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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比工作总结范文(八篇)第一篇范文:出生性别比工作总结碧峰乡二00九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为了有效遏制我乡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构建平安、和谐社会,我乡在各部门的努力工作下,出生性别比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制度建立年初建立健全了“出生婴儿统计和婴儿死亡登记报告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技术人员管理培训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等,为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制度保障。二、工作措施1、成立了以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计生、公安、医院、技术服务站、妇联、司法和综治办负责人任成员的治理工作组,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对全乡所有个体诊所和药店进行逐一检查登记。2、切实做到关爱行动,组织干部和育龄群众以知识竞赛的形式来关注女孩。帮助农村中独女户和两女绝育户解决好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严查非法捡(抱)养和遗弃女婴的违法行为。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结合县、乡机关“三结合”帮扶,对全乡210户一般计生户、独女户和两女户进行慰问,发放慰问金12000元。3、进一步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婚育观,把《正安县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实施办法》宣传工作重点放在现有的独生子女户、无孩户、二女户家庭中,解决好农村“养儿防老”的后顾之忧。4、充分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公路沿线、街道、村所在地、各个体诊所和药店张贴《省人民政府85号令》和关爱女孩的标语,印发宣传品5000余份,书写宣传标语15幅,录制宣传磁带7合,专刊28期,普遍召开一次群众会宣传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工作效果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和清理活动,打击遗弃女婴和溺婴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乱抱乱捡的现象,规范了B超使用的管理,对各个体诊所和药店的清理使其知道了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碧峰乡计划生育办公室二00九年十月五日第二篇范文:性别比治理工作总结[优秀]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总结为进一步遏止新安路街道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确保新安路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新安路街道办事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治理。贯彻“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清查、重点打击,坚决取缔和扫除违法违规的“黑B超”、“黑诊所”、“黑药店”,通过集中治理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为全面建设和谐新安路街道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现将本次清理清查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新安路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召开性别比综合治理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成员思想,对照活动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制订工作计划,并明确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同时根据各自的职责,根据文件精神,说明各自应该承担的职能,并对各社区(村)今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社区(村)主任作为这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做到了责任明确到位。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在各社区(村)办公楼前开展“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为主体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形成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风尚,做到氛围营造到位。三、专项督查,集中整治根据我辖区实际情况,办事处组成一支督查小组,对辖区内药店、诊所、宾馆、保健品店进行排查走访;经过实际走访,我辖区药店、诊所等无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2021年7月31日第三篇范文:性别比综合治理严禁开展“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及溺弃女婴”合同甲方:醒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江远乙方:丈夫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住村(居)组妻子姓名(以下简称乙方)住村(居)组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之规定,我夫妻已持孩生育(服务)证,为保证实现优生优育,不歧视女孩,尊重夫妻的生育权利,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符合自然规律,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定如下合同:一、甲方为乙方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宣传服务;免费为乙方提供叶酸;义务向乙方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非法终止妊娠及溺弃女婴”的相关规定、出生人口性别失衡的社会危害和远离不安全的人流引产等知识;免费按孕产妇管理系统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随访服务;积极为乙方提供和援助分娩服务和开展新法新生服务。二、乙方每年定期于3、6、9、12月份1至5日到醒民镇计生妇幼保健站参加环情孕情监测管理服务;如确实外出的,必须到流入地计生部门参加环情孕情监测管理服务并及时寄回真实有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三、乙方在怀孕期间严禁违法到相关医疗单位利用B超或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终止妊娠。四、乙方确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或特殊情况需要引产的,必须经醒民镇计生办审核上报习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批准同意,并到指定的正规医疗机构实行。五、乙方引非人为因素意外导致流产的,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员会,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核实。六、乙方在婴儿出生后12小时内报告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员会,严禁出生婴儿性别瞒报、相关信息迟报、错报。七、严禁溺弃女婴,如乙方出生生育死亡或死胎死产的,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村(居、社区)委员会,并配合甲方进行调查核实。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醒民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乙方(签字):男方女方:二O一年月日第四篇范文:性别比1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情况通报我县自2007年被列为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重点治理县以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实现了连续2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回落。但2009年前10个报表显示,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上升趋势,目前已经突破了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的一票否决底线,为进一步抓好控制,确保年底任务目标完成,现将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情况通报如下:一、数据统计分析据PIS报表反映:全县前10个月(计生年度)总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31.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4,比去年年底上升了6.3;一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5,比去年同期上升了9.0,比去年底上升18.8;二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61.9,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8.6,比去年年底下降24.5;多孩出生人口性别比为217.8。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3.8,比年底上升了66.8。2009年前10个月出生人口性别比呈明显上升趋势,与去年同期比上升幅度较大的乡镇:民化(+61.3)、土城(+53.7)、二里(+50)、温水(+32.9)、隆兴(+27.3)、桑木(+26.7)、良村(+21.8)、寨坝(+20.6)、回龙(+20.1)、永安(+15.3)。2009年前10个月出生人口性别比大于140以上的乡镇有:温水(176.2)、民化(168.4)、习酒(159.3)、二里(159.1)、土城(151.1)、回龙(144.7)、桑木(142.3);大于130的乡镇有:永安(138.7)、马临(137.8)、二郎(136.4)、程寨(132.8);大于120以上的乡镇有:寨坝(129.7)、三岔河(128.6)、隆兴(126.0)、同民(120.5)。二、调研情况分析(一)2009年8月,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办公室从PIS系统中提取(一孩属女孩已满4周岁)全县6000余户符合政策生育二孩家庭,随机抽取56个村(居)58户家庭进行入户调研。调研58户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家庭中,分别于08年有3户家庭已生育二孩(其中两户出生后死亡),2009年度有5户家庭已孕(其中1户家庭已生育二孩)。2008年度有4户家庭怀孕后孕情消失。(二)针对以上情况查阅该村计生专干、包村干部基层工作服务手册(包保访视记录),均无出生、死亡和孕情登记,属典型的基层底细不清,在58户符合政策生育家庭中有4户出生人口事件,2户出生后死亡事件,4户孕情消失事件,乡镇PIS系统均无信息登记,政策内情孕跟踪管理不到位。三、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信息报送和案件查处情况全县目前共完成“两非”案件10件,其中卫生7件,药监2件,计生1件,公安0件,24个乡镇(区)仅有习酒镇提供孕情消失案源并办理案件1件外,其余乡镇均无信息反馈。四、存在的问题部分乡镇基层网络队伍包保责任不落实,孕产期全程管理服务不到位,《遵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手册》使用不规范,对省提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五步”工作法和孕产期全程监控管理服务理解不足,存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监管不到位、统计错漏不及时等问题。五、下步工作要求(一)强化基层基础管理,加强出生人口情况上报工作,确保8月份报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7以内,年终报表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25以内。(二)加大孕情监管力度,加强孕期保健工作,认真推行“五步”工作法,使用好《遵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手册》,认真对持一孩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和符合政策生育未持证的家庭清理核实,准确掌握孕情信息,如实上报出生人口,努力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三)重点排查持二孩生育证多年未生育的家庭,对可疑“两非”案源信息认真调查取证,提供案源信息。(四)现在距年度检查考核的时间已经很短,而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差距很大,各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特别要抓好对出生人口的清理、核查、统计和准确上报,切实抓紧对可疑“两非”案源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习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五篇范文: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1“2021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重点年”活动,领导高度重视,部门积极配合,宣传倡导深入,制度落实规范,利益导向有力,“两非”加大惩治,治理成效明显。严格落实省、市将打击“两非”行为细化到部门责任,落实率100%。全市共查办“两非”案件193起,罚款51.8万元,没收B超3台,产床1张,妇科器械9把,没收终止妊娠药品519盒。根据卫生出生实名登记数据显示,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下降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2021年4月16日至17日,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副主席甑砚率国家六部委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联合督查组莅临焦作督查评估,给予了“领导高度重视,标本兼治得力,宣传治理并重,部门协作联动”的高度评价。2021年7月18日至20日,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培训会在焦作召开,《焦作市人口计生系统“两非”案卷规范指南》在全省得到学习和推广。第六篇范文:性别比治理工作制度凭证引产制度1、妊娠14周以上,要求人工终止妊娠的妇女,凭证引产。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要求人工终止妊娠者:实施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结果;实施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离婚或丧偶等相关证明、县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3、不符合规定妊娠,要求终止妊娠者;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其中属于未婚妊娠的,只需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审批管理制度1、政策内持证怀孕对象怀疑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需要进行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的,由省批准需要胎儿性别鉴的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会诊、审核后出据诊断证明并签字。2、实施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的机构,应当查验政策内持证怀孕对象身份证、生育证、医学诊断证明,详细登记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并保存上述有关证明。3、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技术服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和经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从事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相关工作。4、开展产前诊断技术
本文标题:性别比工作总结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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