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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解读与探讨老卜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专家简介男、37岁、汉族、管理咨询师、管理培训师、人力资源法务师、乌鲁木齐市晨报特聘法律专家,上市公司劳动关系规范化专家、西北区开辟“劳动用工风险正确规避课”第一人,多家人力服务机构法务主任顾问。主要研究课程:《用工风险正确规避》《工伤处理操作实务》《上市公司劳动关系标准化》《劳动纠纷现场研判解决》《员工心理和人力资源沟通技巧》《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解读与探讨》《常见的招聘失误&员工离职对单位的赔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保补贴政策解读》《财务会计如何与人力资源合理相结合》--老卜讲堂--劳动监察学会5群号码50815719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全文(2013年7月1日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2008年《劳动合同法》中旧文(第五十七条-六十七条)--对劳务派遣的规定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第六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新法的条文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四、将第九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决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新法出台后的担心和疑惑各种说法(参考资料)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涉及的是劳务派遣员工,现在“新法”已经颁布,对劳务派遣的适用要求愈加严格,特别是对派遣“三性”的规定。对“临时性”、“替代性”的界定并没有分歧,现在可供操作的也就只有“辅助性”这个层面了。我们公司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目前在各个岗位上都有派遣员工,有些岗位并不符合劳务派遣的“三性”要求,但是公司是国有企业,没有那么多人员编制,对于被派遣的这些人员,公司要怎么处理?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对于使用的劳务派遣工超过规定比例的,是否会直接导致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直接无效,从而导致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直接用工关系呢?我想这是大家比较关注的。之前孙梅梅女士提出的疑惑也是针对于此。假设,超过比例,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的合同无效,这就导致员工与用工单位形成直接劳动关系。但是,这对于国企等用工单位,因为受到人员编制的限制,在落实上是不现实的。就目前来看,对那些使用劳务派遣工超过一定比例的用工单位,采取的罚则为罚款。至于其他的罚则,尚待相关法规出台后方可知晓。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关于“同工同酬”正解:①所谓同工,不仅指同样的工作,还应包括同等的劳动能力、技能和同等的劳动成果;②同工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相同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付出相同的劳动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③只有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劳动者才可能取得同酬。而且这里的同酬只指工资,不包括保险福利话说:这如何界定不仅是给企业出的难题,更增加了同工同酬的不确定性,光这一点,我就表示灰常无奈,同样三性岗位也是浮云一朵!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比较有争议的是劳动报酬明显低于正式员工这一点,此时涉及劳务派遣员工与用工单位正式员工之间的同工同酬问题。关于“同工同酬”,具体怎么界定,存在一定的分歧。“同工”,一般指相同的工作岗位,相同的工作内容,相同的工作能力,相同的工作绩效表现。就《劳动合同法(修订)》来看,新增了用工单位制度适用上的一个平等适用性;“同酬”,相同的劳动报酬,即工资,大家并没有异议,分歧主要集中在福利上。我们认为,“同酬”针对的是劳动报酬,并不包括福利。原因有二:1.从《劳动合同法(修订)》的过程来看,在一稿草案中,同酬是明确规定包含劳动报酬和福利分配的,但在公布的终稿上,并没有限定福利;2.从实际操作落实上来看,要保证福利分配上的一致,可能性几乎为零,特别是像国有企业等一些用人单位,其在编正式员工享受的包括补充公积金在内福利待遇是很高的,如果实现正式工与派遣员工福利分配上的一致,所需的费用必将远远超过其能承担的范围。比如:向用工单位提出为自己补缴住房公积金。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1)“保留派”:继续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如何提前控制劳务派遣的“用工比例”?2)“回归派”:调整为自主用工的单位,如何减低“派遣切换”操作中带来的动荡?3)“转化派”:另觅他途的单位,如何审视外包操作的巨大风险相关内容导读“风险”采购人员必备的财务知识-专业的财...上海2013-7-19(2天)采购人员必备的财务知识课程使采购人员能够掌握基本的财务知识,读懂常用财务报表;掌握三大主要的财务分析指标和改善方法;建立清晰的风险控制意识,强化现金流意识,提高资金运作...4)“观望派”:未实施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如何增强新雇佣环境下“灵活雇佣”?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讲师选聘平台修正法案实施,我们怎么样?这问题最头痛,最近联通的派遣转外包弄的沸沸扬扬,谁又敢顶风作案?话说回来我们一半的派遣员工的安置是个重点问题。这个外包公司给出了几个思路,非常不错,看企业自身情况,大家可以借鉴一下(附图)我们派遣员工占一半,如果转为自有,估计老板会杀了我,如果都外包,员工杀了我!最终考虑,可以部分优秀派遣员工转自有,根据岗位、业务特性部分外包。找讲师,就上中华讲师网中国最大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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