盐分按GB/T12457规定的方法测定。5.7过氧化苯甲酰按GB/T18415规定的方法测定。5.8溴酸钾按GB/T20188规定的方法测定。5.9铝按GB/T5009.182规定的方法测定。5.10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规格、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不整齐度(手工面不检)、自然断条率、弯曲折断率(手工面不检)、熟断条率(手工面不检)、烹调损失、烹调性、酸度、盐分(仅手工面检)。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7.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4.2~4.6的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的试制鉴定时;b)停产6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时;c)正式生产后,如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d)交收检验不合格时;e)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7.4组批规则DB52/522-2007 4 以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品种且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7.5抽样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并在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少于1000包,随机抽样20包。样品分成2份,送检验机构,1份用于检验,1份备查。7.6判定规则产品经检验,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为该批产品合格。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允许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结果还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应符合GB7718的规定。8.2包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且必须整齐美观、不松散,无破损。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8.3运输运输产品的工具必须干燥、洁净,严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运和混贮。运输过程应轻拿轻放、防雨、防晒。8.4贮存产品贮存应保持洁净、通风、干燥。8.5保质期产品可根据不同季节、产品的不同类别及工艺,在产品包装或其他标识上作出保质期的具体规定。
本文标题:db52 522-2007 挂面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762924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