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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政治处党风廉政工作总结范文第一篇范文: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曙光街司法所党风廉政建设总结今年以来,曙光街司法所在局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21年工作规划》,大力开展“勤廉新华”创建活动,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建设管理目标,创新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曙光街司法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印发了《2021年曙办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曙办处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试行)》,并由党工委书记与各班子成员、李庄村、各社区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区委、区纪委精神,对“勤廉新华”创建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形成了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工委组织协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良好工作机制。今年3月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21年工作规划》,结合1我街道实际,街道党工委专门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有力的推进了街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和“讲、树、促”教育活动为载体,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首先,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教育活动中,深入学习十七届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区纪委六届四次全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21年工作规划》和区委、区纪委关于开展“勤廉新华”创建活动的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其次,结合区委“项目建设年”、“城市开发年”等活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融入其中,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以这些活动为载体,一起布置,一起贯彻落实。第三,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李庄村和各社区通过版面、社区图书室等形式,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工作。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使全辖区形成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浓厚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三、进一步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优化经济环境在优化经济环境活动中,曙光街街道党工委动员街道上下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发展的生命工程来抓,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为民服务中心职能;优化辖区治安环境;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投诉机制;经常走访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等。今年2月份,针对年初检查评比活动较多的情况,街道党工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暨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行为的通知》,对检查评比活动进行规范,对借评比达标活动向基层单位乱收费、乱摊派、乱要赞助活动进行打击处理。四、完善制度,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曙光街街道党工委制定了《2009年曙光街办事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意见》。为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结合我街道实际,党工委专门制定了《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意见》,并认真贯彻执行。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六不准》和区委《十条禁令》等制度,坚持“三务”公开制度,加强在节假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检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线索一查到底,严格处理。五、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街道党工委印发了《2009年曙光街办事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首先,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在农村、社区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制定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具体行为规范,坚持村务公开制度。其次,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和管理。根据区纪委统一安排,对李庄村、各社区的财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帐薄。健全了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硬件和软件设施。第三,完善农村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机制。按照“4+2”工作法的要求,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行完善。第四,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计生、殡葬、低保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第五,做好曙北社区市廉政示范点的创建工作。设立社区廉政文化室,以点带面,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工作开展。六、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先后召开全办事处人员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班子会议等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行布置,印发工作手册和制度汇编160余册,召开培训会4次,制作版面16块,营造了浓厚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氛围,使办事处上下全面掌握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精神。街道党工委坚持查找风险先行、打牢基础的原则,坚持领导带头先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先行、把握关键的原则,同时将廉政风险防范与街道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每名机关干部岗位职责紧密结合。街道上下深入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采取领导提、同志帮、自己找等多种形式,反复查找风险点,做到风险点查准、查全,防范措施具体到位。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规范了日常管理,进一步改进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干部素质,进一步推动了街道各项重点工作。七、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根据平新发[2009]15号、平新纪[2009]22号文件精神,首先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了2名纪检专干。其次加大纪律监察工作保障力度。明确了经费保障,完善了办公条件等硬件设施。第三,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全面履行职责的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优良作风。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曙光街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的自身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办案力度还需加大等,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克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在区委、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继续深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勤廉新华”,为维护辖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09年12月10日第二篇范文:法院政治处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法院政治处党风廉政建设心得体会作者:佚名资料来源:不详点击数:文章来源莲山课件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都发生了较大的变革,出现了江泽民同志所概括的经济成份和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多样化等“四个多样化”特点,这是我国社会生活众多变化的突出反映,是深化改革的必然趋势,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多样化”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也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在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情形下,一些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会乘机传播,社会风气遭到污染,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会增加,党风廉政建设正面宣传教育其渗透力、辐射力会受到或多或少的削弱,监督难以到位,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些问题同样也会在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有所体现。因此,如何有效地应对“多样化”对人民法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带来的挑战,是人民法院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下面我将结合我院近几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拟从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五个问题以及当前的几点对策和思考等内容来谈一下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此抛砖引玉,希望得到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一、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来,法院机关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党的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以党风廉政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全面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形成了新世纪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格局。从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看已基本实现了由纪检部门“单打一”到纵横联动演“大合唱”的转变;从工作思路上看,已初步实现了从重治标到重治本的转变;从工作目标上看,已逐步实现了防腐拒腐到大兴勤廉之风的转变。但在肯定法官队伍主流的同时,我们也该看到,法官队伍中个别法官违纪、违法事件仍时有发生,从而对法院队伍的整体形象、对法官的社会公信度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从我院情况来看,近5年中,先后有6名法官受到查处。这些问题的出现,暴露出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薄弱环节,经调查分析,表现为五个方面的不够到位:(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中层领导偏面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也就必然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严下不严上,严小不严大”的不正常现象。少数党员干部认为,我们既无人事权又无财权,更无决策权,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头头的事、领导层的事,与我们无关。还有的则存在“业务建设上去了,党风廉政建设自然会好的”偏面认识,没有认识到高质量地完成审判任务必须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而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又离不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这一辩证关系。正因为少数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够到位,以致出现该管的不管,该严的不严的现象。1484更新时间:2021-4-1418:11:20(二)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虽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绝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已感受到党风廉政教育的重大意义。但也有极少数人在教育方面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教育无用论”,他们认为党风廉政教育年年抓、经常搞,而且教育的力度比较大,但社会上不廉政的现象还是层出不穷,因此感到教育没有什么作用;二是“教育过时论”,少数人感到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经济部门只要把经济搞上去,我们法院只要把业务抓上去就是好的,而且现在教育都是些老套套,没有新意,跟不上形势,认为教育已经过时了;三是在教育中有急功近利的思想,少数同志认为抓一、二项教育,就可以把党风扭转过来,忽视了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客观事实,有急于求成的思想,造成了思想认识方面的误差,产生廉政教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落实起来不要的错误想法。(三)责任分解不够到位。按照上级的要求,每年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些部门还签到每一位同志,但从责任制的内容看,基本都是上行下效,照搬照抄,没有根据不同的岗位、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特点来设置不同的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如对中层干部去作“不准违反规定配备小汽车,不准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等规定,是完全多余的,毫无意义的,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权力,没有犯这个错误的可能性,由于联系实际不够到位,因此,所签的责任状内容就比较含糊、笼统,其结果往往是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监督落实不够到位。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党组,对加强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都制订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定,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也不断出台许多新的规定和政策。我们法院也不例外,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都是维护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密切党群关系,维护法官形象,提高法院威信的必要举措。但从调查中发现,个别中层干部对有关党风廉政规定仅限于上面怎么讲,我也怎么讲,制订制度成为一种形式,检查落实、执行监督则基本不到位,甚至对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往往以事务繁忙、不熟悉纪检监察业务为由,把工作和责任推到监察部门身上,这种“两张皮”的现象,必然导致责任制的落实成为一句空话。(五)责任追究不够到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端正党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但从以往情况看至少存在三种值得注意的问题,一种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缺乏理解和支持,个别中层干部认为来实的、动真的查办案件会影响政绩,思想上有后顾之忧,因而对纪检干部采取“你不来问我,我也不去管你”的消极态度,甚至有抵触情绪;另一种是责任部门对查办案件处于应付状态,抱着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即使查也只查一般案件,小的弄弄,大的不去涉及,怕过问了会影响大局;再一种是对已构成违纪违法的案件,在处理过程中,说情的多,要求降低
本文标题:司法局政治处党风廉政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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