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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十八篇)第一篇范文:资助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资助管理工作自查报告为加强学生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管理力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实施,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管理工作,确保了每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同学按时足额领取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资助工作也得到顺利开展和落实。根据《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函(2021)171号文件的精神,我校对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学生资助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国家政策,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切实做好两项资助管理工作,学校在开学初专门重新组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招生办、办公室以及财务室负责人、各专业部政教副主任、全体班主任、管学籍和资助的专管教师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和免学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方面的分工,真正做到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设立政教处为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管理工作办公室(同时设政教处的电话作为反映情况和投诉电话:*******),计算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齐全。为使这两项惠民工程深入人心,学校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录取新生时,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有关精神与录取通知书一并发给学生,要求学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新生到校后,在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宣传专栏张贴有关政策文件,安排班主任老师向学生作详细宣传讲解并主动与家长联系,解释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确保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二、加大信息填报工作力度,及时完成资助信息填报根据省厅有关要求,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每学年开学初及时组织力量填报当年新生信息并导入全国中职学生电子注册与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贵州省学籍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并认真完成有关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统计表格的填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为使工作准确无误,我校及时组织人员对系统查重中出现有重复信息学生逐一进行甄别,对已退学离校的同学及时做好信息撤销处理;对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提交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对其他学生有出现“自理口粮”和“家庭户”等情况,要求提交派出所有关“农村户籍证明”确认后,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确保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系统数据与纸质报送资料一致。三、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及时推行中职学生资助卡,并规范工作流程和做好学生资助材料归档工作学校根据国家《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了《******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学校国家助学金申报和发放程序》,《******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生免学费管理实施细则》和《******贫困学生减免学费评定办法》。在宣传专栏中公布两项资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流程:(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老师负责接收本班级学生填报的《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免学费申请表》,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初审。(2)各班级班主任组织对本班级进行相关信息采集,汇总相关材料,将初审结果和相关材料一并送交学校助学金、免学费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3)学校助学金、免学费管理办公室对资助学生申请进行复审,并组织对学生信息汇总,切实保证落实“三审制度”,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要求各班班主任和资助学生本人在各班汇总表中签名确认,提交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及时将全部学生资助信息进行导入,提交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审核。(4)将经资助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5)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和反馈,所有情况均予以详细登记,并及时予以调整修正。(6)为符合申报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我校在中国邮政贮蓄银行为学生办理助学金资助卡,每年资金到达账户后,以班级为单位,按时、足额通过此资助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7)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教处、招生办、办公室、财务室及时将申请审核与公示资料、主管部门审批审核资料、日常考勤考核登记资料、注册学生学籍名册以及学生流失(或异动)情况等资料进行分班级装订、归档。四、资助落实情况: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由中央、省、州、财政和龙里县财政全额拨付。2021-2021各年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下达和发放情况如下:1.2021学年我校申报免学费1222人,受助学生1222人,受助比例100%。由于途中学生流失原因,在校学生人数964人,受助学生729人,受助率75.60%;2.2021学年我校申报免学费2143人,受助学生2143人,受助比例100%。由于途中学生流失原因,在校学生人数1431人,受助学生1048人,受助率73.20%;3.2021学年我校申报免学费1976人,受助学生1976人,受助比例100%。由于途中学生流失原因,在校学生人数1282人,受助学生907人,受助率70.70%。国家助学金下达、发放和结余情况:2021年学生中途退学等原因,享受国家助学金729人,国家助学金下达105.06万元,省财政下达10.51万元,州财政下达7.38万元,龙里县财政下达0.8589万元,2021年实际发放127.0269万元,共结余-3.218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结余-3.218万元,省财政资金结余-0.3048万元,州财政资金结余0.7281万元,县财政资金结余0.8589万元。2021年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1048人,国家助学金下达135.72万元,省财政下达13.58万元,州财政下达7.53万元,龙里县财政下达6.53万元,2021年实际发放134.743万元,共结余28.6171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结余25.032万元,省财政资金结余2.5112万元,州财政资金结余-0.7716万元,县财政资金结余1.8455万元。2021年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907人,国家助学金下达78.15万元,省、州、县财政尚未下达,2021年实际发放64.26万元,共结余13.89万元,结余资金尚存于龙里县财政局专款账户中。免学费资金情况:2021年我校申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22人,2021学年共下达免学费资金196.41万元,其中国家资金下达144.22万元,省资金24.11万元,州资金18.08万元,龙里县财政资金尚未下达,发放合计174.021万元。2021年我校申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143人,2021学年共下达免学费资金326.26万元,其中国家资金下达230.4万元,省资金41.19万元,州资金30.91万元,龙里县财政资金23.76万元;2021年我校申报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976人,2021学年共下达免学费资金267.51万元,其中国家资金下达217.61万元,省资金28.52万元,州资金尚未下达,龙里县财政资金21.38万元。五、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情况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日常申报、发放、监督等工作。学校负责免费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中职资助银行卡,及时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存入学生银行储蓄卡中,受助学生在助学金发放表上签字。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公室建立专门档案,并建立台账,将学生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自开展国家助学金工作以来,我校认真核实每位学生的申请材料,详细核对信息,核对受助学生人数,学校从未发生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等行为。******2021年11月6日第二篇范文:资助工作自查报告马村镇中心小学2021-2021学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县教体局要求,我校认真对本年度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对资助贫困学生工作情况自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为规范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管理行为,对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均能按上级文件贯彻落实,有配套资金文件,对获得贫困生活费的学生建立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此项工作。一是学校成立了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评审领导小组,组长:黄义海;副组长:常春灿,邓焕珍;组员:丁瑞青、索焕云、楚秀平等人,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负责对全校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是组织学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悉贫困生活费补助政策的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全体教师大会,宣传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这一政策文件精神,提高全体老师的认识水平,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让这一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并惠及民生。二、实行公示制,透明享受补助人情况一年来,我校通过对这一政策进行了大力宣传,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每位教师都明白自身职责及其工作意义所在,因此在自身行为中都能按规定执行,没有出现偏离。学校在校务公示栏上,将每个学期享受贫困生生活费补助人员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并将学校举报电话也进行公示,以便学校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各界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补助资金用于最困难的学生。没有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1、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1)孤儿、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7)家庭被乡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9)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成员的子女。(10)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守儿童。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3、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三、规范资金发放和管理,从行动上狠抓落实资金管理规范,没有截留、挪用情况。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都是经县教体局下拨我校本部账户,然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按补助标准转支出发放到学生手中。为了加强我校的“贫困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发放与管理,杜绝执行政策不力的现象发生,我校的做法是:一是不折不扣的执行“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享受条件、标准;二是根据上级对贫困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文件的要求,对用于贫困生的补助资金纳入教育系统核算中心专户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三是财政下拨资金后,学校派专人管理,并立即按要求有序地操作,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绝不截留、挪用,班级各老师未收取任何附加费用,也没有均分、冒领、代领等现象。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贫困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严格规范资助范围、标准、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及督促指标、资金及时到位。建立了助学工作长效机制。总之,我校在贫困生生活费补助工作上,组织学生申请资助程序及受助名单符合规定,学校成立有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宣传,学生先写好申请交给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学生递交的申请书和上级规定的内宿生比例,初步核定班级受助学生人数,并在班级进行班
本文标题:资助管理工作自查报告(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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