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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中标工程的项目管理文献综述1研究背景我国记录最早的采用招标方式始于1902年,张之洞采用招标比价的方式把其创办的湖北皮革厂的工程承包出去[1]。但是,由于旧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因此没有能像资本主义社会一样将招标投标方法用法律的形式确立并完善下来。建国以后直到改革开放以前,建设投资领域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建设工程任务都是按计划进行分配,招投标无从谈起。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是以建设工程定额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计价和结算,没有定价的自主权。现行的招投标制度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81年深圳国贸大厦实行工程招标,这是国内工程项目首次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取得了节约工程投资964.4万元和缩短工期半年的优秀成果[2],该项目标志着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正式实行和推广。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在其发布的《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中明确:要全面推行建设项目投资包干责任制,大力推行工程招标承包制。此后在工程项目中开始采用招投标的方法选择施工单位。低价中标法最大的特点是它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建筑产品的价格,彻底颠覆了依赖国家定额决定工程造价的传统模式。由于它在节省工程项目投资,减少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的违法、腐败行为,规范招投标各方主体的行为,推动建筑施工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均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因此除了一些施工技术难度比较大的项目或特殊项目外,低价中标法选择承建单位已经成为一种主流趋势。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既要保证自己的报价有一定的竞争力,以便能在众多的竞争单位中胜出;又要能取得一定的利润收入,以便能投入再生产,因此其投标报价对施工企业能否中标显得非常重要。尽管在招投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投标报价策略会发挥比较重要的作用,但是投标报价中起决定作用的却是施工单位的工程成本,因为当一个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水平处于同行业的领先水平时,它才能在竞争中拥有较多的优势,即在招投标过程中,在同等报价水平的情况下,它可以取得较丰厚的利润;或者在标高率水平相同的情况下,它的报价低于竞争对手,从而提高工程的中标率,并且某个企业的成本控制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差距越大,与其它竞争对手的差距越大,其竞争优势就越明显。2国内外发展现状2.1国外发展现状竞争战略最初萌芽于20世纪70年代,而其蓬勃发展主要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理论界对企业竞争战略理论的研究主要有三大学派理论:行业结构学派理论、核心能力学派理论和战略资源学派理论。行业结构学派理论的创立者是迈克尔·波特,他先后出版了《竞争战略》和《竞争优势》等专著,他将产业组织理论的分析方法引入企业战略分析,建立了五种竞争力量分析模型。该理论认为一个行业的竞争状态和盈利能力取决于五种竞争力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即进入威胁、替代威胁、买方讨价还价能力、供方讨价还价能力和现有竞争对手的竞争,由此确立了“产业与竞争分析—一般竞争战略—获取和保持竞争优势”的企业战略管理基本框架。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该理论己经成为战略管理的主流理论之一。迈克尔·波特指出,各种竞争战略的重点和区别主要在于:①企业市场目标的宽窄;②企业所追求的竞争优势是围绕低成本还是差异化。迈克尔·波特据此提出了三种最一般的基本竞争战略: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目标集聚战略[3]。核心能力学派的代表普拉哈拉斯和汉默尔1990年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企业核心能力》一文,他们首次提出核心能力的概念。其对核心竞争力的定义是:“能使公司为顾客带来特殊利益的一种独有技能”[4]。从普拉哈拉斯的定义可以看出,一项竞争力要成为核心竞争力,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客户价值、与众不同以及产品和服务的可延展性[5]。战略资源学派认为,企业战略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培育企业独特的战略资源,以及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使用这种战略资源的能力,他们认为,每个组织都是独特的资源和能力的结合体,这一结合体形成了企业竞争战略的基础[6]。在迈克尔·波特的一般竞争战略的基础上,有人提出可以推演出第四种基本竞争战略:综合成本领先与产品差异战略,又称为最优成本战略,试图整合成本领先战略与差异化战略各自己的优点以优化企业产品的价值与价格配置。杰伊·巴尼提出[7],目标集聚战略只不过是成本领先战略和差异战略的特例,其区别只是在于目标集聚战略专注于某一细分市场,而要在这一狭窄的市场定位上建立起竞争优势,仍然要依靠成本领先或产品差异,因此说,只有两种基本竞争战略:成本领先和差异化。随后,其理论的重要发展者乔治?达伊将竞争战略概括为追求竞争优势的整体行动。价值链的概念是迈克尔·波特在其所著的《竞争优势》中首先提出来的[3],经过近20年的实践证明,已经成为研究、获取竞争优势的有力工具。价值链理论认为,如果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考察,无法识别这些竞争优势,必须把企业活动进行分解,但并不是企业的每一环节都创造价值,并且不同的环节对于企业整体价值的贡献度并不都和其环节本身成比例。企业所创造的价值,实际来自企业价值链上某些特定的价值活动,这些创造价值的主要的经济活动,被称为企业价值链的“战略环节”。企业在竞争中的优势,尤其是能长期保持的优势,是企业价值链中这些特定战略环节上的优势。通过考察这些活动本身及其相互之间的联系来确定企业的竞争优势,这就是价值链分析法的内涵。价值链理论将一个企业分解为战略性相关的许多活动,企业正是通过比其竞争对手更廉价或更出色地开展这些重要的战略活动来赢得竞争优势。约翰·沙恩克和菲·哥芬达拉加描述的价值链比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价值链的范围更广一些。他们认为:“任何企业的价值链都包括从最初的供应商手里得到原材料直到将最终产品送到用户手中的全过程。”这一论述是从企业所在行业角度描述价值链,把企业看成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一个环节[8]。JeffereyF.Rayport和JohnJ.Sviokla于1995年提出了开发虚拟价值链的观点。认为当今每个企业都在两个世界中竞争,即管理者可感知的物质世界及由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后者指电子商务这一新的价值增长点。通过对两种价值链价值创造过程的区别及其相互作用的理解,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组织、结构、战略观点和对这两个过程所进行的管理实践,提出新的观点和技术上的挑战[9]。(低价中标环境下的建筑施工企业成本领先战略研究1245678910)2.2国内发展现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2004年总产值达到27745.38亿元,几乎是1980年的100倍;建筑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也从1980年的6.35%提升到2004年的20.27%,建筑业被公认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4]。随着国家经济水平的提升、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及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建筑业发展状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2.1建筑企业间恶性竞争随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经济增长不断加快,为遏制经济增长过热,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规模开始压缩,此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固定资产投资都保持在一个较低的增长水平[10]。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总量的压缩,直接导致持续快速增长的建筑施工队伍总量的过剩,出现“僧多粥少”的状况;另一方面,在建筑施工队伍总量急剧膨胀的时期,建筑队伍结构调整滞后,没有形成工程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的相互依赖、相互补充的结构形式,建筑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这样各类建筑企业共处于一个平台上,在一种低水平的层次上展开了一场为了生存而战的市场竞争,并从过去的“僧多粥少”演变为现在的“狼多肉少”,市场竞争异常激烈[11]。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企业间的竞争[12],在任务总量不足、队伍总量过剩、而法规政策不健全的情况下,目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已成为一种恶性竞争,并导致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严重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阻碍了建筑业自身的发展[13]。1)建筑产品价格背离价值,严重挫伤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按照马克思的商品价值理论,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尽管价格经常涨落,但它始终围绕价值波动[14]。由于队伍总量严重过剩,一方面,招标人为了过分追求节省投资,随意要求压价垫资,另一方面,施工企业为了“求生存、求发展”,只得打价格战以低价去承揽,甚至不惜承诺附带苛刻条件。当前,建筑产品的价格普遍背离价值,严重挫伤了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2)所有企业都在同一个低水平上盲目压价、恶性竞争,导致建筑企业的整体赢利能力下降,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建筑行业由于历史上种种原因,从来未实行且实际上从来未得到社会平均利润水平,完全就是一个微利行业,恶性竞争更导致建筑企业的盈利水平远远低于一般工业企业[15]。2005年,工业企业的赢利水平指标是建筑企业的2倍左右[6]。这种差距除了政策因素,建筑业企业和工业企业之间的经营管理的差距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恶性竞争、盲目压价造成的,这种状况对社会资源配置起着“逆向调节”的作用,制约和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结构长期失衡的重要原因之一[16]。2.2.2相关法令法规的变化我国建筑企业利润率低下,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建筑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不高,其次是建筑市场的供大于求的竞争格局已经形成,最后是国家通过相关法律6法规的形式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尤其是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发,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2000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规定的评标办法主要有两种,即“最低价中标法”和“综合评标法”。至此,“最低价中标法”这种以前不提倡甚至被禁止的评标方式,终于明确规定了合法地位,从而同国际上通行的评标接轨。据了解,自厦门市2003年4月率先实行“最低价中标”以来,福建省部分区市随后试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在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两年间,厦门、泉洲、漳洲、南平四市采用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招标工程累计1101项,预算造价926.86亿元,中标造价737.83亿元,降幅为23.37%[19];盲目低价引发了招标人的担忧,也引发了建设各方对最低价中标法的剧烈争议,相当一部分的业内人士认为:(1)采用最低价中标会引导施工企业过度的无序的低价竞争,不利于建筑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2)如此之低的报价使人很难相信承包人还有利润空间,无利可图的竞争将带来质量和工期方面的问题;(3)从个别城市的施行情况来看,最低价中标后,施工企业为了获利,会想法设法促成设计变更,结果是决算价远远超出中标价,使最低价中标失去意义[20]。从厦门市的情况可以看出,在建筑市场供大于求的竞争格局之下,规范推行招投标必然使得工程项目利润空间大幅下滑。我国建筑行业面临的市场环境是复杂的,也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别[21],但总的来说,基本上形成了低利润空间的市场,低价中标成为市场常态,原有的投标阶段项目只要承接到就存在的较大的利润空间的局面已经过去了[22]。(建筑企业在低价中标市场环境下的竞争策略5712131415161718)3结论目前建筑市场普遍推行低价中标,企业盈利空间越来越小,价格竞争已经成为企业争夺市场的生死之争。在竞争的过程中,处于价格平衡点以下的企业一次又一次的被淘汰,具有低成本优势的企业在经受一次又一次的洗礼后仍旧勇立潮头。企业在低价中标工程中的项目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低价中标的工程由于单价比较低所以工程的管理必须树立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战略思想,从控制成本人手,建立索赔机制,在合同、技术生产、物资财务、其他管理等方面都要按照制订的相关制度严格执行,组织高效、精干的管理及施工队伍,在不影响工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努力使工程获取利润或尽量减少亏损。(低价中标工程的项目管理)3.1形成项目经营的良性循环在让利、低价中标“明亏”工程中,保本盈利是一项综合性系统管理工程。(怎样让低价中标工程保本盈利)3.2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通过对不同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就能选出最佳的施工方案,降低每个分项工程的个别劳动消耗,最终降低整个
本文标题:低价中标工程的项目管理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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